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中国基督教研究》2020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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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丰盛(杭州市基督教会思澄堂)
摘要:本文对女传教士曹明道的生平事迹及其对温州内地会妇女传教事业的贡献进行论述。文章首先梳理曹明道的家庭、婚姻等背景,然后分析其对温州女性教育、盲人事工、天足运动等贡献。
关键词:曹明道,温州,内地会
在中国基督教历史的发展中,女性基督徒(包括女传教士、华人女传道及各个岗位上的女性)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并作出非凡的贡献。其中,最先在中国教会舞台上崭露头角的就是女传教士。她们离开西方基督教会的体制,抛开传统教会的角色限制,来到传教工场,获得较多机会,甚至独当一面,与男性平起平坐。[1]
温州基督教发展的历史中,两位女传教士对于教会的初建,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她们分别是来温州传教20余年的中国内地会传教士曹雅直牧师的师母曹明道,循道公会温州教区的建立者苏慧廉牧师的妻子苏露熙。本文,我们以曹明道作为讨论的中心,来看她对于温州内地会妇女传教事业的贡献。
一、嫁给独脚教士——女教士曹明道首途温州传教
曹明道(Grace Ciggie Stott,1846-1922)是来温传教的首位女教士。她出生在英国的格拉斯哥(Glasgow),于1861年悔改归主。刚刚归主(年仅16岁),就开始尽她有限的能力事奉神。
1865年春天,曹明道首次听说有关中国的事。那时,正好戴德生带着巴克敌(Mr.Barchet)以及他的同工(后来,他们也来到中国宣教)来到格拉斯哥进行演讲。在演讲会上,曹明道听到戴德生讲到有关中国需要传教士的故事。那时,曹明道问自己:“为什么你不去宣讲救主的爱呢?”几天内,这个声音持续在她心里回响,她心里认定自己有一个优势,就是没有家庭的牵挂。但她心里却有另外的顾虑:“我合适吗?”因为当时她未曾听说一位年轻的女孩到异教的国家去传教的。
Grace Ciggie Stott
后来,她带着疑问去请教戴德生。戴德生的回答是,他自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她去。他认为:即使是一位年仅20岁的女孩,只要有神的呼召,就适合奉献于祂。不久后,曹明道受戴德生的邀请到伦敦。她到伦敦的第二天,正赶上范明德夫妇的婚礼。在婚礼中,她首次见到并认识了曹雅直。三个星期之后,曹雅直先生和范明德夫妇就启航赴中国了。
曹明道在伦敦生活了几个月。期间,她一直在戴德生夫妇及其团体中间,直到他们于1866年5月航赴中国。若不是因为生病,她就可能已经随团远赴中国了。生病之后,她到处就医,但都是无济于事。虽然如此,她决意要前往,但医生诊断她暂时不可以去中国。最后,戴德生勉强决定,让她暂时不要去中国,并说:“我希望你能够在一年之后去。”这个决定带给曹明道很大打击。她开始反省自己当初要去中国的心志,是出于自己,还是出于神的。她也希望从神知道到底是去还是留。但是,答案却是“留”。因此她做了更多的自省:如第一次,她感觉到中国是一件容易的事,其实是自欺。晚上的时候,她痛哭求神救她脱离这种自欺的感觉。
一天晚上,当她跪在神面前,为自己的任性而痛哭的时候,心中有个声音对她说:“如果你还想服侍我,就回格拉斯哥,带着我的信息到盐场(Salt Market)及周边地区。”她心中顿时出现另一种声音:盐场是格拉斯哥罪恶聚集的地方,那里住着的几乎都是小偷和不正经的女人。就连男人也不一定适合去那里,神怎么派一个年轻的女子去呢?为什么不是男人?那里没有安全感?去那里意味着要面对许许多多的危险?曹明道安静地跪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后来毅然在神面前回答说:“好的,主啊!如果你在我去的路途中与我同在,我就去。”然后,她告诉神,若没有让她感觉到神的同在和神的能力,她不愿一人上路。那个时刻,她心里的力量开始恢复。就在那几天,兰茂尔号准备起程前往中国。
