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中国基督教研究》201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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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尹蒂
摘 要:农为政本,历代以来,劝农垦荒之令屡下,竭人力以尽地利,农务修而农政立。然海通以降,传教士带来了西方学,通过对泰西农政院、西方农器和农务化学的描述与介绍,近代中国知识界注意到“农之有学”的农学理念。秦汉以后农与士截然两途,学者不农的惯例被打破,士渐知农。随后士绅开始办农会开农报宣传西法农学,报刊舆论的宣导下,朝臣奏议亦别于重农仅知种植之利的惯例,开始畅言效法西方,试图求审土宜、讲培壅之法,终仰动宸听,当局鲜明提出修农政,必先兴农学的主张。农学从无到有,进入学制,被放置进京师大学堂的农科大学与实业学堂中农业学堂中。它的出现,揭示了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并体现了时代的内容。
关键词: 农政 农务化学 农学
中国以农立国,农务向为国家政要之一。古者,有农政而无农学[1]。在近代中国西学东渐过程中,农学的引进、演变、传播、运用与定型是其重要方面。然近代以来,重商渐兴,且以商立国一时蔚为大观,农政渐趋退隐。直至戊戌时期农务兼采中西之法,设农务中学堂的上谕,农政渐兴。作为近代中国知识与制度转型重要一环的农学出现。维新时期,虽然变法头绪万端,但有关农业改革的上书却优先处理,重点关注。农业伴随实业之起而兴,始于光绪二十四年。[2]学界对近代农学的探究多始于此。此前农学的传播、形成等活动的历史几乎湮没无闻,这样一来,近代农学的出现不免显得突兀,从传统农政到近代农学之间,缺少过渡转变的历程。在追根溯源考察新事物农学出现的真实诱因方面,仍可拓展。实际上,戊戌之前,西方农学便已零星介绍进来。最初对泰西农学情形进行介绍的,是以推广西方文化为宗旨的传教士们。[3]
一、传统农政之征
中国自古以来,以农桑为本,内治之道,首在劝农。农为政本,历代以来,劝农垦荒之令屡下,竭人力以尽地利。至清代,当局于农务依旧沿袭督课以奖其劳的做法,通过官员劝勖农桑。
清朝历代皇帝屡次下发劝农之令,言农事莫重于农。康熙在下发的圣谕广训中,力主“重农桑以足衣食”,称“夫衣食之道,生于地,长于时,而聚于力”,认为“养民之本,在于衣食;农桑者,衣食所由出也”。规定官员“俱有劝课之责,勿夺民时,勿妨民事。浮惰者惩之,勤苦者劳之。务使野无旷土,邑无游民。民无舍其耒耜,妇无休其蚕织。即至山泽园圃之利,鸡豚狗彘之畜,亦皆养之有道,取之有时,以佐农桑之不逮”[4]。强调“阜民之道,端在重农”,农事实为国之本。[5]雍正时,朝廷重申“四民之业,士之外,农为最贵。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的主张[6]。乾隆时期,朝廷以“重农务本”向大臣发出告谕:“今天下土地,不为不广,民人不为不众。以今之民,耕今之地,使皆尽力焉。则储蓄有备,水旱无虞。乃民之逐末者多,而地之弃置者亦或有之”[7],主张的仍旧是务农的重要性。此后朝廷又多次训诫督抚率属重农[8],切实贯彻“帝王之政,莫要于爱民;而爱民之道,莫要重于农桑”的政策。
朝廷对农政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叠发谕旨中,1724年殿试题目亦说明了当局对农政的热别强调。是年殿试题目问:“古者劝农有官,力田与孝弟同科。盖农务若斯之重也。我国家休养生息,数十年来,户口日以蕃滋,而地亩止有此数。非讲求农政,竭人力以尽地利,何以家给而户足耶?朕欲地方大臣督率有司,多方劝课,俾惰农尽力于作劳,旷土悉成为膏壤,何道可为?”[9]此年状元对试称:农政之宜修,“莫若责成于守令。守令者,亲民之官也。守令之劝课勤,则民乐其业,而趋事者自众。守令之董治严,则民畏其法,而怠作者自少。”[10]认为修农政,应由“大吏责守令,守令责百姓”,即着眼于对农官的督促上。
传统中国农务纳入农政内,且朝廷并无专门农官的设置,各地方农政均由地方官向督抚说明报告,再由督抚奏报向朝廷。清代中枢,关于农事的讨论多见于户部和工部中。户部古代为“地官”、“大司徒”,或为“大司农”,唐宋以后,即为户部。户部总的职掌,是管理全国疆土、田亩、户口、财谷之政令。掌全国的户籍与财政经济事务。[11]工部执掌屯田、水利方面的政令。[12]
