载《中国基督教研究》201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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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君君(清华大学)
摘要:中国当代诗歌研究中,戈麦诗歌研究一直缺少相应的重视,本文主要是将戈麦诗歌放在基督教文化视域中进行考察剖析。虽然历年来有部分批评家对戈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解读,但一直缺少细致的文本分析。本文尝试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戈麦诗歌和诗人戈麦,从宗教文化角度进行再解读。文章认为现代汉诗与西方文化的渊源在某些作家身上甚于现代汉诗与中国古典诗歌的勾连。西方宗教文化经典之作《圣经》成了诗人戈麦一个重要的诗学资源。戈麦诗歌对《圣经》有着巧妙的诗学转换,戈麦的诗人道路,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看为是艺术化人生,与圣徒信仰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诗人自身性格的复杂性,以及诗人与宗教(诗歌)缺少超验维度体验,最后导致戈麦后来自我价值否定,并滑向虚无主义的深渊,走上“艺术拯救人生”的反面。
关键词:戈麦 诗歌 基督教
引言
现代汉语诗歌写作至今已走过百年历程。从古典诗歌到现代汉诗,二者之间不仅是一场语言革命,更是一场范式转换。中国现代汉诗“活水”的源头与其说是来自中国古典传统,不如说是取道于西方译介文学。 “二希”希伯来——希腊文化不仅养育了整个西方文明,也作用了现代汉语诗歌写作。戈麦诗歌在某种意义上是现代汉诗在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共同影响下所结的“果子”。基督教文化作为西方文明最重要的基石,影响了戈麦的诗歌写作。与海子一样,戈麦诗歌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本文试图以《圣经》为参照,从基督教文化视域对诗人戈麦及其诗歌进行宗教性诠释和解读,探析戈麦诗歌文本与《圣经》文本之间错综复杂的张力关系。
戈麦,原名褚福军,1967年出生于黑龙江萝北县宝泉岭农场。1985年与西渡一起进入北大中文系,就读文献专业。1897年转入文学班[1],1989年毕业后在北京《中国文学》杂志社工作。1991年1月24日晚,戈麦留下遗书和诗歌,自沉于北京西郊万泉河,年24岁。戈麦生前并没有出过诗集,只有一本《铁与砂》。戈麦诗作仅见于西渡主编的《戈麦诗全编》和《戈麦的诗》、《彗星》等。
戈麦所受的宗教影响主要归于以下几点:一、戈麦诗歌中所体现的《圣经》思想。二、戈麦诗歌对《圣经》文本的诗学转换。三、诗人诗歌道路与信仰之路的异同。
一、戈麦诗歌中的《圣经》思想
基督教文化以《圣经》为代表,分为《旧约》与《新约》,原文以古希伯来语、亚兰语、古希腊语写成,是西方文学和宗教的经典著作。通行汉译本《圣经》为《新旧约全书》(1919年版),对当时白话文运动也起了极大促进作用,丰富了现代汉语词汇。周作人曾写过《圣书与中国文学》,表达了《圣经》对新文学、新语体的促进作用。
戈麦在诗歌《天象(一)》中写道:“玄学之书,信仰之书,也是金火之书”[2]。这里的“书”大抵指的就是《新旧约全书》这本信仰和玄学之书。“书”称谓与“经”一样同等重要,《圣经》的希腊语就为“”,意为“书本”的复数形式,都是极为珍贵同时也代表最高文明的律令法典和经籍文书。
朱大可曾比较过海子和骆一禾,他概括地认为海子代表了《旧约》,骆一禾代表了《新约》。我认为这种划分大体是准确的,并且同样也适用于海子和戈麦。我将海子诗歌中体现的大诗风格称之为旧约精神(Old Testament),戈麦诗歌中体现的称为新约精神(New Testament)。有关旧约精神和新约精神,西川有过大致概括:《新约》属爱,是水,属母性。而《旧约》是暴力,是火,属父性。[3]