出发前两星期,布道团中有一位以母亲患病为由离开了。那时船票已经买好,为了不浪费船票,戴德生就转向曹明道。那时她已经得着力量,认为这并不可能出于神,神已要她留下,不可能又为她打开去中国的路。她在神面前祷告,要求从神得明确的指示。后来,虽然,她很不愿意说,但还是鼓起勇气对戴德生说:“我不能去。”
“兰茂密尔号”于1866年5月26日启航,共有22人,其中成人18人,孩子4人,分别是:戴德生夫妇、四个孩子(戴存恩、戴存仁、戴存义、戴存礼),与16位传教士:铁匠倪义来夫妇、石匠童跟福、木匠卫养生、铁匠路惠理、木匠蔡文才、布商史洪道、麦克莲、福珍妮、白爱妹、包玛丽、贝玛丽、包美丽、班苏珊、夏安心、劳莉莎。他们被称为“兰茂密尔团体”,于1866年2月6日抵达上海。该团体的成员虽然没有超众的才华,但他们使中国内地会在中国正式扎根,成为各地教会的开荒者。
内地会第一批宣教团体“兰茂密尔团体”(又称“兰花团体”,Lammermuir Party“兰茂密友尔号”)于1866年5月26日启航,9月30日抵达上海。
“兰茂密尔号”启航几天之后,她回到格拉斯哥。不久,探访盐场区。在那里,曹明道与盐场里的人一起学习,为他们祷告,而且照顾穷苦病人、生火、泡奶茶、或打扫房间(若有需要),帮助照顾孩子,以致他们将自己的心和自己的家门都向她敞开了。三年半的事奉里,她从没有受到任何冒犯和侮辱,也没有听到任何其他不礼貌的言语。期间,曹明道逐渐明白神暂时不让她去中国有祂美好的旨意,祂要装备她、训练她,以致她可以长期留在中国事奉。经过三年半在格拉斯哥贫民区的工作,曹明道的身体恢复,她开始感觉是时候去中国事奉了,也是时候赴约帮助曹雅直的工作了。
1869年12月4日,曹明道只身从伦敦坐“Kai-sow”号船出发,并准备用四个月的旅程。几天之后,她笑着对船长说:“我想可以在3月12日到达上海。”他想了一会儿回答说:“不太可能!否则,就是历史上最快的航海记录了。”他问:“为什么要在3月12日?”她说:“我希望我在生日那天到达。”经过三个多月的长途旅行,他们果然于3月11日晚进入吴淞口,就在3月12日她24岁生日那天,到达上海。那时,曹雅直已经在那里接她,并带她去宁波。受到浸礼会罗尔悌(Dr.Lord)[2]的热情接待。1870年4月26日,她与曹雅直在宁波正式结婚。
温州历史上第一所女学是由曹雅直夫妇于1874年所创。但在创立女学之前,曹雅直已经创立了男童学校。一件发生在温州初期基督徒身上的事情促使曹氏夫妇创办女学。曹明道记载:“1872年,我们的厨师,就是那个在我们结婚第二天受洗的弟兄,娶了个不信主的女子为妻。虽然我们感到很痛心,但又能做什么呢?如果坚持基督徒‘只在主里嫁娶’,实际上就等于禁止婚姻,因为在团契里根本就没有基督徒姐妹。这个不信的妻子给他带来的影响很快就显明了,首先是他对主的热心减退,接着是灵性冷漠。两年后,我们不得不让他离开教会工作。这让我们看到,如果要建立一个健康、有生机的教会,就必须为教会弟兄预备主内的妻子。经过多次祷告和反覆考虑,我们决定开办一所女子寄宿学校。”[3]
但是开办女子学校不是容易的事,他们面对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没有合适的地方供女生住宿;二是曹氏夫妇决定要废除女子裹脚的陋习。但废除裹脚习俗可能会使他们招不到想要的学生。他们原本可以选择一个较容易的方式开办学校,至少能得到本地人的认同,但他们觉得需要与陋习抗争是很重要的事工基础,必使后来人也能继续在这个基础上开展事工。他们考虑:“与其选择一个容易的开端,之后再去面对地随之而来的争战,倒不如一开始就与这些问题做正面抗争。”[4]有了这个决心之后,曹氏夫妇就发布通告,张贴招生计划:“招收10岁以下女孩,免费读书,免费提供食宿;条件:被录取女生不得裹脚;校方有权将其许配给合适的配偶,学生家长在没有征得校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其许配他人。”[5]