从中可见,清代言民事莫重于农,当局农务,因袭三代重农之遗意,以农务本,因“地利未尽,荒芜尚多”,以至“劝农垦荒之令屡下。”[13]换言之,劝农垦荒的着眼点在于尽地利。为农务的兴盛,则得人而督,即强调大吏、守令等官员的劝勖。然清代无专门农官的设置,虽有户部“号为司农,农自为农,而所思者非农也”。[14]传统农政措施虽多种多样,然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种是清静无为与民修养生息的政策,其具体措施如轻徭薄赋,澄清吏治,抑制豪强,为农民创造可以安心于农业生产的环境;另一种是如派遣官员到各地劝课农桑、奖励垦荒、举办屯田、兴修水利和用行政力量保护农业生产等;第三为由地方政府设置常平仓,又好找民间设置社仓、义仓等”。[15]然十九世纪中期,形势变换。随着中西海通局面的打开,传教士带来了泰西格致农学的描述和介绍。
二、胥于格致的泰西农政之法
传教士对西方农务的描述,多见于早期传教士报刊中。传教士花之安较早撰文对德国农政院进行了介绍。1872年,《中国教会新报》刊载德国人花之安的《西国农政说》文。该文称:“古圣王教稼省耕,中外原同一辙,顾农政虽无异,而农术则有歧焉。”并进一步解释道:“泰西时尚,举凡商贾农工,胥于格致”。西国古今相较,农业事半功倍,在于“日创新法”的功劳,表现为西国“立书院,善导后进”。具体而言德国农政院,一方面“以地产之物,查考原质,次辨土性所宜,余则粪溉壅培,终则某种应配某壤、某粪,务使各得其所。更或今年植此,而明年植他。盖变幻无常,则迁地为良者,即易地皆然,何论乎地之肥硗也哉”。另一方面注意农业机器的使用,“汽机咸具,用审代劳,若逢新创器械,众未解领,则为细释”。[16]此文得到了教友的赞赏。[17]
一年后,花之安著《德国学校论略》一书。[18]是书“言书院之规模,为学之次第”,再次介绍了德国农政院的情况。[19]需要注意的是:著作中的论述,与报刊上关于农政院的描述,内容大体一致,只是文后多了“农政院课艺”部分。农政院课艺包括课绵羊孳生事宜;课牛肥健、牛乳、牛乳油、牛乳膏;课马事宜;课鸡、鸭、鹅、孔雀、白鸽孳生;课蚕桑;课植葡提;课果木,蔬菜;课五谷丰歉;课草苑;课萆酒叶;课植烟事宜;课农具;课农艺、农事源流;课农事沿革;课艺圃;课林木,花木事宜;课量地、土质;课鸟兽;课植学;课石质;课化学:一活化学、二死化学;课花事宜;课医鸟兽;课格致,格物另有专院此农事;课建田庐法;课显微镜察物法;课绘图法,绘图另有专院。[20]鉴于“泰西有虞人以掌山,各种树木,不能任意取携。苟私自取之,国法綦严,按时伐之,则可随时增种,为百年树木计。中土上古,亦有虞人之官,惜今缺。如以至各木价昂,课木匪可以储材用,亦可以驱瘴气,为国计民生之要,故农政院兼课此”。[21]通过《德国学校论略》的阅读,李善兰意识到:“德国之必出于学校者,不独兵”,并感慨其“四民之业,无不有学”的现象,预言“德国学校之盛如此,将见人才辈出。”[22]梁启超在编纂《西学书目表》时,认为此书“分门别类,规模略具”。[23]
除德国农政院情形外,传教士们亦介绍了英国、日本的农政情况。1874年10月,艾约瑟描述了英国农政部分情况。他介绍了英人科学种植小麦的方法: “考何种与何种相宜可互种者,须先论地土之性与某种相宜,次查农事应需之急物,兼视所饲牲畜之粪,足以敷用否”。[24]该文被同年12月19日的《万国公报》所转载[25]。这种小麦的办法,迥然于中国传统农业靠天吃饭,仅依据天时地利的种植。1875年6月,美国丁韪良说明了受美国影响的日本兴农新政:“日本力兴农政,其地本宜于稻,播种亦善。顾见泰西诸国所产谷,牲畜及培养之法,多为本国所未有,因于五年前,在东京设立农政司,延美国副将噶伯伦襄办,遍购佳种,传播国中”。致“日本农政,大有起色:北岛荒地,问已开垦,迁者亦众,天时虽属寒冽,将来可望兴盛。”文中高度赞赏日本兴农之举,称其“实颇有益于富国裕民之道,而噶伯伦之协力襄助,其有造于农政。”[26]
在介绍西国农政总体概况的同时,传教士们亦推荐了泰西农器。1873年,英国农器新法被介绍进中国:“农工需器多般,惟镰之为用,每多费人力,似未尽善。兹据新闻纸云:英国现请本国暨美国人,各用自创新法,造刈获之器,凡四十三种。送至英属北地某处,由试器总司,简派三人监之,定期试行”。其中有一类“出力在器,用器在人”,即“只须一夫之手,随意引之,无需推腕之力,即刈获甚速”。[27]该文为1873年6月7日的《教会新报》所转载。[28]就此亦有报道称:英国务农“以西国大镰芟之”,而“西镰大于中国镰刀数倍,两手持用,若握锄然”。[29]傅兰雅对西国农器进行了大致的分类别等。1877年5月,他在论述西方农器时道:“古人所用者粗而笨,与今人之野人所用者略同。其工分为耕耘、播种、收获、打稻各事,耕田之耒,最为简便。农器式样甚多”。将西方农器分为农事机器,牲口运动之器和汽机运动之器三种。而“农事机器,绘图立说,俾阅者了然于心。其所陈说农事器具,凡有三等:一为人工之器,一为马力之器,一为煤火之器。上中下三等,农事均可取用”。[30]关于英国农器的真实情况,出使英国大臣郭嵩焘与刘锡鸿二人曾亲眼目睹。[31]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对泰西农学学理介绍较为详细的当属傅兰雅《农事略论》文。1877年5月撰《农事略论》一文。文中明确指出,泰西农事,“在格致学之列”。