如果说海子是《旧约》中的先知,那么戈麦就是《新约》中的使徒。如果说海子高唱的是一首强劲叛逆的撒旦之歌,那么戈麦则低吟的是一首充满灵性的祈祷之语。戈麦诗歌如圣徒一样表达或忏悔,或赞美,或感恩,或悔罪,或祈祷的思想,进行着灵性层面与神的积极沟通和对话,与带有僭越色彩,诗歌风格(尤其是长诗)反叛强劲的海子有很大区别。
试以戈麦诗歌为例,如《我们背上的污点》,“我们脊背上的污点/永远无法去除/无法把它们当作渣滓和泥土/在适当的时机/将法官去除/从此卸下这些仇视灵魂的微小颗粒”[4]整首诗带有强烈的原罪意识,同时也带有渴望拯救的色彩:“主啊,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们屈辱的生存才能拯救,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洗却世人严重的尘土/洗却剧目中我们小丑一样的恶运”[5]诗人戈麦在这里是一个祈祷者的姿态,如同《诗篇》中大卫向上帝求助的晨祷和晚祷一样。《诗篇》的三十九章七节,有这样的话语:“主啊,如今我等什么呢?/ 我的指望在乎你。”[6]戈麦这首诗歌在情感表达方式上与大卫类似,都是求告“主啊”“主啊”,祈求上帝帮助。借上帝慰藉苦痛心灵的诗歌。《诗篇》三十四章十八节中就曾记载“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7]
除上述诗歌以外,戈麦其它诗歌如《陌生的主》:“你是谁?/为什么在众人之中选择了我?”[8]整首诗读起来也如同赞美之咏,它和当前中国基督徒流行赞美诗《迦南诗歌》中一段非常唱词非常类似:“主啊我赞美你﹐因为你拣选了我 ”这也恰好体现了戈麦的“选民意识”。在《约翰福音》十五章十六节中,耶稣就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长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9]不难看出,戈麦诗歌中所流露出来的祈祷、赞美、悔罪思想和选民意识等和《新约》思想一脉相承。
对于诗人戈麦,我用“弱势诗人”这个词来形容他“弱势”,既是指诗人性格顺服,诗歌风格有柔弱之处;也与《新约》中的“上帝”形象不谋而合。(新约上帝是苦弱的上帝,顺服等待十字架命运的上帝;更是化用哈德罗·布鲁姆《影响的焦虑》中的诗学概念。
哈德罗·布鲁姆《影响的焦虑》中曾将诗人分为强势诗人和弱势诗人。他认为诗人容易受到父辈诗人影响而产生写作焦虑。强势诗人对父辈诗人进行反抗和篡改,弱势诗人则对父辈诗人加以模仿和学习。
虽然,对于戈麦是否受到哈德罗·布鲁姆所说的“影响的焦虑”,臧棣曾在他的文章中提出了否定的意见。臧棣认为戈麦的死和海子的死一样属于典型的诗人之死。他说这些用汉语写作的年轻诗人没有伟大的典范可供模仿依照,存在着汉语写作的困境,他们缺少可供参考的标准。而对于年龄相仿的英国诗人或法国诗人则不会有这种困惑,他(英国诗人或法国诗人)更多地会感到“影响的焦虑”。[10]概括来说,臧棣似乎认为戈麦(包括海子)这些汉语诗人(尤其是现代汉语诗歌写作者)并不存在语言层面真正意义上的“影响的焦虑”。戈麦之所以没有像同时代的诗人一样推崇李白或屈原,是因为这永远不会成为同一种语言上的竞争。
笔者认为如果仅从汉语诗歌写作,尤其是现代汉诗写作角度来谈,戈麦等现代汉诗写作者缺乏“影响的焦虑”,没有可依循的范本和父辈诗人,其结论是成立的。正如臧棣所说:古典诗歌和现代汉诗之间并不存在一种可比性,现代汉语诗人无需面对屈原或李白等无法匹敌的父辈诗人或父辈诗歌文本的压力。
如果置身于中国的语言和诗歌传统之外看,就值得仔细考量,八十年代大学生接触的更多的是译介的西方文化,与其探源影响的焦虑是否来自内部,不如说汲养了这一代诗人的养料更多属于舶来品,是否产生“影响的焦虑”,更在于诗人本身是从何种资源和文化中汲取力量,诗人秉性、气质契合了何种诗学资源以及诗人主动选择哪种写作路径。