原温州师范学院副教授莫法有关于入校的福利与条件描写的更多,由于莫氏没有交代资料的来源,我们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但比较曹明道的记载,显然加入了不少条款:“凡来就读之女生,一律免费供应伙食、衣服、书籍及笔砚等物,同样每月奉送大洋拾元。但必须订立合同,规定学生不但读书,学习缝纫,还要学道,接受圣经课程,参加宗教活动;不准缠足,已缠的须放开;学生长大后(至十八、九岁)由校方择配于信徒,不准嫁于教外人。合同须由学生家长画押生效,若违背规约,则学生在学校的一切费用须加倍偿还。因物质待遇优厚,就读者陆续不断不存在生源紧缺的问题。”[6]
苏虹在〈温州第一所女学——育德女学〉中的描述带着主观的评判,文称:“曹雅直身居温州10年,深知温州市民的贫困,遂决定以金钱、物质为诱饵,广施小恩小惠。当时规定,凡入学者,与男书院享受同等待遇,即供给膳宿、衣被、书籍及笔墨纸砚,每月并补助其家庭十块银元。但必须签订合同,规定:入学后必须学道、学女红(缝纫);不准裹脚,已裹脚的应即放开;读至十八、九岁,由校方代为择配信道人家,不得嫁给教外人;遇有要事或年假回家,须经校方批准方可离校。合同上特别注明:上述各项必须切实遵守,若有违反,加倍偿还一切费用。由学生家长立下字据并画押,以示郑重。”[7]
不出曹氏夫妇所料,禁止裹脚一事在女学建立之初就已经突显出来。当时,曹氏夫妇只招到一个年仅9岁的女孩,是教会一位老太太的孙女。虽然女孩很高兴不用裹脚,也很快适应学校的规定。因此,曹明道很喜欢女孩,经常把她带在身边。女孩的母亲见机闹了一出,想要改变废除裹脚的规定。曹明道详细介绍这场“反裹脚”大战:
一天,有人过来对我说,那孩子的妈妈整天整夜哭叫不停,扯着头发恸哭,哭她女儿命不好,哭她女儿要长一双男人的大脚,大了也找不到婆家,谁会看上个大脚片子女人呢?于是,她要求我把这个女孩送回家,宁愿出去挨家挨户讨饭,也不让女儿长一双大脚丢人现眼。我对来传话的人说,他们送孩子过来是出于自愿,也明白我们的规定,并且已接受我们规定的条款。现在要想让孩子回去,请他们亲自来接,但必须先付清孩子吃饭穿衣的钱,还有这些年我们花在她身上的所有费用。他们当然付不起这些钱,只得不情愿地做出让步。这样,我们“反裹脚”第一场战役终于打胜了。[8]
不过,女校招生依然困难,最初几年时间里,女校只招到四个学生。那个时候,女校办学的各种好处都已突显出来,但还是很难招到学生。然而,曹氏夫妇依然坚持不懈地办学,一直维持下去[9],成为早期温州内地会的美好祝福。凡参加女校学习的女孩均经过系统的实践培训,大多数女生毕业后成为教会同工。曹明道回忆:“过去十年中(注:约1886-1896年),有二十二位女孩结婚,只有三位离校时还未悔改信主。七、八位姐妹结婚后仍定期带领姐妹会或主日学课程。其实在开办女校的前十年(注:约1874-1884年),我们几乎看不到属灵的果子,虽然有两三个人声称信主,但她们的生活却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每天的查经会对她们来说是最难熬的时候,她们看起来似乎没有一点属灵意识。最初几年,这些孩子还小,我没有感到太大压力,也许这些压力是在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但几年过去,我却变得几乎绝望。很多次,我从学校回到自己房间,独自涰泣:‘难道这些孩子永远不能得救?’但是,就在1884年,神终于藉着一次复兴让我们看到祂的同在。” [10]
1877年4月,曹雅直和曹明道回英国度假。曹明道说:“我的健康状况迫使我回英国度假休养。我们乘坐开进温州的第一艘商船离开温州。那时,曹雅直已来中国十一年了,身体依然很好。他原打算送我回家而自己留下来继续工作。但戴德生先生建议他带我一起回来,我们就采纳了他的建议一同回国。” [11]
