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超:基督教的”圣爱观”(Agape)及其对社会共同体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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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督教被称为“爱”的宗教,其核心观念Agape有着特殊的内涵,最原初的涵义指神对人的爱,因此其特质表现为三个层次:自发、舍己和爱他;它是自发的、无条件、无缘由的,而且也是人间之爱的依据与来源;在Agape观念的演进中更突显它的主动性和无条件性,逐渐也引申为人对神的爱以及人对人的爱。而Eros,固然也是讲爱,它是自下而上的,来自于人向外的超越,而且是有条件的;此种爱观的不同也造就了不同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共同体,通过爱观的解读我们会更接近理解西方文化与西方社会。

关键词:Agape,Eros,共同体

作者简介:张永超(1982-),男,河南登封人,辅仁大学天主教学术研究院博士后研究员;郑州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西哲学比较、知识论等。

本文原载《中国基督教研究》2014年总第3期。

 Agape的本义是神之爱,是圆满自足的,所以它是自发的、无条件、无缘由的;作为人爱的依据与来源,我们也用Agape来指称邻人之爱。而且,我们认为圣爱正是通过爱邻人“爱他者”而得到实现,神爱的目的不是为了祭祀和燔祭而是为了爱人、救人,所以神爱的显著表达正是通过“爱邻人”展现出来。而与此不同,Eros(欲爱)固然是西方哲学中一个重要概念,但是,同是论述“爱”,Eros则有不同的所指。本文通过Agape的“自发”“舍己”“爱他”三个层次予以分析,并在比较中展示与Eros的不同;此种爱观的不同也造就了不同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共同体,通过爱观的解读我们会更接近理解西方文化与西方社会。

一、自发

(一)自发无缘由的爱缘自神爱的自足

我们知道关于圣爱的表述,最直接的论断来自《约翰一书》“亲爱的弟兄阿、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 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一4:7-8) 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 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一4:16)在这里我们基本可以看到神与爱的关系,神就是爱,我们应彼此相爱,因为爱来自神;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

我们可以看到,在《旧约》中若还有“你们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这样稍显被动的神爱的话,那么在《新约》中,上帝之爱通过人子耶稣表达出来,完全是主动的、自发的、领先的。其首先表现在“召罪人”上:“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3),“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6),“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林前1:27-28)这里我们确实可以看出此种爱的自发性、无缘由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神当然应爱“最优秀的人”“按照理性生活的人”,但是这恰恰是人的意思,而不是神的意思;人的行为是有条件的,是互惠式的;但是神爱是自足圆满的,它不是有所期待和需要才爱,完全是自发的纯粹的爱,所以它会爱罪人,为罪人死;爱被人瞧不起的税吏、妓女、穷人、病人。