作为养育了整个西方文明《圣经》,也是这一代不少诗人的活水的“源头”。将戈麦与《圣经》文本作互文比较,不难发现上帝就是那个强有力的“父辈诗人”。我曾把海子概括为“强势诗人”,他以反叛的姿态,篡改父辈文本。戈麦诗歌文本中缺乏海子那样的压倒性的力量,对待父辈诗人和父辈文本,更多是亦步亦趋的模仿。因此笔者将戈麦称之为弱势诗人。
诚然,这种粗暴的划分有损于诗人及其诗歌的丰富性。首先,诗人的父辈也往往不只一个。海子的父辈除了上帝,还有荷尔德林和尼采等。戈麦的父辈同样还有博尔赫斯等。其次,虽然我称戈麦为亦步亦趋模仿的“弱势诗人”,缺乏叛逆精神,但戈麦不少短诗也有冷酷叛逆、克制抒情的一面。戈麦及其诗歌不能完全用“弱势诗人”“模拟父辈”来简单概括。但戈麦与《新约》的关系却在某种程度上却成了哈罗德·布鲁姆《影响的焦虑》最好的注脚。
二、戈麦诗歌对《圣经》文本的诗学转换
戈麦在诗歌创作中受到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文中选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诗歌文本与《圣经》文本作互文性对比分析,认为戈麦在进行诗歌创作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借鉴了《圣经》,这种借鉴中既有合理继承,也有篡改和误读,诗人在借鉴中进行了合理地运用与转换,显示了诗人高超的诗学转换能力。
- 语言内容
《圣经》中有不少宗教色彩浓厚的语言,有些是基督徒对上帝有特有的尊称:如“弥赛亚 ”“基督”“救赎主”等;据不完全统计,在《戈麦诗全编》中则一共出现过十四次“上帝”,六十五次“神”,十二次“主”,一次“耶稣”。有些是西亚—中东地带充满风土民情的意象:如“麦子”“石头”“绵羊”等,戈麦有很多抒写麦子的诗,比如《打麦场》《麦子熟了》等。戈麦还有带有神秘符号意味的数字诸如“三”“七”“十二”等。其诗《送友人去教堂的路上》中反复的提到“三”这个数:“有三种生活你没有经过”,“有三条河流你的脚只伸出一只”。戈麦诗歌中大量采用了宗教/类宗教的语言、词汇、意象和数字符号,使其诗歌带有神性哲思,富有预言性质。
除了语言词汇部分,戈麦诗歌内容上有很多对《圣经》内容的转换,如他曾直接以《叩门》、《罪》这样的字眼作为诗歌题目。我们不难想到《新约》耶稣在《马太福音》七章七到八节中有关于叩门的句子:“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而关于罪的论述在《新约》中也经常可见:“我本来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11] (马太9::13B)
《如果种子不死》是戈麦深受很多读者的喜爱和推崇的一首诗歌,这里的话语资源也是源自《新约》。纪德的自传体同名小说《如果种子不死》也是从《圣经》化用而来。《新约》中耶稣举了很多有关撒种的比喻。其中既有关于种子撒在石头旁的比喻,也有种子撒在路旁或好土里的比喻;同时还有关于“芥菜种”和“稗子”“麦子”的比喻。这里不同的撒种比喻代表着不同的意思。戈麦所说的“如果种子不死”细读之下,其实是针对《新约》在《约翰福音》经文里上帝话语的反题,在《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到二十五节里记载着这样一句话:“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12]
“麦子”(种子)的死亡能够成就神的计划(结出许多子粒来)。戈麦却说“如果种子不死”[13],因为“这些种子在地下活着”使得“神培养的心机化为泡影”[14]。它与神的话语构成实际上反题。
- 诗歌体裁
在诗歌形式与体裁上,戈麦诗歌有与《旧约》希伯来诗歌部分的借鉴学习。特别是希伯来平行体。
希伯来诗歌并不局限于固定的语调、音韵,它比较随意,压韵并不规则。希伯来诗歌最重要的格律基础乃是平行对称的句法。除此以外还有贯顶体和气纳体等。气纳体一般用于哀歌,比如圣经中的《耶利米哀歌》,而贯顶体在赞歌中均有用,但这种形式只能在希伯来原文中才能领略其艺术魅力。因为贯顶体是将希伯来二十二个字母依次安排在二十二节诗每节首行的句首。即第一行第一个字母用希伯来语第一个字母。第二行第一个用希伯来语第二个字母,一直到二十二个字母结束。