这次回国,曹雅直夫妇除了要休养之外,更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募集资金以扩建女校校舍。曹明道说:“那时,女校的孩子们逐渐长大成人,我们意识到有必要给她们分配单独的房间,而我们又不能指望布道团有限的资金来扩建校舍。我们把我们的需要带到主面前,对主说,如果女校还要继续办下去,就必须为这些孩子提供一个正常的家。我们决定不求助于人,更没有公开向大家提出我们的需要,只是与几位好友分享了我们的意愿,将其余的工作都交给神。我们把扩建学校的计划告诉戴德生先生,并对他说,如果要实施我们的计划,大约需要 250 英镑。戴德生先生却说,他认为至少需要 300 英镑。我们求主赐给我们 250 英镑,但我们对主说,如果主认为有必要的话,就赐给我们 300 英镑。” [12]
1878年12月31日,曹雅直夫妇回到温州[13]。他们带着304英镑回到温州,开始建立女学校舍及改善设施。曹明道说:“第二年秋天回到中国,我们收到了 304 英镑。除了建校舍,我们还花了 10 英镑改善学校其它设施。这是又一次神赐给我们的超过我们所求所想。我们一致决定将基础建设开支控制在所收到的宣教奉献金额之内,我们收到的各种财物也都纳入建校基金。”[14]
1879年夏天(清光绪五年),曹雅直夫妇开始筹建女学校舍。曹明道记载详情:
1879 年夏天,我们开始筹建女子学校,神一直赐给我们足够的供应。起初,我们打算只建一幢房子办女校。然而,神带领我们建了两幢。一幢做为教室,另一幢我们自己住,这样也便于我们管理。我们把住了十年的那幢老房子让给一对新婚夫妇住,这对夫妇有可能很快会参与我们的事工。因着建设计划扩大,我们知道需要更多资金,但我们只能这样做。在以往的经历中,神已证明祂是信实的,我们相信这次祂也会供应我们所需的一切。
盖房子我们是计件付酬的,只有手头有钱的时候,我们才决定继续盖下去。我们一周付一次人工费和材料费。有两次,我们都以为不得不叫工头先停一段时间再盖,而每当这个时候,想不到的供应就来了。整个工期下来,没有因为资金短缺停过一天工,也没欠一分钱的债。房子盖好了,我们不得不再盖配房。神同样应允了我们的祷告,给了我们充足的供应。
这些房屋,包括最早买的老房子和教堂,都在 1884 年暴动中被毁了。[15]
虽然在基础建设上已完善,女子寄宿学校的女孩们生活在较舒适的环境中,但她们的属灵生活,却并没有如曹明道所期待地复兴。曹明道回忆:“其实在开办女校的前十年(注:约1874-1884年),我们几乎看不到属灵的果子,虽然有两三个人声称信主,但她们的生活却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每天的查经会对她们来说是最难熬的时候,她们看起来似乎没有一点属灵意识。” [16]曹明道坦言,孩子还小的时候,她没感到太大的压力,但当她们越来越大的时候,她却变得几乎绝望了。很多次,她从女学回到自己房间偷偷涰泣,向神说:“难道这些孩子永远不能得救?”然而,这种艰难的日子一直到1884年,才真正进入属灵的翻转。[17]
1884年6月的一天早上,曹明道与往常一样带领女孩子们查考《圣经》。虽然她稍微注意到年龄稍大的女孩子比以往认真与专注,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神的救恩临到。那天早上,年龄大的女孩在做针线活,而年龄小的女孩则跟着曹明道学习缝纫和编织。突然,一个年龄大的女孩打破早晨的寂静。她问道:“老师,你说我要是现在归向耶稣,祂会救我吗?”曹明道看着这个女孩,女孩迫切的神情曹师母从没见过。她继续说道:“你经常叫我归向耶稣,但我总是不情愿,现在祂还会要我吗?”那一刻,曹明道心中涌起无比的喜悦。急忙回答:“哦哦,当然会的!”接着,她就给女孩讲述自己悔改的经历。她讲着讲着,女孩突然失声痛哭起来,她一边哭着一边跑出屋子。曹明道无法控制自己,喜悦的泪水涌流出来,便跑到曹雅直的书房,大叫着:“神的祝福终于来了!阿梅在寻求神。”曹氏夫妇当即跪下来一起祷告,向神献上感恩。之后,曹明道去和女孩一起跪在床边祷告,祈求神的慈爱和怜悯。