该文开篇便道:“农家之事,首要者为令田内所生之物,合于人之日用。如生野草之田与耕种之田,所产植物其数略同。而其分别在乎植物之合用与否。所以农事之要为:“治理地图所产之物,令合于人民之用”。[32]分析了英国数十年内农政大兴的原因,其中之一为:因精究农事之化学。依此化学之理,则能知如何种泥土,合于种何种植物。若本处泥土不合种此物,则应如何加粪料培壅,使其土合于种之。强调:“农事之化学,新得有益之法,大半靠化学家里必格所考出者。其理之大略,在乎查所种地之原质,并所配粪等壅培之质。植物,无论为野生者,或为栽种者,其成体所含之原质不过十八种,即养轻淡炭硫磷绿碘溴弗钾钠钙镁铝矽铁锰。虽一种花草内,不能兼备此各原质,然有数种为不可少,即以上十八种中之首四种,故如将植物烧尽,此四种原质,俱能化气而散,再成他植物之材料,或从地内得之,或从空气得之”。而“农家须知何种土质能生何种植物,如其泥土之原质,与欲种之物不合,或缺所需之料,则必添补。或加砂灰粉炭等质,使所种之物茂盛。或壅粪等料,使所种之土肥沃。故农家能将泥土化分,以知其可种何物,则不致有误”。这也是较早对农务化学的论述。
此外,傅兰雅还提到法国农事学院的情况。称其“造于国家,让公地一大段,约八千亩,其教习之薪俸亦由国家颁发,肄业生徒分两等,上者,每年自出修金洋二百五十圆,次者一百八十圆。”且农事学院分十五课:“一为农政之总理,并管理田亩之法,二为用本钱兴产物之法,三为管理帐目之法,四为造农家合式房屋于开路及造器之法,五为植物学,六为种园之法,七为治理树林之法,八为医六畜病之法,九为习学本国兴产业相关之律法,十为测地图画之法,十一为画各种农器之图,十二为农事之格致力,十三为农事之化学,十四为地学与矿学之大略,十五为医学之大略。而以上十五事之理法,此农政书院所出之人,无不能不自作自理”。除英法二国之外,该文称:“又有美国、比利时国与旧金山等处,最考究农学,而设农政书院,兹不详及焉”。[33]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传教士们继续传播泰西农政之法,并希望借此呼吁中国设立类似机构。1883年,《万国公报》刊载德国传教士花之安的“农政辨要”一文,称:“泰西于农政之经,必先设立书院,互相考证,或审田质之肥瘠,或探耒耜之浅深,而加粪用功依附消长,斯其所以各课功程,而不少留余力者”。农政之要则在“察天时之旱潦,审地土之肥硗,以尽人事,乃得五谷熟以育人民”[34]。其后,该文收入花之安的《自西徂东》一书中,由广学会重印单行本发行。单行本发行时,花之安大声疾呼 “冀中国在上之人,在各省之中设立农政院,购各项美种器用,延请西人指示,务于农政之间勤于善法,使得丰凶无憾”。[35]1893年,主管广学会事务的李提摩太,在参加考试的秀才中散发花之安的《自西徂东》一书,[36]从而扩大了西国农政之法设书院的宣传。
无独有偶,丁韪良也倡议“设馆以授农事”,主张农学馆的设立。在《西学考略》中亦提及:“德国农圃各术,恒为实学馆。蒙馆之别课,其设专馆以教之,亦至百五十处。均有附置莊田于古汀浦(德之一邦)。自咸丰二年始开农课而肄业者,已有一万八千人。法国农政馆有上中下三等之分,下者均置有莊田数十顷,设提调一员,教习三四人或五六人不等”。[37]
十九世纪中后期呼吁农政设馆以学之的传教士不少,然而对泰西农政格致之法介绍相对详细得当属李提摩太。1892年2月20日李提摩太在给英国某报编辑信中,指出中国社会需要意识到农业化学的重要[38]。1893年,在华传教士为扩大《万国公报》的影响,吸引士人对“五洲利国利民新法”的关注,举行《万国公报》征文活动。拟题数十道[39],“请西国博学友人,分题合作”。[40]此次征文的三十个题目中,其中之一为“农学”。[41]贝德礼据此著成《农学新法》一文,该文由李提摩太和蔡尔康合力译述,刊载在1893年5月的《万国公报》中,后由广学会出单行本发行。
李提摩太就《农学新法》文做一小引,揭其纲领于首幅,着重强调新法,尤其是化肥对提高产量之利。他称:“五十年来欧洲竞讲农学新法,未明新法以前,假如每田一亩可艺粟一斛者。既明新法,便可二斛。美洲地脉本肥,既得新法竟可增至六斛”。以至“其口食,除粮食一百分增至一百二十分外,其牧养牛以供肉食者,每百分亦增五十七分之多,民安得而不富者。”成就巨大农利的新法,核心在于化学肥料:“有化学所成之物,其形如灰,可以携掣至远道,而将一切地亩,遍行浇灌。”如此则“无粪之地约可产谷十二斗,有粪之地可产三十二斗,用化学培植之地可产三十四斗”。李提摩太因而推断:中国每省之地,“若以化学浇壅,可使地加倍增产,则每县非增银一百五十万两乎。中国本有粪可以肥地,再于此一百五十万金中折半计算,不尚可增银七十五万乎。一县如此,一省若干。一省如此,十八省若干。一年如此,十年、百年若干”。[42]
