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伯:1835-1935年间两广浸信会的妇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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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中国基督教研究》2020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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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伯(大理大学)

 

 

摘要:浸信会是近代最早来华传教的基督新教组织之一,广东是其最早的在华传教区域,之后沿西江溯流而上进入广西。从1835年第一位浸信会传教士叔末士(John Lewis Shuck)抵达澳门开始,经历一百年的发展历程,最后形成以本土华人为主的教会组织——两广浸信会联会,除了建立教堂、发展信徒外,更在两广地区拓展了各项社会服务事业,包括医疗、教育、出版、慈善、儿童、青年、妇女等事工。本文重点介绍抗日战争之前的1835-1935年间两广地区浸信会开展的妇女事业,包括教会内部妇女地位的确立和提升,教会兴办的各项社会事业中妇女发挥的作用和贡献等,从中分析基督教在近代中国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对中国妇女解放的突破性影响及其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基督教,浸信会,妇女事工,两广地区

 

 

浸信会早期来华传教历史

浸信会(Baptist Church)是基督教浸礼宗(Baptism Sect)的教会组织,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欧洲宗教改革后十七世纪的重洗派;其礼仪制度的最大特点是洗礼采取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礼”,并且反对给未成年的婴儿施洗;其组织形式采取公理制,强调“信徒皆祭司”,名义上没有金字塔式的教阶等级和跨地域的管辖机构,每个教堂都是独立的,由全体会员选出执事会作为执行机构,牧师向全体会员负责,向执事会汇报工作。

浸礼宗也是较早传入中国大陆的基督教会宗派之一。根据文献记载,第一位来华的浸信会传教士是美国北方浸信会的叔末士(John Lewis Shuck),于1834年抵达澳门,随后又有美国南方浸信会的罗孝全(Issachar J. Roberts)来到,二人同寓一地,但因受到信奉天主教的澳葡当局的限制,无法在当地开展传教活动,只能一边做准备工作,一边等待进入中国大陆的机会。1841年,清帝国在广东的中英战役中战败,随后在浙江、江苏的作战中又接连受挫,被迫于1842年8月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其中第三项条款规定:“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清国)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同时,根据条约的第一款,广州成为五个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

英军占据香港后不久,叔末士和夫人何显理(Henrietta Hall Shuck)即于1842年3月19日从澳门迁往香港,居于港岛上环百步梯,并开办了宏艺书塾,以办学的方式开展传教活动,同年5月在现皇后大道建立香港第一间浸信会教堂。但当时香港岛上的人口不足四千,主要以渔业、小手工业为生,零散聚居在二十多个乡村,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程度,与省城广州是天壤之别,因此传教士逐渐将重点转到广州。1844年5月罗孝全在当时清廷划定的广州外贸区十三行的联兴街鸭栏铺,创立了省城第一间浸信会。

此后,浸信会以广州为中心基地,首先向珠江三角洲地区辐射,在港澳、南(海)番(禺)顺(德)、肇庆、五邑等地先后设立了多间教会和以教育、医疗、助残为主的社会事业,之后分别向北、西、东方向继续扩展,进入北江、东江地区。1865年美国南方浸信会传教士纪好弼(Roswell Hobert Graves)沿西江溯流而上,首次在广西梧州租房开展布道和义务施医赠药活动,成为有记录以来浸信会进入广西传教的第一人。

早在十六世纪前后,粤东潮汕地区就有华人越洋侨居暹罗(泰国)谋生,德国传教士郭士立(Karl Friedlich Gutzlaff)、美国传教士粦为仁(William Dean)等在当地接触这些广东侨民,向他们传教, 并吸收了少量潮汕籍基督徒,其中一些信徒后来返回家乡,成为当地最早的基督教信仰人群。1858年北美浸信会传教士耶士摩(William Ashmore)从暹罗经香港到达汕头,揭开了浸信会在粤东地区的传教序幕。1860年约翰夫妇(Mr.& Mrs. Johnson)带四名华人传道,在潮州马屿设立了粤东第一间浸信会,是为“岭东浸信会”的肇始。此后,浸信会在粤东的潮语和客家地区继续拓展,至1918年岭东浸信会成立六十周年时,其所属信徒已达5300多人,教堂和聚会所200多间,华人牧师11人,华人传道84人,外国传教士57人,成为粤东地区最大的基督教会。此外,还兴办学校160多所,有男教员170多名,女教员47名,在校学生5700多人。