回到教室,她发现另外两个女孩也在哭,她们告诉曹明道:“我们也是这样的罪人。”一个女孩呜咽道:“你不知道我有多坏。”说着跑到橱柜,从中拿出几块印花巾和一些零碎布头,并一百枚铜钱。她把这些东西塞到曹师母手里,说:“这都不是我的,是我偷来的。拿走吧。”原来,她偷布料做胸衣拿出去卖,一百枚铜钱就是她卖胸衣的钱。
另一个女孩说:“我比这更坏,你还记得几年前你丢的那根胸针吗?你搜查一遍,最后在阿蓉枕头里发现了那根胸针。大家都以为是阿蓉偷的,其实是我偷的。我害怕被逮住,就放她枕头里了。”听了她的话,曹明道又生气,又内疚、伤心。她随即召集全校学生,并叫来阿蓉,询问她是否记得几年前因为偷胸针被罚的事。阿蓉却忘得一干二净。曹明道当着全校学生的面,请求阿蓉的原谅,使得全校女生感到惊讶,她们的老师居然在众人面前认错了,她们当然很赞赏曹师母的真诚。接着,曹师母要求偷胸针的女孩也弥补她自己的过失。女孩把母亲给她的钱全都给了阿蓉做补偿,但阿蓉也很大方,把钱退给她一半。
自那三个女孩真正悔改信主的三个礼拜后,又有三个女孩信主。她们又带领一位未得救却已离开学校准备出嫁女孩归主。之后,福音在女校开始周期性复兴,每次复兴都有三到五个人悔改。[18]
1877年,曹雅直夫妇尚在英国述职、休养期间,就已特别想到温州内地会的发展需要兴起一批妇女来协助。曹明道遂特地向英国的基督徒发出请求,要求他们特别为此献上代祷,求神“拣选一位合适的妇女悔改归主,她的归信可能给其他人的工作带来实质帮助,因为直到那个时候,我们才只有一位老姐妹信主,而且已年过七十。我感受到孤军奋战的难处,并切切渴望有这样一位姊妹帮助我。虽然有这种盼望,但我们很少去想。然而,当他们祷告的时候,神就在这个方向逐渐成就祂的计划。” [19]
(一)妇女查经班
1878年12月31日,曹雅直夫妇回到温州。几天后得知两位妇人对真理感兴趣,这两位妇女分别是刘夫人[20]和黄夫人。不久,曹明道就在刘夫人家里开了一个圣经学习班,每周三上课。曹明道见证她们生命的成长:“以前黄姊妹受丈夫阻拦,刘太太怕被别人知道而感到丢脸,她俩都没参加过这样的信徒聚会。现在回想起来牧养她们的那段时光,心里仍然充满喜乐。她们的心门实实在在地打开了,切切渴慕这宝贵的生命之道。一周周过去了,她们的灵命在恩典中迅速成长。每次上课前,她们总是尽量一字不漏地复述上一课讲的经训内容。”[21]
1879年,又有一位妇女信主,人称阿金妳。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曹明道每周花一个下午专门到她家讲道。这样,曹明道带领两个查经班,分别是刘夫人家与阿金妳家。不久,在这两个查经班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了一个每周四下午的祷告会。至1881年,曹明道的学道班增加至30多人。曹雅直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说:“她召集这个班是为了教这些姐妹学《圣经》,但在讲课中也会有些布道。我没过去看,我想她组织的大多数聚会多多少少都有布道的成分。只要有灵魂得救,神的祝福就会临到他们。我想她不能停下来。” [22]
曹雅直在1881年左右写给朋友的信中,充分肯定了其夫人曹明道查经班的果效。同时也肯定初期温州内地会中女性在信仰上的热忱表现。他说:“上个礼拜,(温州)城里有三个人受洗,可望不久会有更多人受洗。一些受洗的人给了我们很大安慰,他们当中大多是我夫人办的《圣经》学习班里的。上帝一直祝福她在妇女工作中所做的努力。许多妇女比丈夫更容易接受真理,在信仰道路上也比男性更坚定。事实上,一些根基好的基督徒往往是女性。我夫人时常告诉我,在她们的祷告会上,这些姐妹总是向主吐露她们内心深处的秘密,承认她们的罪、遇到的诱惑和失败,那种坦白和诚挚在她们家人面前都未曾流露过。她们每次祷告都要持续二十至二十五分钟。开始祷告时,她们总是迫不及待地倾诉,直到把事情全部说完了(而不是只说一部分),才会感到释放,高兴起来,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就这样,靠着信,望,爱给她们加添的力量,继续走在信仰的道路上。祷告对她们来说很真实,因为回应总是那么真切。” [23]
(二)妇女布道团