与此同时,神爱的自发性也表现在“爱仇敌”上。“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么。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么。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4-48)就现实层面来讲,人爱仇敌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人的限度,但是人子耶稣来则号召人要爱仇敌,正如同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一样,因为天父就是这样行的,他不会因为人的缺陷而不爱,不会只爱义人和好人,他更看重走失那只羊,更看重病人,这正说明此种爱的自发性和无缘由性。在《新约》很多经文都提到了,人的义并不依据人的自身,而是因着“恩”和“信”,上帝拯救人,也不是因人自身,而是因着“恩”和“应许”,最终的根据都在“神”自身,人的行为与神相比是微不足道的。自然,我们在上面也提到了,这并不是说人不要行,只要“信”就够了,只是说在比较语境下,优先性的是“信”;在最终依据上,根本在于神的救恩而非人的行为。
(二)Eros旨在追求超越
我们知道Agape是自发的,来自神,没有需要、没有追求,因为它是完满自足的。但是Eros则是有条件的、有期待的。首先我们要区分其原始含义带有肉体欲望的“性爱”,但是哲学上Eros恰恰是要脱离肉欲之爱,“柏拉图全力表现脱离感官世界之道,并且竭力阻止他所想的爱乐实与日常生活的肉欲之爱相混淆。肉欲之爱使灵魂受感官的束缚;但哲学的爱乐实的最大的目的,在拯救灵魂从感官宇宙升向真的天界。”[1]所以,在这里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Agape与Eros的区别:Agape来自神,是自上而下的;Eros是人之爱,是自下而上的;Agape是圆满自足的,所以是自发的;Eros是有所期待的,所以是喜好之爱。“自发”在这里的意思不仅仅有主动的意思,更在于它的圆满自足无所期待,这是Eros所不具备的,它正是一种追求之爱,是一种“will to have”;而Agape是无所需要的,因为,它自足完满。
若果说Eros与Agape是方向上的不同的话,那么他们也确实有共同的地方,比如说对肉与灵的区分,都有超脱肉体指向圣灵的倾向,用宗教语言来讲都认定“两个世界”的划分,肉身所在的此岸是无益的,叫人活着的是灵,人真正的活在于彼岸。我们看到柏拉图对Form世界的设定已经很明确说明了这一点。这就涉及到仁爱的问题,对于“不语怪力乱神”“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儒家来说,仁爱是否也指向一种彼岸世界,儒家的彼岸又在哪里?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以及分析了在人神关系上,儒家的立场是“民先神后”“民为神主”;在不朽的观念上,不是指向“灵”,而是指向家邦故土,另外“立德 立功 立言”这便是不朽了,我们可以看出儒家的仁爱观念根本没有“两个世界”的区分,在一个世界内谈“超越”是荒谬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内在超越”或“内向超越”根本无法成立,至于“不朽”概念,那只是在一个世界、一个人生背景下个人对社会的意义、对后世的影响而已,这不但与Agape不同,就是与Eros也完全属于不同的思想语境。所以上面姚新中教授试图类比仁与Eros,我们无法同意。
二、舍己

(一)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基督教的爱观,确实有令人深思的地方。若说它来自神,是自足的圆满的,似乎不难理解,因为这就是神的样式。但是正是这样自足、至善、全能的神,他爱的方式却是通过“舍己”。最典型的表现是人子耶稣有种种神迹大能,但是却被兵丁戏弄,甚至被钉十字架的强盗也嘲笑他,他可以救别人却不能救自己。其它宗教似乎都在宣称至上者的神能无比,但是基督教却详细记录了人子耶稣的脆弱与所遭受的戏弄,问题的关键是他作为神子却被人钉上了十字架,死了。但也正是通过这中看似脆弱、屈辱的被钉十字架形成了极大的思想刺激,牺牲而形成了极大的吸引力,造成了巨大意义;这是任何神迹所无法替代的、所无法形成的力量与意义生成。严格来讲,神爱是自足的完满的,无可添加,也不会减损。所以,此种“舍己”和“被钉十字架”也只是一种自发自愿,我们看到耶稣初始不愿“饮此苦杯”,但最终还是按照父的旨意行了。所以自愿被钉十字架,为了拯救人的罪,这更凸显基督教爱观的伟大。
基督教是爱的宗教,同时也是舍己的宗教,这在耶稣对门徒的告诫中也可以看出来:“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4-26)耶稣的提醒在于,什么才是人的真生命?人活着是在于吃喝,还是其它?面包与道义,哪个才是人真正需要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舍己才是真正的成全。我们可以看到舍己的观念在基督徒身上确实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们接受了新的父母兄弟观念而抛开了狭义的血缘父兄观念;他们追寻生命之灵与道而看轻吃喝、面包这一肉身;他们披肝沥胆鞠躬尽瘁忘我的对外邦人传播福音…
(二)Eros之爱己
Nygren多次提到Eros 是以“爱己为本”,“爱乐实观念不能真的用于神,如果勉强用之于他,它之为欲望之爱及自我中心之爱的特点,势必形成一个完成集中于他自身的和对于他自身的完全的自我欣赏之爱。‘神即爱乐实’是无意义的,除非爱乐实解释为爱己。但是若说爱佳泊是爱己却属无稽的。”[2]Nygren有个关于Agape与Eros的比较对照表,我们可以更清楚的看到这一点:
AgapeEros
自我施予为自身利益打算的一种欲望
自上下降的人上升的努力
神来就人的路人走向神的路
白白的礼物,是神爱所成功的救恩人的成就,人要完成救恩的企图
不自私的爱,不为自己求什么,并且白白的消耗自己自我中心的爱,自诩为至高、至贵、无可伦比
以神的生命为生命,因此敢于“丢掉它”寻求获得属神的不朽的生命
基于神本身丰满的白白的赐予与消耗一个要占有的志愿,以需要为立脚点
主要是神自身的爱,因为神即爱佳泊主要的为人爱,而神为爱乐实的客体
表现在人身上时,是一种以神爱为榜样的爱应用于神时是一种以人爱为模型的爱
对于他的对象来讲是自主的,独立的,且给予“歹人及好人”;因此它是自发的“无原由的”,且将自己赐给不配领受的人。以它的对象的本质、美好、与价值为转移;因此它不是自发的,而是“有原由”的,乃因它的对象的价值而产生
爱佳泊先爱,而后在它的对象中创造价值。爱乐实承认它客体的价值,所以才爱它。[3]