由于分属不同差会传教的历史原因,浸信会在华南两广地区形成了两广浸信会和岭东浸信会两大组织体系。本文主要讨论由美南浸信会开创的两广浸信会所开展的妇女事工,因此粤东区域的情况后文就不再详述。

两广浸信会的发展及社会服务

十九世纪中叶后,浸信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逐渐与长老会(又称“纲纪慎会”,后与公理会、美以美会等合并成为“中华基督教会”)并列成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两个基督教宗派。1885年1月14日,广州、肇庆、清远、从化和香港长洲的浸信会代表25人于广州惠爱路八约浸信会堂举行会议,正式成立“广东浸信者总会”,之后随着传教事业的扩展,浸信会自东往西进入广西,该会也数易其名,最后于1932年定名为“两广浸信会联会”,这个名称一直使用至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该会被“宗派大联合”为止。

根据浸联会1934年汇总的数字,两广浸信会在粤桂两省共有159间教堂和聚会所(其中广东126,广西33),分别由该会的189位华人牧师和男女传道负责,外国传教士已退出主持和管理堂务的岗位;联会还开办培养本会传道人的神道学校和神道女校各1所、圣经学校3所;各地教会合计在册信徒从有记录以来的723人(1892年)增长至10,209人(截至1932年)。

如前述,浸礼宗的各个教会都是独立的,两广浸信会联会的主要职能是统筹神学教育和各项社会服务事工,因此也是当地影响巨大的主要社会服务机构,其中兴教办学是浸信会最重要的社会事业。根据1934年的资料,两广地区(不包括上文已提及的粤东地区)先后由浸信会开办的普通男女中小学、幼儿园、平民学校、盲童学校等的详情如下:

广东省:

广州市:培正男中学、培正女中学、培正高小、培道平民义校、培正女小、培正初小、  培正青年会义学、培灵幼稚园、慕光瞽目女校、西关培正分校、兴华中学、培道女校、慈爱女校、绿道女学、建德女学、沙河培正分校、宏道小学、导真女学、进德女学、育贤女学、培洁女学、持道平民学校

东北区(广州远郊):白石培正女分校、石龙培正分校、平溪平民学校、从化培正分校、龙门培正分校、启智学校、石牌培懿学校、九江水培正分校

港澳区:港仔浸会女学、长洲淑贞女学、星导女学、香港培正分校、香港浸会学校、澳门灵道女学

特别区:伯利恒小学、三水培正分学、广昌国民学校、淑德女学、小榄真道女学、培德女学、圣道女学、翠亨培正分校

五邑区:培光女学、君堂导光女学、江门培德女学、冲娄培正分校、懿德女学、培真女学、端芬培正分校、台城培正分校、鹤山培正分校、百合培正分校、公益培贤女校、恩平培正分校、鹤山培德女学、外海建德女学、江门明德学校、新昌民德学校、南洞培正分校

肇罗区:四会培正分校、莲塘培正学校、光道女学、肇庆培正分校

东江区:惠州浸会小学、坳背浸会小学、河源开明分校、内莞浸会小学

北江区:开明中学、翁源开明分校、崑山开明分校、开明女学、三江浸会国民学校

广西省:

桂南区:梧州培正中学、宏道女学、宏道幼稚园、贵县培正分校、大墟培正分校

西南区:储才学校、桂林培贤女学、培真小学、同安培正分校、同安培真女学

从上表可知,当时浸信会开办的女子学校,已占其办学总数的一半,足见该会对女性教育的重视。此外,仅在广州一地,同期由基督教会兴办的各类学校共35所,在校学生达11,498人,其中浸信会的办学历史最早、最长,尤其是浸信会本地会友冯景谦、李济良、余德宽、廖德山、杨海峰等人于1889年创立的培正学校,更是名声远播,蜚声海外,其高中毕业生可以直接升读美国的大学。由美南浸信会女传教士威灵(Eliza Jane Whilden)于1909年创办的慕光学校,则专收民间贫困失明的女童入学,后委托东山浸信会管理,称“慕光瞽目院”,至1934年时在校盲童学员达70人。

医疗服务方面,浸信会创办的著名医院包括1901年建立的广州两广浸会医院、1903年建立的梧州思达医院和1916年建立的桂林浸信会医院,其中两广浸会医院有记录以来的施医赠药人数从1919年的688人次增至1933年的22,000人次,住院留医人数从1922年的328人次增至1933年的1700人次。梧州思达医院则一直是当时广西最早和最具规模及技术实力的综合性医院,还创办了广西省第一所护士学校,写下广西现代医学史的重要一页;该院最后一任传教士院长华理士(Bill Wallace)1935年到院后,其精湛的医术在华南地区广受赞誉,他本人在不到40岁时也因在思达医院所做的大量成功手术病例而获选为国际外科学会(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Surgeons)的委员。

慈善事业方面,两广浸信会于1906年在广州开办了恤孤院,1919年更名为孤儿院,资料显示该院从1918年至1929年间先后共收养孤儿99人。1926年两广浸信会安老院落成于广州东山,1932年迁址广州沙河,至1933年先后入院的长者共52人。由美南浸信会传教士力约翰(John Lake)于1924年创办的大衾麻风院,位于广东台山外海的大衾岛,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麻风病院之一,规模和设施最为完善,有现代建筑19幢,曾出版国内第一份麻风病专业杂志《大衾》,至1935年时有120多名麻风病男女患者在此住院。

两广浸信会的妇女事工概况

两广浸信会的妇女事工最早起源于美南浸信会的与丈夫一起来华的传教士妻子,她们往往都有女传道的身份。初期是为了在“男女授受不亲”的中国社会中向妇女布道、服务教会中的妇女,后来逐渐扩展到开办教会外的社会妇幼事业,成为近代中国最早的妇女儿童社会服务工作者。因此下文将分别从教会内外两个部分进行叙述和分析。

1,教会的妇女事工

据文献记载,第一位浸信会中国女信徒于1855年在上海受浸,1860年华南浸信会报告称当年有12名妇女受浸,1864年纪好弼夫妇聘请一位中国女信徒担任教会的家庭探访工作,她可以算是任职浸信会的第一位华人女传道。1872年,华人女传道员增加至4人;至1934年,在两广浸信会正式名册上的189位华人宣教士中,女传道有30人。

华人女信徒到教会就职,主要是传教士们发挥了榜样示范作用。从1835年到1935年的一百年间,有正式记录的到粤桂两省工作的浸信会传教士共291人,其中女传教士就有193人,占66%。这些女性最初都是随丈夫一起来华的传教士妻子,中国信徒一般称其为“某某师母”。1850年,碧架女士(Harriet Baker)抵粤,成为有记录以来浸信会第一位来华的单身未婚全职女传教士。此后,这样的全职女传教士陆续增多,1935年时仍有16名单身女传教士在两广浸信会全职工作,教会的信徒习惯称她们为“某某姑娘”。

这些已婚或未婚的女传教士们身体力行,担负起大量教会和社会工作,更亲自选拔和培训华人女信徒出来接班,让传统上“三步不出闺门”的中国女性获得了踏出家门、接受教育、正式就职的机会。对这些本土女传道的工作表现,美南浸信会女教士区慕灵(Mary Alexander)称赞道:“某种场合上较男传道士为有效,即可迳入人之家庭中而宣教也。且对于一切怒骂凌辱虐待等,均能柔和忍受,一无怨怼,而以德服人,此其优点也。”[1]