1885年,曹明道组建温州内地会妇女布道团,由刘夫人任全职传道人。曹明道解释该布道团建立的意图:“令我感到棘手的是,这些姐妹大都生活圈子狭窄,目光短浅,如何引导她们去关注、关怀别人?我知道,如果她们愿意为周围的人做点什么,这将有助于她们灵命的成长。我们的办法很简单,在她们中间选出一个姐妹作为传道人,每月让大家尽其所能地奉献一次,以供养这个姐妹全职服事。我们选上了刘太太,只要她身体没问题,就会代表姐妹布道团外出布道。姐妹布道团对众妹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祝福。每个月我提出的布道信息都能激发起她们火热的爱心和令人奋兴的祷告,凭着一颗舍己的心帮助他人。” [24]
至1895年,姐妹布道团组建十年,由于信主人数不断增加,该团也不断壮大,其奉献基本上可以供应全职传道人。
回到温州后不久,大概是1890年春天,曹明道开始建立盲人与孤寡老人的收容所,称为“盲人之家”。曹明道简述初建时的情形:
从那时起,我开始收留盲人和孤寡老人,我们教会里供养了七八个盲人。他们不能自食其力,也无子女供养。我看到他们一个个被领进教会,心里感到负担在加重,但我相信神会给我力量去帮助他们。有一位八十岁的老信徒,不是盲人,但我一直牵挂他,把他接来住在一间小房子里。老人总不把饭吃完,我们劝他吃完分给他的那份,却怎么也劝不进去。他说:“我以前一天两顿饭都吃不上,为什么现在要吃三顿呢?”还有一些情况与他相似的孤寡老姐妹也被安置在我们这里。这件事工上,神都在方方面面丰丰富富地供应我们。钱在中国比英国更经得起花,4英磅10便士就足够一个人一年的费用。[25]
1895年3月,为纪念曹师母25年在温传教暨50周岁,温州内地会三大总会(包括永乐、瑞安、平阳总会)信徒四处赶来同庆。来记念聚会中,“盲人之家”的老弟兄们送上特别的礼物,温州内地会吴教士记录:“最令人感动的礼物是‘盲人之家’里那些老弟兄送来的大红蜡烛。‘盲人之家’是曹雅直夫人创办的,这些礼物对他们来说确实是笔大开支。” [26]曹明道认为这份礼物对于贫穷的盲人弟兄来说是很不容易的,正是表达了他们对她深深的爱。[27]
传教士们对于中国妇女缠足所引起的痛苦与身体衰弱的现象感到沉痛万分。虽然有些传教士认为外国人不应该直接批判该习俗,是否遵守应由华人基督徒个人决定。但许多传教士则认为教会应该持坚定的立场,反对妇女缠足。因此,在1867年,杭州的一所教会学校率先要求那些接受学校食物与衣服的女孩子要放足。而曹雅直、曹明道夫妇也在1874年所开办的女子学校中将反缠足作为首要条件。[28]
不过,曹雅直与曹明道除了在女学实行天足,并没有扩展到社会上,且在教会妇女的事工中也没有要求妇女天足。因此,在当时的温州内地会中裹脚依然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甚至温州早期传道人陈日铭曾为妻子是天足而感到奇耻大辱。曹明道说:“令我们感到失望的是,年轻的陈先生娶了个不信主的女子为妻。妻子没裹脚,有一双很大的‘天足’,陈先生却以为这是奇耻大辱,不能忍受。以前,不裹足的女子极少,遇到这样的事只能在人面前忍受羞辱。”[29]
这事到了1893年,温州内地会女传教士鲍金花在麦嘉湖(John Macgowan,1835-1922)的鼓励下在温州发起了天足运动。麦嘉湖是英国伦敦会传教士,1835年7月23日出生于英国,1858年入英国伦敦会,1859年在伦敦长老会学院学习,同年8月24日按立为牧师,并于10月21日从英国启航,1860年3月23日抵达上海,开始了在中国长达50年之久的传福音工作。[30]期间,他于1874年在厦门与40多名中国妇女成立“厦门戒缠足会”,[31]成为近代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天足会。
面对麦嘉湖的显著成就,曹明道说:“而我们在这方面基本上没做什么,真感到有些惭愧。”[32]麦嘉湖给温州内地会寄了一份他个人制订的保证书,是供那些愿意天足的妇女签署用的。保证书中有三项保证:“第一,姊妹们松开自己的脚;第二,不给女儿裹脚;第三,松开儿媳妇的脚。”温州内地会基于现实的考虑,认为第三条在儿媳身上实行起来会有难度,只采用了前两条。经过鲍金花的努力推动,温州内地会有70多位姊妹参加了天足运动,给予教会带来空前的健康风气。[33]