这里我们基本可以看清楚Agape与Eros的区别,不得不说Nygren的区分是清楚而公允的,他说“如果我们打算总结我们论过的一切爱的关系,结论一定是爱乐实与爱佳泊在每一点上都是恰恰对立的。爱乐实以爱己开端,倚重对于神的爱,而以之为自己需求的最终的满足。从另一方面讲,爱乐实永远无法解释对于人的爱。可以说在爱乐实体系渗入基督教神学与爱佳泊观念成立妥协之前,爱乐实体系根本不欢迎对于人的爱。无论如何,爱乐实永远认为对于人的爱是为了人里面的善而生的一种爱,因而它是灵魂上升的一阶。但是有一种爱在爱乐实中没有地位:那就是神本身的爱。爱佳泊恰相反。神本身的爱是一切爱的依据,一切爱的榜样;它含有无限制的自我施予,在人与人之间的爱里滋生不已;因为无代价而获得的人,有奖所得传递给他人的义务。爱神仍是爱佳泊的体系,但其重要性和对于神的爱乐实之爱不同;对于神的爱佳泊之爱,究竟没有自我中心的成份,与澈底清除自我相吻合。因之在爱佳泊中也有一种爱无地容身:就是爱己。”[4]

这里也涉及较为复杂的问题,那便是两希文明的文化差异与融合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依据Nygren的分析,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关于Eros的观念与基督教Agape是何等的不同,但是随后的神学家,比如奥古斯丁、阿奎那却极力融合了古希腊哲学(主要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学派),这是如何做到的?这不是我们本章的主题,但是我们可以看出Agape观念中“人对人的爱”或者说“邻人”之爱透露了某些秘密,Agape是自足的,但它作为新诫命的表现是“爱邻人”或者“彼此相爱”,终归是要通过人对人的爱来表现,那么正是在这一点上Eros作为追求超越的人爱给予了丰富的资源,Agape是神圣的,但是在作为榜样以及人的实践上,Eros的种种方式都将成为借鉴的必要参考。我们还可以适当提及仁爱,我们看到它与Agape和Eros是差别巨大的,实在可以看成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观”。就爱己与舍己来讲,我们无法说仁爱是爱己的,因为他强调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或者说修齐治平模式,亲亲仁民而爱物;我们也无法说它是舍己的,儒家强调立己,而且儒家的整个建构恰恰是以“成己立人”为支点,古学又被称为“为己之学”,但是我们可以看出,此种“为己”与Eros也不相同,不可轻易附会类比。
三、爱他

(一)“爱人如己”所造就的人际关系

“自发”讲Agape的自足圆满,舍己讲Agape的实现方式,而爱他则是Agape的具体指向;三者同样是三而一的关系,任何其中的一个问题就蕴含了其它两个问题;或者说Agape是自足唯一的,任何分散的讨论只是出于研究层次分殊的方便,就Agape自身来讲是同一的。我们知道耶稣对爱的诫命回答时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同时我们在《约翰福音》也看到“彼此相爱”的新命令:“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关于“爱人如己”和“彼此相爱”的区分我们上面已经解释过,就其实际运行来看“爱人如己”与“彼此相爱”是等效的,或者说“爱人如己”必然导致“彼此相爱”的人际关系;“爱人如己”强调的是“爱人”而非“爱己”,我们知道Agape的基本观念是“舍己”的。另外再考虑到“召罪人”“爱仇敌”的说法,基督教的爱观所形成的人与人关系是:爱“他者”。