随着入职的女传道不断增加,经女传教士力约翰夫人(Carrie Bostick Lake)、綦怜夫人(Valeria Page Green)、那扶女士(Henrietta North)等发起的浸信会女传道会也在各个教会内陆续建立起来,其主要职能是为女传道们的工作祈祷和筹款。1916年3月两广浸信会女传道联合会成立,当时共有六个女传道会加入,统筹开展各项教会妇女事工,例如编写由中华浸会书局出版的女传道课程教材、开办女传道培训班等。至1935年,两广浸信会在各地的女传道会已增加到50多个。

由女传教士綦怜夫人于1908年在广州东山创立的浸信会培贤神道女校,原先只是招收少数妇孺学习识字和读圣经,称“培贤妇孺学校”,后来逐渐发展为培训华人女传道的专门学校,1912年确定学制为四年,1918年改为六年,1920年再升为七年;1932年分设三年制妇女班、三年制预科班、三年制圣经师范科、四年制神道全科;1933年再增设幼稚师范科。不少在神道学校就读的男学员,其妻子就被收录进位于神道学校旁边的培贤女校,他们的幼年子女则送到学校附设的幼稚园或育儿院照料。

1914年,女传教士卢信恩夫人(Julia Martin Lowe)从梧州到桂林,开办了桂林培贤圣经妇孺学校,到1935年共有四期女学员毕业。

随着浸信会培养的女传道数量的增加,教会内的妇女事工得到长足的发展。同时,因为许多女传道在神道学校期间学习过师范课程,为教会开办女子学校和幼儿园提供了宝贵的师资力量。

2,社会的妇女事工

浸信会的社会妇女事工,是从基督教会向外延伸的社会公益事业,主要体现在基督教女性在教育和医疗两大领域的积极参与。如前所述,女传教士在这方面身先士卒,成为开路先锋。

美南浸信会差派来华的第一位未婚女传教士碧架女士1850年7月到广州后,即着手筹办女子学堂,后因工作需要被派往上海,后来在上海创建了一所女子寄宿学校。1872年,作为传教士第二代的威灵女士在美国接受教育后返回广州,创办专门收养失明女童的慕光瞽目院,并在此工作整整42年,直至退休返国。1883年来广州的浸信会女传教士容懿美(Emma Young)于1885年创办本地第一所女子中学——培道女校,其后纪好弼夫人和力约翰夫人先后接任校长,至1923年划归两广浸信会主管。

此外,浸信会还有女传教士那扶女士1891年在肇庆、嘉女士(Miss. A. J. Kennon)1901年在广西梧州、湛罗弼夫人1906年在广州东山、山德士夫人1908年在广东英德(后来迁往韶关)、卢恩信夫人1914年在广西桂林、孙天增夫人1915年在广东新会、力约翰夫人1918年在广东台山和恩平等地分别开办教会女校,开创近代两广地区女子公共教育之先河。

随着教会妇女教育事工的发展,培养出大批妇女师资,华人女教师纷纷走上教学及学校领导岗位,逐渐替代了女传教士原来的主导角色。进入二十世纪后,浸信会在两广地区陆续开办的许多女校,都是由中国女传道(女教师)担任校长或实际负责人。例如1921年香港仔浸信会堂附设女学开办,就由华人女传道汤宠灵出任校长。