戈麦读的汉译本《圣经》在翻译的时候较好的保存了平行体的诗体形式。平行体和中国古诗的对仗、对偶接近。其它诗歌体裁(贯顶体、气纳体)则均难在汉译本《圣经》中得到展现。
古希伯来《圣经》中诗歌的平行体有三类。分别可以用同义平行体,反义平行体和综合平行体来概括,也有人称为同义对句,反义对句和综合对句。
同义平行体的意思就是后面一个句子用不同的词语重复前一个句子的意思。我们试举一例:
“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 /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15] (诗19:9)
以上这个就是典型的同义平行,上下文的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字数和词性相对,而在戈麦的诗歌中也有这样的同义平行体:
“什么事情能够弥救癌病的痛苦/什么事情能够治愈心灵的创伤”[16]
戈麦的这首《上帝》下半部分虽然不是特别典型,但整首诗大体是同义平行。除此以外,戈麦的其它诗歌比如《悲剧的诞生》也有这种同义平行体的片段。比如“帷幕的两侧,莺在歌舞/幕的后面,神在打牌。”[17]
戈麦的诗中除了同义平行体以外,还有反义平行体。反义平行体是后一个句子表达与前一个句子相对的语义。比如在《箴言》的十二章五节就有反义平行体。
“义人思念的是公平,/恶人的计谋是诡诈”[18]。
戈麦的诗中同样有反义平行体。“所谓爱情不过是幸福/所谓痛苦不过是过错”[19]最后一种是综合平行体,即后一个句子补充前一个句子的语义,两行之间有原因和结果,条件与结论,提议和补充等关系。两者共同表达一个完整的思想观念。但是这个在戈麦诗歌中极少见,我们暂不讨论。
- 宗教观念
戈麦诗歌有着宗教/类宗教精神。这种宗教/类宗教精神不仅表现在诗歌浸透宗教情感和神性哲思,带有宗教色彩上,更体现在诗人自我认知图景中,也就是诗人对自我身份和自身命运的一种认知理解。
写诗的人往往是近神的人。诗歌与宗教从来很难分离。诗人/巫师的存在,诗歌宗教情感的表达和诗人宗教体验的存在,“诗”才真正的发生了。顾彬说“诗歌的来源是宗教,无论我们怎么决定神与文的关系。诗歌的第一个家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无论是庙或教堂。”古典诗歌有它的源头和高峰,古典诗歌的双峰不仅在于《诗经》和《楚辞》,更在于产生《诗经》和《楚辞》的生成机制:未分离的诗歌与宗教的关系。诗经与宗庙是分不开的,楚辞与萨满教也是分不开的。
诗人如同“巫师”一样,作为“天意”的传达者,他在写诗时,除了传达神意,同样有对于自我身份的定位和认知。诗人与神关系的认知结构。海子的“诗歌王子”在某种意义上是他身份的一种表达。诗人的自我认知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层次和多维度的。在自身命运和宗教观上,我认为戈麦带有以下几种复合身份和写作模式:仆人与祈祷写作;使徒/圣徒与使命/呼召写作;先知与异象/启示写作。
3.1仆人与祈祷写作
戈麦诗歌和海子诗歌中最大的区别在于戈麦有一颗“仆人”的心,经常称呼“我主”“我主”,而海子则自认为是祭司、先知、君王或认为是三种职分为合为一体的上帝,或干脆以反叛者“路西法”的形象而存在,他从来不是向上帝俯首称臣的百姓或仆人。之前笔者就提到了戈麦的顺服精神,这就是仆人意识的典型。这里这种仆人意识并非一种贬义,即使在今天的基督教话语中,牧师都自谦为上帝的仆人,它更多代表了一种柔和谦卑的姿态。如同今天的以色列人仍然不敢直呼上帝的名字而用主代替一样。