1895年,曹明道在报告中简述于1893年受派来参加温州内地会事工的加拿大女传教士谢姑娘(Miss Kathleen Stayner,1870-1907)[34]由于特殊的语言天赋,很快适应在温州的妇女工作。她说:“近两年的妇女工作,大多由谢姑娘负责。她主理城内和附近每周的妇女查经班,还有一班在七里外的村庄,均有良好的效果。” [35]其中也特别提到她所带领的天足团契:“谢姑娘负责的妇女事工中,有一名为‘反对缠足团契’,约有六、七十人,团员必须先放自己的小脚,并答允不会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是教会一个健康的集体见证。”[36]
因此,在1896年,曹明道为所兴起的天足运动而大感欣慰:“现在情况大为不同,不仅我们这里女孩逐渐增多,她们当然不裹脚,就是许多原来裹脚的女信徒也放开脚,邻居们也不再取笑她们。” [37]
总结
曹明道放弃在英国的优越生活,为福音而结婚,为温州而献身。这使我们活在21世纪的人们需要重新定义自己的婚姻观、工作观与人生观。曹明道在其超过30年的传教生涯中,辅助男教士从事福音传布,在温州内地会中具有极高的声望,甚至超过男教士。就在其于1895年因病离开温州时,全温州教会为其祝寿及送行,足见其在温州内地会中的地位与影响。
[1] 梁家麟:《华人传道与奋兴布道家》,香港:建道神学院,2011年3月,第96页。
[2] 罗尔悌(Lord,Edward Ciemens,1817~1887),美国浸礼会传教士。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六月,偕夫人到宁波传教。同年10月31日,与玛高温一道在西门组织了华东最初的浸会。是年冬,罗尔悌在宁波的住宅新屋落成,成为西人在甬第一所洋房。1849年,罗尔悌在西门公会内创办男学校一所,不数年停办。1851年7月,罗尔悌牧师因夫人身体软弱,偕妻回美休假。罗夫人最终在美不治,于1853年5月5日病故。1854年6月1日,罗尔悌续娶后与诺尔登夫妇来到中国,协助布道工作。1863年,因美国南北战争,教会经济困难,传教士不得已而另谋兼职。罗尔悌牧师因此辞去差会工作,任美国领事职务,公余从事传道事工。同年,罗夫人在北门江滨(盐仓门永丰路)开设一所女校,经费多数由罗夫人在英国朋友供给,名为浸会女校。至1875年成为差会的一个膳宿学校,更名为圣模学校。1863年,因与浸礼会国内差会意见不合,辞职独立传教。同年任美国驻宁波领事职。1881年和浸礼会恢复关系,继续传教及教育工作。1887年染时疫,病逝于宁波。黄雪痕编著:《华东浸会百年史(1843-1943)》,上海:浙沪浸礼议会,1950年12月,第2页。
[3]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5、67页。
[4]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7页。
[5]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7页。
[6] 莫法有:《温州基督教史》,第55页。
[7] 苏虹:〈温州第一所女学——育德女学〉,《鹿城文史资料(第11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1997年,第160-161页。
[8]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7-68页。
[9] 至曹明道写《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时,女校已维持了22年时间。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8页。
[10]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8页。