中国最早的女西医师和女护士都是基督教会培养出来的,原来是作为传教士医生的助手,协助诊治和照顾女病人,浸信会在两广地区的医学教育起步晚于北美长老会。1886年北美长老会传教士嘉约翰医生(John Glasgow Kerr)在广州教会医院开办医学班,共培养学生200多名,班里有不少女生。1899年北美长老会女传教士富玛利医生(Mary Fulton)在广州西关创办了本地第一家妇女医院“柔济女医院”,同时开设“广东女医学堂”,是本地第一间培养女医师、护士、药剂师的医科女校,1904年因美国基督徒夏葛(Hackett)的捐资,女医学堂改名为夏葛女医学堂(Hackett Medical College for Women),在此诞生了中国著名的第一代女西医张竹君、罗秀云、梁毅文等。1902年美国基督徒端拿夫人捐资创办的本地第一间护士学校“端拿护使学堂”,也附属于柔济医院,是近代最早的护理专业培训学校。随着本地教会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入读的学生和就业的毕业生已经没有宗派之分,因此浸信会没有在广州单独开办医护学院,以免“重复办学”,而是将资源投放到条件更落后、资源更缺乏的广西地区。

至1936年,广州夏葛女医学堂共有二十八届毕业生,总数达200多人,全部是女生。1919年出版的《广州指南》记载了当时在广州开业的28位女西医的详细情况,如“邓济安,河南鳌洲公医院;谢爱琼,十六甫妇济医院” 等等。在《广州指南》上登出自己的姓名、职业和地址,是为了扩大在社会上的知名度,表明这些具有专业知识的职业女性不仅为自己有一技之长而自豪,而且十分重视自身事业的发展,并试图通过广告拓展自己的业务,而女医生也越来越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和肯定。[2]

一些华人女医生还成为妇女解放运动的积极倡导者,例如女名医张竹君就是当时知名的社会活动家,被称为“女界梁启超”、“辛亥革命中的南丁格尔”。浸信会在这方面与基督教其他宗派一样,对近代中国妇女权益的倡导和维护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反对蓄养婢女和童养媳、反对女性缠足、反对一夫多妻(男性纳妾)、反对溺婴(被溺死的多数是女婴)、反对吸食鸦片、反对贩卖儿童(多数为女童)及妇女卖淫,提倡尊重女性,鼓励女性接受教育、从事社会职业、担任领导职务等等。由于本文篇幅所限,具体详情不在此细述。后文在讨论浸信会的妇女神学观时,将会涉及对基督教女性伦理道德的分析,可以帮助读者理解浸信会的上述社会倡导及其实践。

对于以女传教士为先驱身体力行在两广地区开拓妇女事工所产生的历史性影响,国内有学者在研究浸信会在广西的传教活动后总结道:“早期女传教士在中国所从事的一些妇女活动,引发和促进了中国近代的妇女思想的变革,为妇女意识的觉醒和争取社会地位平等权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女传教士所带来的女基督徒的妇女特质,无意中表现出的基督徒妇女形象,对晚清中国妇女起了崭新的妇女角色的示范作用。”[3]

基督教历史中的妇女地位及神学观

浸信会的妇女工作是基于圣经启示的原则和基督教会的历史传统。新约圣经最重要的教导就是耶稣所说的一段话:“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4] 这段话被称为新约启示的“黄金律”。与犹太教的传统不同,基督教倡导的“爱上帝”行为,并非仅体现于礼拜、献祭、节期等宗教仪式,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实践耶稣颁布的“向万民传福音”的“大使命”,这个使命是“爱上帝”与“爱人如己”的有机统一。所谓的“万民”不仅包括不同的地域、民族、国别、阶层、职业等,也包括不同的性别。因此,女性的地位就与男性一样,无差别地成为“上帝施恩的对象”、“基督拯救的对象”。根据这样的教义和神学观念,基督教在教会内部不但打破了犹太人与外族人的民族隔阂以及不同社会地位和阶层的阶级对立,[5] 也使女性从社会上的男性依附者地位变成了教会内与弟兄们“同蒙救恩”的“姊妹”身份。从新约福音书记载的耶稣跟随者以及《使徒行传》记载的早期基督教会的信徒以至传道人当中,妇女一直是相当活跃的角色,基督教更在教会内部首倡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家庭伦理。到罗马帝国大规模残酷迫害基督教时,无数虔诚的女基督徒成为坚定的殉道者。