爱仇敌是“爱他者”最典型的表现,此种爱观导致一种意想不到的共同体现象,尽管在初衷上我们往往感觉“爱仇敌”是极端甚至是荒谬的;但在事实上,这是一种最真实的爱的关系,爱父母兄弟以及朋友之爱,正是在“爱仇敌”这一“爱他者”的观念中得到了保证和实现。问题的演绎是这样:第一、谁是我们的父母?谁是我们的兄弟?谁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能否可以说或者能够做到,无论朋友如何对待我们,我们仍能一如既往的爱戴他们;答曰不能,朋友以信义为交情,信义失散了,朋友便是路人,有些甚至反目成仇,何来爱他们?沿着这种思路,我们可以发现兄弟也完全有机会变成仇敌;若我们诚实一点的话,我们会发现,对待父母,我们也并非他们无论如何做我们都会孝顺他们;我们只是在他们达到我们基本满意、期待或要求时才持续善待他们,这就潜藏着反目成仇的危险;而事实上父子相伤、母女对证法庭的事已不再是个案了,那种平时的小打小闹、彼此厌弃腹诽还在其次。这意味着,我们看似天经地义的孝悌之爱、朋友之情是脆弱的,有种反目成仇的隐患。Nygren教授在谈到Eros时说“爱乐实所追求的不是为了邻舍本身怎样,而是以邻舍为工具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使自己向善进展。”[5]我们无法雷同说爱父母兄弟朋友也只是以他们为工具,但是,换种说法或许我们无法否认,我们爱兄弟、爱朋友是有条件的,在比较隐晦的层次上,我们也发现,我们对父母的爱也是有条件的。人是有限的,所以来自人的爱无法做到“无条件无缘由”。但是,任何有条件的爱,意味着当此种条件丧失时,爱也转移了;只要我们依据对象的价值来赋予我们的爱,那么当我们看不到对象的价值或者说误解对方的价值时候,我们的爱也转移了。我们爱父母兄弟,看似天经地义不可动摇,但是在起点与来源上便意味着此种爱的动摇和游离,这是可变的,甚至可以反目成仇。这种思路的演绎是我们不会爱仇敌,这暗示着父母兄弟朋友都有成为仇敌的可能,而此时对他们的爱也就终结了,代之以恨;对于陌生人,我们或许不是厌恶、恨,但一般是冷漠,熟视无睹;冷漠只是厌恶的消极表达而已,至少说那不是爱的关系。也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爱仇敌”所造成人际关系的优越性。

耶稣说来是“召罪人”要“爱仇敌”,他不是说要恨义人,要厌朋友;而是说那些罪人、病人、穷人、税吏、妓女,同样甚至更需要爱;神爱是无条件的,不是“互惠式的”,不是因为他们的“义”和“良善”而来“回馈”和“报答”,而是说“怜悯”的本性就是去同情善待那些需要的人。在此种思路下,在爱的起点上,没有区分谁是可爱的,谁是可恨的,谁是父母兄弟朋友这些以我为中心建立的近缘关系,而是以他为中心建立谁更需要的“爱”的关系。就Agape本身来讲,它无所期待,用不着锦上添花,同样也不会“大伤元气”,它是自足的;所以它可以召罪人、爱仇敌而不减损自己;但是一旦这作为对人的要求,我们便会看到一种奇妙的“罪人效应”,连仇敌都可以爱,连罪人都要召,难道我们不能容忍父母的过失、兄弟的差错、朋友的背信吗?我们发现,当爱源自神爱自身,不以对象的亲近远疏、良善卑陋为转移时,原有的父母兄弟之爱,朋友之爱,是被稳定和坚固下来了;当误解产生时,最坏的打算,当父母兄弟朋友成为我们的仇敌时,我们依然能以“爱”的态度来对待他们,这恰恰是对我们初衷的完成;而不会产生致自己于不义地步的可能。同时,对待陌生的他者,我们不是冷漠,同样是以“爱”的态度善待他们,这意味着任何人,不分亲疏远近,当我们暂时误会盲目而视父母兄弟朋友为路人时,我们仍然可以爱的态度对待他们,这同样是对我们初衷的成全。这样我们便可以看出,“爱仇敌”“召罪人”的诫命恰恰是对原有爱的关系的强化和成全,而且又走出了原有的以人为中心,以对象的价值作为判断依据的狭隘思路,对于任何的他者都以爱相待;任何人是任何人的他者,但是在爱的关系上,他者都是兄弟;外邦人成了邻人,并不分“他们和我们”,“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这就是我所说的爱的共同体。
(二)Agape所造就的共同体