《农学新法》之主旨在于“以化学导中国农夫”。该文作者是贝德礼,由于相关记载不多,此人生平难知其详。是文欲纠正中国“惟今之农,仅知守成法”的现状,介绍素来不几的“泰西之农学”,论“化学之关乎农学者”。开篇即言:“西人于近百年来专讲化学,遂于农学全书而外别开门径,名曰:‘农学新法’,或又称为‘农学化学之法’”。贝德礼的“农学新法”,其核心概念为“原质”,即今天的化学元素。他认为“农学所讲之化学,其原质大都不过十四种。举凡可耕之土,所茁之花草与夫万种物类,皆此十四种原质合成”。十四种原质指:“一曰氧气,二曰轻气,三曰淡气,四曰炭,五曰矽,六曰硫,七曰磷,八曰绿气,九曰钾,十曰纳,十一曰钙,十二曰镁,十三曰铝,十四曰铁。”在此十四种原质之外,间或别有三原质,分别为“锰、碘和弗气”。原质中之养气、轻气、淡气、绿气、弗气五种,皆气类。在“原质”概念的基础上,贝德礼提出“于化学中以求农学,其大要有四”。此四法相对详细对农务化学学理给予了详细的说明。[43]总而言之,农学新法的意义在于:欲使农家者流,“洞谙何种禾穑系何种原质,即以何种原质按其分量配给而成。就大田中灌溉,而培壅之。瘠土可成沃壤,沃壤更倍增腴。”贝德礼疾呼:中国地虽大而人甚稠,农学实为最要。化学即万不可抛荒。[44]
十九世纪末,李提摩太除参与翻译此文外[45],在上海任同文书会总干事,还有一文曰《农人新法纪略》。是文为李提摩太翻译“西国农人新法之大略”而成。文中指出,新法只要有二:先“贵择籽。种昔曾有嘎力者,数年之间所择之种有一粒,可收成一万八百四十粒,于是择麦种七八百粒,试播于地,勃然而生,至于日至成熟竟敷一人一年之用,是其效也。”次则相土脉。具体指的是,“如地旁有碎石若干,设法碾碎杂于土中,亦可化为沃壤”。文中还强调“粪尤田地之所不可缺”的重要。因“贫家无力买粪”,有三法可获:一是“化学所造之粪,在制造药料可以当有水之粪浇灌田地,盖药内所生之小虫臭烂可壮土脉也”;此外还有二法:“如天气寒冷,将水罐若干盛以沸汤藏置土中,使土脉和暖此一法也。再用玻璃罩围护之以御寒气,则生长必速又一法也。如用各法合而行之,则不但每亩多出十倍,即出百倍皆可预期”。[46]
总之,十九世纪中后期传教士们对泰西农政之法的引介,主要集中在被纳入学校体制的农政院说明,从化学以配壅田之料及用新式之机器上。而“置仪器以助耕;讲化学以助长,二者均恃兴农学而已”。[47]传教士们所描述的西法农政新法,迥然于中国传统农政,吸引了晚清士林的注意.
三、士林的解读
通商数十载,商政渐兴,农政渐隐。“海内之士抵掌谭洋务者,项相望。综其言论,不逾两涂:一曰练兵,以敌外陵;二曰通商,以杜内耗”。[48]朝中政情虽如此,然经由西方传教士们对泰西农术的描述,泰西农政“农之有学”[49]的现象始为晚清士林所知。
上海格致书院山长王韬编辑1886至1894年间,书院举办的历次考试中优胜者答案的汇编,成《格致书院课艺》。据课艺中的观点,我们能从中认识农学在晚清民众间传播时,士子们的反应。
1886年在朝廷仿行西人富强之术数十年却未见成效时,格致书院出题问:“中国今日讲求富强之术,当以何者为先”。[50]获得超等第二名的士子认为“欲求富强必先格致”[51]。因西国“皆重格致之学”,且“工商兵农,莫不有学,莫不各学其所学,分之为各途,合之为同源”;并将工商兵农之学定义为“有用之学,富强之本”。[52]而中国“年不顺成,卒岁无策,固由水旱遍灾,亦由务农者之不学也”。西国讲求农艺体现在:“农夫多通文字,精于耕种。亦有秋乎,非不知机器可代人力牛马之劳,无如华农恒多惜植。机器之值又昂,且一家力田数十数百亩,近处未闻,割鸡焉用牛刀哉。况西农所以胜于华农者,虽有机器之精,一人可种华农数十人之田,一人可收华农数十人之获。亦由其能阅新报,得新法,而所以栽培至也。然则非读书不可矣。”强于中国者,一在机器,二在农人能够得新法。因为他建议:“设农艺之塾,将见农家者流,父诏子令,兄勉其弟,劝令入塾,以求所为垦土之法,粪田之用,治生之术,豢畜之方,于是农政修,水利举,物产盛,而且富有”。[53]士子答卷中描述的泰西农政内容,多从传教士的描述中所得。获此次课艺第三名的士子,建议参用西法,主张“格致兴农”,即“至求雨之法,宜以祈求悬火药于空中,以电气燃之,空气流动,雨泽即降。若濒河之地,非用风轮扇,即用吸水机,以资灌溉。若用桔橰戽水,大不及水龙盖。水龙喷水甚高,一得空中氧气,与甘霖无异、禾稻沾之,其兴勃焉”。此种所言“氧气”、“电气”等西法知识,亦来源于早期传教士的描述。
至1887年的课艺中,更有人将“农学”定义为备荒之本政。是年格致书院冬季课题以“古今灾荒平时如何预备,临事如何补救论”问及士子。获超等第一名的赵元益应对此文,提出:“备荒之策有八,曰树艺、曰绘图、曰农学、曰铁路、曰保商、曰治河、曰蚕桑、曰制造”。[54]其中此备荒之本政为“农学”,其要旨有二。“一于各省司道中,择精敏仁惠之大员,加以总督管农务之权;二仿泰西农学馆之法,藉化学之理,查究地脉,何土与何物相宜。借植物动物之学,俾栽种牧畜,各顺其性情。则不但原有之物,出产较前丰美,且可博采万方佳种,萃于一堂,散于通国。而农务因农学而愈盛矣”。[55]江南制造局翻译馆的任职,为赵元益提供了接触西学的机会。他的“备荒说”,突破了传统备荒农政的范畴,为近代“农学”之议的先导,其“农学”包括立农官与设农学馆两方面的传统农政外的新内容[56]。赵元益对泰西农学馆的认知,来源于同样任职于京师同文馆的西士丁韪良所著《西学考略》一书。[57]