[11]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77页。
[12]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78页。
[13]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80页。
[14]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78页。
[15]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86-87页。在此,我们可以得知,莫法有在《温州基督教史》中所认为内地会花园巷教堂建于1877年,且认为是近代温州第一所耶稣教堂的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在曹明道的记载里,尚未提到温州花园巷的教堂,只提到五马街教堂。参莫法有:第58页。
[16]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8页。
[17]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8页。
[18]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68-71页。
[19]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79-86页。
[20] 刘夫人悔改归主的详情可读拙文《刘夫人叶氏归主》一文。
[21]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82页。
[22]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93页。
[23]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95-96页。
[24]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86页。
[25]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172页。
[26]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284页。
[27]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287页。
[28] 赖德烈:《基督教在华传教史》,雷立柏等译,香港:道风书社,2009年,第393页。
[29]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124页。
[30] 李颖:《基督拯救中国?——伦敦会传教士麦嘉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4月,第6页。
[31] 汤清:《中国基督教百年史》,第619页。
[32]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267页。
[33]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267-268页。
[34] 黄锡培:《昔我往矣:内地会赴温州宣教士行传》,香港:海外基督使团,2014年9月,第44页。
[35] 黄锡培:《昔我往矣:内地会赴温州宣教士行传》,第47-48页。
[36] 黄锡培:《昔我往矣:内地会赴温州宣教士行传》,第47-48页。
[37] 曹明道:《二十六年:曹雅直夫妇温州宣教回忆录》,第12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