我们知道在《新约》中多次出现这样的词句:“神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5)在《使徒行传》中我们也看到“ 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 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 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徒15:7-9)包括如下说法:“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罗10:12)“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 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3:26-28)这里我们需要说明的是此种爱的共同体不是任何以“爱”之名都可以模仿的,其前提是“一主”的存在。

如下说法再明显不过:“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3:6)“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这是因为“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 一主、一信、一洗、 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4:4-6)若我们再与Eros进行比较,我们会发现Eros固然在追求神,试图超脱肉体追求美和善,但是它与此种源自神自身的Agape根本不同,这是一种下贯的路向,前者是人向上的追求。但是,如同上面我们所分析的,Agape是自足的圆满的,但对人的要求它不是强迫的,那便涉及到人的自由意志的问题,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我们认为Eros又逐渐融入基督教的可能,这也正是士林哲学家门所做的工作,只是他们保留最大的诫命,保留Agape的神爱源头。若再扩展开来与仁爱比较,我们会发现,二者的差距是更远了,儒家固然有“小康大同”的种种说法,但是,由于“仁爱”自身的限制,他所造就的人际关系,或者说那种“亲亲仁民爱物”的爱有差等模式,无法形成“爱的共同体”,具体原因上面我们已经分析了,即便是在儒家极为看重的“父母兄弟之爱”在仁爱观思路下也蕴藏着“反目成仇”的危险,朋友、路人、他者更不可能形成“共同体”,共同体要求有稳固的共同价值观,来自人的种种礼法往往是变动的,正所谓“赵孟之所贵,赵孟亦能贱之”。Agape因为“一主、一信、一洗”,价值源头来自神而非人,所以在“召罪人”“爱仇敌”这一“爱他”的关系中终于得到了成全。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舍己的终于成就了“立己”。

综上所述,首先,Agape本义是“神爱”,神与爱最明确的表述来自约翰,他说“神(上帝)就是爱”;其特质是自足、圆满,因而是“无缘由”的(不依赖于对象的价值),无条件的(没有期待和追求);强调“舍己”“爱他”,最为典型的表现是“召罪人”和“爱仇敌。其次、人对神的爱,或者说人对人的爱,在Agape观念下得到了更新,在依据和源头上都来自神,因此我们也用Agape来指称;这是人对Agape的遵行与摹写;尽管都是人的爱,正是在依据与来源上与Eros区别开来,后者来自人,尽管指向神,但是它是爱己的、有条件的,对邻人的爱是依据他们的价值为转移的。

注释

1 虞格仁:《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爱佳泊与爱乐实(Agape och Eros)》第一册,韩迪厚 万华清 薛耕南 译,香港:中华信义会书报部出版,1950年版,第165-166页

2 虞格仁:《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爱佳泊与爱乐实(Agape och Eros)》第一册,韩迪厚 万华清 薛耕南 译,香港:中华信义会书报部出版,1950年版,第209页

3 虞格仁:《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爱佳泊与爱乐实(Agape och Eros)》第一册,韩迪厚 万华清 薛耕南 译,香港:中华信义会书报部出版,1950年版,第225-227页

4 虞格仁:《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爱佳泊与爱乐实(Agape och Eros)》第一册,韩迪厚 万华清 薛耕南 译,香港:中华信义会书报部出版,1950年版,第235-236页

5 虞格仁:《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爱佳泊与爱乐实(Agape och Eros)》第一册,韩迪厚 万华清 薛耕南 译,香港:中华信义会书报部出版,1950年版,第2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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