但在公元四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之后,女性在世俗社会上较低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也影响到其在教会内的地位及作用,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十六、十七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后,由于圣经被基督教(新教)学者陆续翻译成各国语言并在普通信众中广泛传播,西方基督教国家中普通女性受教育的情况得到了改善,而工业革命导致劳动力市场需要大量女性就业,更直接促进了基督教平民教育在女性中的普及,女子学校在各地不断设立,拥有专业技能的职业女性开始陆续出现,妇女在基督教(新教)内部的地位也重新受到重视,各宗派都恢复了早期教会已有的女性执事的职位。至十九世纪西方基督教兴起向海外传教的运动时,妇女事工已经是教会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此相比,非基督教地区的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教育、婚姻、家庭等多方面的地位和影响力仍大大落后于男性,与西方基督教妇女的处境形成了相当大的差距。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传教活动便有意无意地被赋予了某种“妇女解放”的意义和使命。

浸信会与基督教的其他宗派一样,在教制上确立了女性在教会的角色和作用,设有女传道、女执事等圣职。但是,浸信会虽然比其他宗派更重视平信徒的权利,不过“妇女解放”并非教会重点关注的命题,教会也没有设立女牧师的职位。在性别关系方面,浸信会根据圣经创世记启示的原则,强调丈夫在家庭中的主导角色和责任,妻子是丈夫最亲密的伴侣和帮助者(Helper)。这种家庭角色的次序关系延伸到“基督的大家庭”——教会之中,就体现为女传道是牧师(由男性担任)的协助者。同理,教会的妇女事工并非福音使命的核心,而是福音事工的组成部分,因为无论在世界的哪个地区,“福音的对象”中至少有一半是女性,而真正的妇女解放实际上和男性的自由一样,都必须是“因真理而得自由”。[6] 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浸信会开展的妇女事工,才能将上世纪的基督教伦理与后来西方社会的“女权主义”运动及其各种理论主张区别开来。

总结两广浸信会百年妇女事工的历史,从人类学和宗教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考察,一个是以基督教自身的“主位视角”(内部视角),另一个是分析其社会意义及作用所需的“客位视角”(外部视角),两者结合才能更全面地了解历史的真实情况,从而对今天的人们有所启迪。

 

 

Women's Work of Baptist Church in Guangdong and Guangxi1835-1935

LIU  Shibo (Dali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Baptist Church was one of the earliest Protestant organizations to preach in China as Guangdong being the earliest missionary area. Later it entered Guangxi along the Xijiang River. Since the arrival of the first Baptist missionary in Macau in 1835, after a hundred years of development, the Guangdong-Guangxi Baptist Church, a church institution dominated by local Chinese Christians, has developed a large number of social services in the two provinces, including medical care, education, publishing, charity, children, youth and women’s work.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women's cause carried out by the Baptist Churches in Guangdong and Guangxi during 1835-1935, includ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promotion of women's status within the church, the role and contribution of women in various social undertakings established by the church. It also analyses the breakthrough impact and the positive promotion of Christianity on women's liberation in China during the period of transition from traditional China to modern society at the lat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y.

Key words: Christianity, Baptist Church, Women's Work, Guangdong and Guangxi Provinces

 

[1] 区慕灵述,阎人俊译:《两广浸信会女传道会》,引自刘粤声著:《两广浸信会史略》,香港基道出版社,1997年2月第2版,第207页。

[2] 参阅《民国女医生比姜暮烟还性感》,记者储文静、文史顾问陈先枢,长沙:《潇湘晨报》,2016年3月20日,A08版。

[3] 吴宁、汤开健:《清末民初美南浸信会在广西的传教活动》,南宁:《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第121页。

[4] 新约圣经《马太福音》第22章第37-39节;《马可福音》第12章第30-31节。

[5] 前者参阅新约圣经《使徒行传》第10-15章、《罗马书》和《加拉太书》,后者参阅《腓利门书》。

[6] 出自新约圣经《约翰福音》第8章第32节记载耶稣对信徒说的话:“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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