戈麦在以仆人身份写作的时候,诗歌则呈现出独白、祈祷体。比如《陌生的主》。他质问上帝是谁,为何拣选了他。在《圣经》中同样也有很多这种独白,《撒母耳记下》七章二十八节中:“主耶和华阿,惟有你是神。你的话是真实的。你也应许将这福气赐给仆人。”[20]《路得记》二章十三节:“我主阿,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21]当然更多的是出现在《诗篇》向上帝的告白中。这些患难求告、祈求安慰或者祝福的话语同样可以在戈麦的诗歌中看见。
3.2使徒与使命写作
《圣经》中的使徒是被上帝呼召的人,准确的说不是出于自己的愿望来追求,而是被上帝差遣而必须追求。不少使徒在殉道后被尊称为圣徒,如圣彼得、圣保罗。戈麦同样有着圣徒情结。戈麦在诗歌中流露出强烈的圣徒身份,戈麦在《文字生涯》中就透露出他的这种自觉追求,他说在人类的精神史上,卓有成就的大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圣徒,一种是天才。[22]天才如同李白、雨果,是靠着热情洋溢的才情,靠着自身的特质成就的。而圣徒是因为对某种神圣事业的追求成就的,如同戈麦。
需要指出的是,戈麦的“圣徒”身份有所区别于《圣经》中领受异象而被上帝差派的“使徒”。它与“使徒”有着某种形式上的类似,如因精神号召而自觉苦修,但他们有着本质不同。使徒是出于上帝而必须追求,戈麦更多是因为主观愿望而想追求。这种性质的差别直接在后期导致了戈麦的精神危机。
戈麦是一个靠勤奋和知识苦读写作的诗人,如果说海子是一个消耗自己生命的天才诗人,那么戈麦就是一个不折不扣在诗歌道路上追求苦吟的圣徒诗人。他将诗歌写作视为神圣事业,将自己看作不被世人理解但上帝却懂得的诗人,类似《新约》中的门徒。
西渡曾说戈麦对自己有着成圣的要求。戈麦的《誓言》这首诗里,标志着他向人性告别。他接受了全部的失败,之后过着圣徒一般的生活。[23] 《新约》中耶稣亲自挑选了十二门徒跟从祂,门徒和耶稣退居野外,过着如同施洗约翰一般吃蝗虫野蜜的生活,放弃了打渔、税吏等世俗工作,同样不被世人所理解。如同门徒以效法耶稣为荣一样,戈麦也进行着苦修,他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圣奥古斯丁那样的人,戈麦自己说他崇拜那些精神上的号召者。他在诗中写到:
“在这个时候,我听从了神祗的召唤/从事物的核心翻到栅栏的外面/不带有丝毫苏醒的浑噩与惊奇”——《雨后树林汇总的半张脸》
又如在《陌生的主》里就多次有此类表达。“我是怎样被召唤来的,却不能离去”。戈麦正如以色列人一样,相信神拣选了自己。他的诗歌写作正是一种“calling”。
3.3先知与异象写作
真正的诗人往往带有先知色彩,对未来发出异象性语言。戈麦对自身命运有着清醒洞察。
“我已走完了命运限定给我的短暂的旅途/在这最后一个夜晚,我遥望着柴堆和祭坛/赫卡特,三位一体的爱恋女神/你处女一样洁净的一生让我无比羞愧”——《狄多》[24]
诗人用神话来预示自身命运/诗人命运的结局。在受虐与受难之间,这种无处逃离的宿命如同西西弗斯日复一日推着石头,如同普罗米修斯在为人类盗取火种后被鹰隼啄食心肝。
“我仍要感谢那些暗示我的幻象,漆黑的圣水,移动的白杯/但我是有意放过。我就要在烈火中化为灰烬/现在我用迷惘的目光寻求高天的光明/我找到了,长长地叹出了最后一声”——狄多[25]
诗人在写给哥哥的信中说:“我从不困惑,越来越是如此,只是越来越感受到人的悲哀”。[26]这不仅是诗人自我宿命的揭示,也是人类集体命运的被囚禁。对自身命运的无可奈何, 也是对整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无可奈何。
“在这艰难的时刻/我仿佛看到了另一种人类的昨天/三个相互残杀的事物被怼到了一起” ——《献给黄昏的星》
自现代汉诗以来,能够深切关注如此宏大主题的诗人为数不多,中国/全人类在过去时段里遭受过大量的苦难,苦难不仅是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造成了,过去事件中,更多是人类自身罪恶,贪欲与压迫,造成了战争、死亡、杀戮等不幸,却鲜有优秀的现代汉语诗人悲悯这一切。戈麦是一个为数不多的愿意勇于承担人类苦难和命运,悲悯全人类的诗人。在他的诗歌中充满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同情和理解,如同旧约先知以利沙、以利亚一样,在当时时代率先对下一个世纪/百年昭告命运。