舆论亦将目光转向种植之法,提出“种植备荒说”。该说与传统开垦之法,截然不同。是文开篇道:“泰西有植物学一门,非徒为是花卉竹木之类,林泉园囿之观已也”。泰西植物学的本质在于“以辨菽麦之种,而兴阡陌之利焉。烛之以显微之镜,而知其脉络条理;参之于电学分合之法,而知其所秉者为何质;参之于化学体验之法,而知其所需者为何器”,据此可知“植之于何土,养之于何时,壅之以何料”。接着道出中国农器“沿用旧式,不复更变”的情况,寄望士人“旁搜泰西之新学,叅观互证,勒为一书”,最后重申“若种植之法,既明某地某时遇有水旱,当补种何物,条列而缕陈之谓,非备荒之策也哉。”[58]换言之,所论者为西法农理与农器两方面。《申报》所载“备荒之法”与赵元益的“备荒说”已迥然于传统农政之备荒,二者所言均提及“借化学之理”,分析何土与何物相宜,这些都属于早期传教士所描述的泰西农政之法。
1896年前,晚清知识界对泰西农政之法的认知,大部分来自于当时传教士的介绍。梁启超的总结便是佐证。在《读西学书法》中,梁启超言:“西人富民之道,仍以农桑畜牧为本。论者每谓西人重商而贱农,非也。彼中农家,近率改用新法,以化学粪田,以机器播获,每年所入,视旧法最少亦可增一倍。中国若能务此,岂患贫邪?惜前此洋务诸公,不以此事为重,故农政各书,悉未译出。惟《农事略论》、《农学新法》两种,合成不过万字,略言其梗概耳。”[59]他提到的《农事略论》、《农学新法》内容,出自西方传教士傅兰雅主编的《格致汇编》中,曾多次被时人引用。梁启超《西学书目表》中提到“农政类”书籍有七种,分别为李提摩太的《农学新法》(广学会本),傅兰雅的《农事略论》,康发达的《蚕务图说》(胡美欲提及),傅兰雅的《纺织机器图说》、《西国漂染棉布论》、《种蔗制糖论略》、《西国养蜂法》,后六本均为格致汇编本[60]。早期传教士介绍泰西农学的书籍被收入晚清丛书中,曾在知识阶层中广为传阅。后来农学会创办人之一的朱祖荣,在给汪康年的信函中,也提到了《农学新法》、《农事略论》两书。[61]
甲午战后,农政渐兴。西方传教士的对西法农政的描述,引发士人的讨论与思考。故而1897年1月13日(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时务报》沪上同志开设时务会课,出第一次时务会课的题目。其中一题即为“论农学”,要求“详论中国农学之宜兴,暨农学新法,各省土宜,以条举详尽为主”。[62]此次征文,第一名为张寿浯之《农学论》文。在文中,他指出所谓“明农学者”,即考究“植物所含各种原质为何类,所成何物,能养之各种土性,所供植物之质,何法能化分之。倘若该土无养此植物之质,则须用何等粪料,何法能比例之。此等事,非学不明。若只就田面循例造工,则地力必不能尽,物产必不能丰盛,如此,不得谓晓农务,纵老于农事,亦不过一帮助粗工之农工而已。”同时指出中国农务不究心肥料与农器两端的危害:其一,“所下田料,只知泥守古法,无论何等土性,何种物质,皆惟此一二种肥粪。又不知合式之比例,常有所下过多,而于田土,反有害者。”其二,“所用农器,又不甚讲究,如犁耙牛种以及各等器具,均系随便购置。赀本廉省,容易得利。不知费地、费工、费时,比之曾经农学肯用赀本者,其相去不啻倍屣。”正是因为西国农家“讲学问历练等事,凡气是何物,水是何质,光有几色,土有几等,植物有几种,培植有几法,均须切实精究,故今日欧美诸国出产,比之前数十年收成加至若干倍。”[63]置仪器以助耕;讲化学以助长,均属泰西农学的内容,最早经由传教士介绍到中国。而在《时务报》馆的帮助下,才有了近代中国第一份农学期刊《农学报》和农学团体务农会的出现。[64]
四、修农政,必先兴农学
传教士描述的泰西农政之法,得到晚清朝臣的注意。官书局大臣孙家鼐编辑《续西学大成》,让当局注意到泰西农学的事实。孙家鼐提出“西学一日不振,即人才一日不出,人才一日不出,即国势一日不振”。鉴于此,他“博征中外著作,自算学以下,列为十八类”[65]。“农学”为其一。“农学类”收录文章共四篇,分别为《养民新说》(即《西国富户利民说》)、《染布西法》、《蔗糖西法》和《化学农务》。由官书局审定的《化学农务》宣扬“化学之有益于农学”。该文称:“泰西农学有新旧两法,其要旨在于肥地以茁物本,于中华成法无甚差殊。今姑舍旧法而言新法。新法中之可法者甚多,其他不必论。论化学之关系农学者,盖西人于近百年来,专讲化学,遂于农学全书而外,别开门径,名曰化学农务”。[66] 此主张实为《农学新法》一文中的重要观点。