三、诗人诗歌道路与信仰之路
戈麦于一九八五年考入北大中文系,八九年毕业在《中国文学》杂志社工作,九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年仅二十四的戈麦自沉于西郊万泉河。戈麦如同 “彗星”一般结束了短暂而灿烂的一生。作为“彗星”逝去的戈麦,无论生前还是死后,常与 “恒星”海子提名对比,二人同为当代诗坛两颗命运相似的“双子星”。
戈麦(褚福军)从小受其兄褚福运的影响,据褚福运说,五六岁的时候就教他练琴,中学的时候,戈麦的文理科成绩都很好,因哥哥的影响戈麦选择了文科,但是选完后戈麦就后悔了,直到高考前夕,他都很想改学理工科,甚至萌发了降级重读高二的念头,后来还是经过褚福运劝说学了文科。戈麦读北大也是首选经济系,即使被调剂到中文系录取后,前两年里他也经常去经济系旁听。
关于戈麦的诗人意识,一则是褚福运的口述,戈麦明确提出来要做诗人是在一九八二年,不到十五岁的时候。褚福运说他很早就有一种“工程图纸”的意识,每天都在坚持写日记,并且用功读书来鞭策自己。一则据戈麦自己说,他是在大学接触诗歌后才开始写诗,大量读书,如果按后一种说法来看,戈麦写作时间仅仅六年左右。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戈麦投水死亡,将所有诗歌扔进一个公厕。
诗人已经远去,他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不知多年前作为那个高考填志愿的少年褚福军是否想过,当初的抉择决定了一生,个体人生的路径与命运就此写在纸上,余下的多年只不过是那副命运图卷的徐徐展开。少年褚福军从此走向了诗人戈麦。
如果进行一个文字游戏的揣测。“戈”有“杀戮”的意思,“麦”如果套用圣经以“麦子”和“稗子”比喻真信徒和假信徒,“麦子”和“稗子”则在这里所指真诗人和假诗人。“戈麦”的整个名字就有“杀死诗人”的意味。戈麦在海子自杀后对海子的怀念之作《海子》中潜意识流露出了“杀死诗人”和“杀死诗歌”的念头。
诗人早在死亡以前就已对自己的命运大体获悉。
戈麦的死有人推测了几个原因,其中之一是他母亲的去逝。一九九零年六月十四日戈麦曾在一首《母亲》的诗中怀念了他的母亲。他表达了思念之情,说“至今仍是一片空想”。另一个说法是一九八九年他实习的时候曾找人看相。虽无法考证看相的时候具体说了些什么,但戈麦有宿命论的倾向,这次看相极有可能影响了他。[27]当然也不排除一九八九年海子、骆一禾等诗人死亡的影响。
早在一九九一年自杀身亡之前,戈麦在他的诗歌中就多次表达过死亡意识,实际上在一九八九年末的时候戈麦在其诗《二十二》中写到“二十二,很可能是一个命令的终点/我躺在床上反复考虑它到底代表着什么”[28],随后一九九零年一月戈麦在诗作《死亡诗章》里也表达过类似的死亡倾向,他在《三劫连环》中说“从死到生,或从生到死/也许,也许我再也飞不出去”[29]。
虽然戈麦在诗歌中也表达过《圣经》中死而复活的死亡观。他在《悼师》中写着“许多流亡的人,他们从而/得知死去的就要复活”[30]。但是后期戈麦诗歌里关于死亡的看法更多是表达一种虚无主义的态度。戈麦在诗歌《海子》中反复提及死了如同未发生的一切。死了就是死了。
戈麦毁弃了全部手稿。没有留下任何遗言。“我将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但不会是众尸之王”——《金缕玉衣》[31]海子从来以“王子”自居,他自信的认为自己是太阳,诗歌的王子,人类的君王。这是海子与生俱来的诗人自信。戈麦的死也在于他敏锐地感知到在他所从事和热爱的诗歌道路上,他无法成为“王”。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击碎了他。海子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死亡,戈麦在二十四岁时候自杀,成了“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虽然不是“众尸之王”。这是年轻诗人从诗歌写作到死亡仪式的一场暗自较量,从创造到祭坛的向神争宠。
这不仅是自我个体命运的终结,更是对自我诗歌道路的否定。戈麦在这点上是一个真正的“厌世者”。命运就是这样:戈麦曾经编辑《厌世者》刊物并以《厌世者》为题写过同名诗作,海子曾参加“幸存者俱乐部”。在很大程度上,如果说海子诗歌中死亡书写是向死而生、死而复活。那么戈麦诗歌中的死亡书写就是直面死亡、终结意义。诗人以沉默的方式回应了自我短暂的一生。
与海子相比,戈麦死亡的形而下的因素更多一些。吕周聚在《戈麦自杀的“内部故事”解读》中认为戈麦是一个经世致用的人,他将诗歌写作当作一种证明自我价值的手段,这使得吕周聚称戈麦是一个随时可以背弃诗歌信仰而去的人。[32]笔者认为吕周聚的观点存在一定的依据。戈麦曾写下 “对于我/诗歌是/一场空”[33]。他对“诗歌信仰”的态度就如同他在诗中写的“背叛是什么”。但人作为复杂多变的集合体,如果只以“经世致用”的诗人对戈麦下定义似乎又显得太为不公。
戈麦对于缪斯女神的跟从走的是一条沙漠苦修士,自我鞭笞,自我规训的道路。戈麦的想做沙漠修士与自身被驱使的“圣徒情结”分不开,但戈麦少了沙漠修士与上帝的特殊经历,如同诗人缺少在诗歌创造中的高峰体验一样。戈麦的跟随较之使徒时代那些真正为上帝而死的殉道门徒终究因缺少了与上帝的超验经历。成了十字架道路上的失败者。
戈麦一只脚紧踏世俗之地,另一只试图跨入上帝之城。戈麦旷日持久的精神危机也由此而来。诗人的自杀往往起源于精神危机。他最终无法克服和战胜这场精神危机,在自我砍伐中败下阵来,走向自我否定和自我厌弃,从而滑向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的深渊,选择提走向生命的终点。由此,“诗歌的死亡”和“诗人的死亡”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便以诗人自杀的方式完成竖立了其墓碑,完成对“杀死诗人”的注脚。
结语
今天,重新回顾戈麦诗歌,带有里程碑意义。诗人戈麦用沉重的肉身与即将到来的九十年代 (消费社会)告别,跟随农业时代最后一位抒情诗人“海子”,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那些在同时代没有死去的诗人,尽管肉身尚存,他们的精神却大抵消微。西川成为那个时代一个见证者,记录着海子、戈麦、骆一禾等人的远去。这是先知群体的没落和隐退,而距离下一个先知/先知群诗人的到来,不知会有多久的等待。
从新诗百年来看,这是切断了诗歌与宗教,人与神关系之后,诗人主体性的失败。高扬主体的抒情诗人在主体毁灭之后走向死亡,新诗滑向无根基性。自神退场后,人暂时成为主体,至九十年代以来,作者“我”也消失了,只剩碎片化的诗歌写作。新诗在改革开放后,迅速走完从尼采“上帝死了”到巴特“作者(诗人)死了”的过程。
自尼采这位诗人哲学家发出“上帝死了”,用艺术化生命“艺术拯救死亡”以来,他自身的命运,无数诗人的命运都是悲剧性收场。里尔克的大受欢迎,海子的被祭奠,诠释了只有唤醒人类生命中宗教情怀和宗教体验的诗歌才有生命力,逝去的诗人终究在每年春天花开之日借着诗歌一次次复活。
[1]参西渡. 死是不可能的,见戈麦诗全编[M].上海三联书店,1999(01)第二页:“我们在1985年一起进入北大中文系,他在文献专业,我学的是编辑,彼此往来并不多。1987年秋天,我们一起转到文学专业,算在一个班了,后来还在一个宿舍住过一年。”
[2] 戈麦.戈麦的诗[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366.
[3] 西川主编.海子诗全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9.
[4] 戈麦.戈麦的诗[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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