1896年2月1日(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张之洞明确提出“拟就江宁省城创设储才学堂一区,分立交涉、农政、工艺、商务四大纲”。其中,农政之学分子目四:曰种植、曰水利、曰畜牧、曰农器,打算聘请法、德两国农政之教习。[67]武昌农务学堂的设立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被国人奉为革新楷模的日本人,将此事视为“中国政府拟留意农务”的举动,称:“中国农业素未讲求,政府中近颇留意于此。拟聘美国伯利儿来中国,振兴农学。日前既发电音于伯利尔,伯利尔已应允中国之聘,将航海而至”。[68]和张之洞有类似想法的还有工部尚书孙家鼐,他上“议复陈遵筹京师建立学堂情形折”中,呼吁“学问宜分科”,拟分立十科。其中一科为农学科,种植、水利附焉。[69]庞鸿书则进一步提出将农学等需要实验的学科剔除出大学堂,以待将来成立各种专门学校。他的理由是:“农学皆当验诸实事,不容托之空言,且各省异宜,当于省会设立学堂”。对于庞鸿书的说法,孙家鼐不以为然。他反驳到:“农学化学相表里,算学中之天文,凡方舆绘图、海道驾驶皆以天文之纬度为凭,需用尤巨,更不得谓为无关政治。凡此数端,均大学堂应设之专门,无可议减”。[70]
伴随甲午战争失利刺激带来的农务富国重要性的重新重视,振兴农务洋洋盈耳。尽管维新派参与的戊戍变法被镇压,但朝野对农学重要性的认识有增无减,开始共识到于农务设教以导其术,所谓“欲修农政,必先兴农学”[71],设农工科,建农学堂建议遂被提出。对于农务兼采中西之法的讨论,并非止于纸上之空文。除选派学生出洋入农业学堂留学外,晚清社会农务成学的设想,从坐而论道的言说走向了具体实施行动。在张之洞、袁世凯等地方督抚大员的倡导下,湖北农务学堂与直隶农务学堂开始纳农业于专业学堂之中。“种植之学,在于实业教育导以先路”[72]的舆论氛围中,“农业之兴,非学不可”成为时人共识。[73]
需要说明的是:近代中国对传教士描述的泰西农政之法,最初是以比附的方式被认同和接受的。“泰西之新法,乃窃我古圣之绪余,暗合三王之古法” [74]的理念存在于国人心中。农学旨趣在农业化学,“凡一切农业之问题,其最后科学的关键,莫不握在农业化学制范围中”[75]。但对于农务化学不易掌握,即使到了民国时期,“倡言振兴农业者众矣,其能了解农业化学之重要者,仍属了了”。[76]究其原因,是因为误解错认,比附《周礼》所致。西人所言“肥料,就是《周礼》所说的分别牛羊麇和鹿等粪的性质,使和土壤种子性质,样样的相宜以外。像那播种、养桑一切法子,没有一宗不和《周礼》相合的”。[77]更有人明确提出:“地宜何谷,播种必察其土脉;气分养淡,植物必顺其生机,此粪田之法有与《周官》草人土化焚骨渍种之法相似者。”对于泰西农器,则认为“欧洲人少工贵,易牛耕而用机轮耕锄收割之具,多用汽机肥田之物,或用硫强水,此则成本太巨,获不偿费,不可行于中国也”。[78]
虽然晚清知识界,朝廷重臣对传教士描述的泰西农法理解并不透彻,但较之传统农政,“农非学无以辨菽麦,别肥硗,尽地力”[79]的认识,标志着向科学务农靠近。更重要的是,农学使自古以来士与农分途的传统被打破,具有变革传统观念的意义。“中国士农分途相沿已久,习诗书者沦于空虚,事畎亩者安于愚闇,空虚则无实业可执,愚闇则无进步可图”,农学“探各国富强之源,浚中土本有之利,化士人空虚之弊,辟农民愚闇之蒙,合士农于一途,融体用于一贯”。[80]“四民之业,亦有学之”的观念逐渐被时人接受,士与农分途的成见被破除。振兴农务以逐农利的初衷,引发农之有学为人所知,农学以阐明物理。思想观念改变,知识的变化引起政策和制度的更新,新式专业农业学堂的创办,农学终从传统的农政中脱胎而出。近代农学的形成,离不开早期传教士的描述与引介。传教士的介绍是传统农政到近代农学这一历史转折的起点。
[1] 古代农书,“叙述历朝古籍所载的经验,缺乏统一的主张,原理的说明,从科学的态度观之,尚不能算其为农学”。至“十八世纪以来,各种科学,发展甚速,如植物学、动物学、化学,都大有进步,方始构成科学原理。十九世纪初年,推拉氏 Thaer 著学理的农业,首以科学原理,说明农桑状况,实为农学的起源。”(顾复:《农业与农学》,《农村月刊》,1947年第1卷第8期)。
[2]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第4册,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1239页。
[3] 近人叙晚清农务之变化,多自戊戌时始。然戊戌时士林论农并非无本之源,此前,经由传教士所语西法农务,已零星为士林耳闻,士渐知农。且传教士所语与后来士林所议,虽有由少及多,从部分走向整体之别,然实则一脉相承,不应被忽视。
[4] 《圣祖仁皇帝实录》(一),《清实录》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61页。
[5] 章浸纂,褚家伟等校注:《康熙政要》,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第376页。
[6] 《世宗宪皇帝实录》(一),《清实录》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66-867页。
[7] 《高宗纯皇帝实录》(一),《清实录》第九册,第755页。
[8] 关于清代农业政策的细节,可参看宋希庠编著:《中国历代劝农考》,上海:正中书局,1947年;叶依 能主编:《中国历代盛世农政史》,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
[9] 王炜编校:《﹙清实录﹚科举史料汇编》,武汉:武汉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6页。
[10] 邓洪波,龚抗云编著:《中国状元殿试卷大全》(上),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517页。
[11] 张德泽编著:《清代国家机关考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42-45页。
[12] 关于农官的具体情况,参见王勇:《中国古代农官制度》,北京:中国三峡出版社,2009年,第273-274页。
[13] 王炜编校:《﹙清实录﹚科举史料汇编》,第156页。
[14] 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36页。
[15] 叶依能主编:《中国历代盛世农政史》,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82页。
[16] 花之安:《西国农政说》,《中国教会新报》第170期,1872年1月13日。
[17] 广东礼贤会教友王谦如为《西国农政说》作跋。他认为此文“于西人农政略见一斑”。赞德国“学术昌明,远迈前代,致力富庶于农事一道,尤再三讲求。且设院分馆散置民间,究土地燥湿之宜,气候寒温之别,河渠通塞之利,农具便捷之巧。愈推愈密,较古事半而功倍。实切民间日用之常,不徒以机巧见长。”希望“职司民牧,变通前法,斟酌时宜,上为国家储蓄聚,下为小民裕衣食”(王谦如:《西国农政说跋》,《中国教会新报》第170期,1872年1月13日)
[18] 花之安:《德国学校论略》,同治十三年(1873年)镌,羊城小书会真宝堂藏板。其中农政院一节,亦为1874年4月25日的《教会新报》所转载。
[19] 《杂事近闻:德国学校论略书(序目录并序篇)》,《中国教会新报》,1874年第271卷。
[20]《选德国学校论略:农政院》,《教会新报》第283卷,1874年4月25日。
[21] 花之安:《德国学校论略》,第64-69页。
[22] 李善兰:《德国学校论略序》,《中西闻见录》第21号,1874年4月(同治十三年三月)。
[23] 梁启超:《读西学书法》,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1册。
[24]《英国农政》,《中西闻见录》第26号,1874年10月(同治十三年九月)。
[25] 艾约瑟:《大英国事·英国农政》,《万国公报》,1874年12月19日,第7年第316卷。
[26]《日本近事:兴农新政》,《中西闻见录》第34号,1875年6月(光绪元年五月)。
[27]《英国农器新法》,《中西闻见录》第六号,1873年1月(同治十一年十二月)。
[28]《格致近闻:英国农器新法》,《教会新报》,1873年6月7日。
[29]《英国农政》,《中西闻见录》第26号,1874年10月(同治十三年九月)。
[30]《农事略论》,《格致汇编》,1877年5月,第2年第4卷。
[31] 1877年,郭、刘二人赴英国伊波斯威兹地方,“看视兰心西麦斯公司厂内,见麦与青草等收镬之机器,以及各种耒耜能合于各国各种泥土之用,和打麦机器及切麦稭春麦穰等事之机器”,目睹所制各种农器于田亩中试行之事,“甚觉奇异”,称:“机器可合于中国农家之用。看耕地汽机耒一耒,能耕六陇,甚为捷便。”《格致汇编》本年论各种农器的文章即与此事大有关系。(《中国钦差在英国查农器之事》,《格致汇编》1877年8月,第2年第7卷。)
[32]《农事略论》,《格致汇编》,1877年5月,第2年第4卷。
[33]《农事略论》,《格致汇编》,1877年5月,第2年第4卷。
[34]《农政辨要》,《万国公报》1883年第73期。
[35] 花之安:《自西徂东》,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82—183页。
[36] 李提摩太著,李宪堂,侯林莉译:《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02页。
[37] 《西学考略》,《续修四库全书》(1299 子部·西学译著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723页。
[38] The enlightenment of China, The North - 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1870-1941) , 26 Feb 1892: 246.
[39]《光绪十八年广学会第五次纪略》,《万国公报》第49册,1893年2月。
[40]《广学会第六年纪略》,《万国公报》第60册,1894年1月。
[41] 30个题目分别是:铁路之益,邮政之益,游历各国之益,公司、轮船行于各国之益,钢厂铁厂之益,农学,机器学,化学,电学,格物学,报馆之益,公家书院之益,博物院之益,寄居他洲之益,两国违言凭局外公断弭兵之益,集股贸易之益,五洲自主商局之益,银行汇通五洲之益,官录终年清折之益,生利分利之别,万国关税均齐之益,列国养民之法,列国地方官酌征公费之法,列国征收银钱之法,列国教民之法,列国新民之法,列国安民之法,列国变通之法,列国行善之法,列国盛衰之故。(《万国公报》第21册,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第13416-13417页)
[42] 李提摩太著,铸铁生译:《农学新法小引》,《万国公报》第52册,1893年5月。
[43] 一曰察土性,即“考土质原质,大半系捶碎之石粉,小半系积烂之花草,而石粉又分青石、沙石两种。欲知何处之土质,应先知何种之石粉。石有青沙之异,土即有质性之殊。非于化学中深造有得,断不能逐细研究。夫土中所孕之五金等类,及所茁之花草,诸物万有不齐,而其实不过数十原质,或分或合,或多或寡,互相配合而成。虽化学家考究万物,甚有多至七十余种原质者。然农学所讲之化学,其原质大都不过十四种”。二曰分原质,如“试取肥土一千斤,而分之内有矽六百四十八斤,烂草木九十七斤,铁锈六十一斤,石灰五十九斤,铝与养气五十七斤,炭与氧气四十斤,镁与养绣八斤半,磷与养气四斤半,钠与氧气四斤,钾与养气二斤,硫强水二斤,绿气二斤,另有杂耗十四斤零,此皆茁长百谷之土质大概情形也”。又如“若考草木之质,大半以十原质配成。十者维何?曰炭,曰轻气,曰养气,曰淡气,曰磷,曰钾,曰钙”。三曰浇壅之法。贝德礼举以骨、磷养和鸟粪三类之原质以概其余;四曰权壅田,意即“察生长之物系何种原质与之相宜”。
[44] 贝德礼著,李提摩太译,铸铁生述:《农学新法》,《万国公报》第52册,1893年5月。
[45] 李提摩太曾多次提及农务化学的概念。Agricultural Chemistry, by Rev.W.P.Bentley shows that by a scientific study of agriculture the earth can be made to produce much more than without that study.( Article 1 -- No Title, Richard, Timothy. 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 (1868-1912) [Shanghai] 01 July 1894: 358.)
[46] 李提摩太:《农人新法纪》,陈忠倚辑:《皇朝经世文三编》,卷三十四户政十三养民上。
[47] 胡美裕:《论农学》,《万国公报》 1899年129册。
[48] 梁启超:《农会报序》,《时务报》23册,1897年4月12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49] 《海宁绅士请创树艺会禀》,《农学报》第26册,1898年4月。
[50]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丙戊年(1886年),光绪二十四年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印,第23页。
[51]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丙戊年(1886年),第26页。
[52]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丙戊年(1886年),第27页。
[53]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丙戊年(1886年),第30页。
[54]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丁亥年(1887年),第28页。
[55]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丁亥年(1887年),第29页。
[56] 该文后被收入《皇朝经世文统编》和《皇朝经世文续编》(葛士浚辑:《皇朝经世文续编》,1888年,卷三十九户政十六荒政下;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续编》,1897年,卷四十四户政十六荒政上。)。 1888年4月15日的《申报》已“备荒新说”为名,亦刊登了此文(《备荒新说》,《申报》,1888年4月15日,第1版)
[57]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丁亥年(1887年),第29页。
[58] 《种植备荒说》,《申报》,1889年5月22日,第1版。
[59] 梁启超著,夏晓红辑:《〈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165页。
[60] 梁启超著,夏晓红辑:《〈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下,第1133-1134页。
[61] 弟见今之洋务诸公所津津乐道者,动曰兴学堂,立公司,设制造机器诸局,则所以嘉惠天下之士,天下之商,天下之工者,有其兆矣。独农政不修,是亦缺事。祖荣拟倡兴农学会,请从下邑始,即就各乡之义塾、村塾改课中西农书,唯惜此种西书多未译出,只有《农学新法》、《农事略论》两种。说固未备,而又多讲化学、粪田、机器、播种诸法,恐难骤语农家子也。敢情执事采访欧洲浅近农书之善本,如西国名花嘉卉,论之明白易晓者,译印多部,遍与农民,以开智慧,庶利源可复,亦富国之本也。整顿蚕务,尤为农学之第一义。(汪康年师友书札(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22-224页)
[62]《新设时务会课告白》,《时务报》第17册,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1897年1月13日)。
[63] 张寿浯:《农学报》,1897年第4期。
[64] 李尹蒂:《务农会与〈时务报〉馆》,《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65] 这十八类分别为算学,测绘学,天学,地学,史学,政学,兵学,农学,文学,格致学,化学,矿学, 重学,汽学(水学),电学,光学,声学,工程学。
[66] 孙家鼐:《续西学大成》,光绪二十三年上海飞鸿阁书林坊。
[67] 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武汉:武汉出版社,2008年,第320-321页。
[68]《中国拟留意农业》,《时务报》第39册,1897年9月17日。
[69] 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2册,第427页。
[70] 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285页。
[71] 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29页。
[72]《东督徐奉抚唐奏奉省设立森林学堂暨种树公所折》,《申报》,1908年8月17日,第18版。
[73]《论说:论宜设立农务半日学堂》,《商务报》(北京),1905年第39期。
[74] 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52页。
[75] 冯子章:《农业化学之重要及述日本东京帝大农业化学科之内容》,《农声》,1928年第113期。
[76] 冯子章:《农业化学之重要及述日本东京帝大农业化学科之内容》,《农声》,1928年第113期。
[77] 铭九:《中国以农立国易图富强论》,《北直农话报》,1905年第4期。
[78]《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遵议出洋学生肄业实学章程折》,陈学恂,田正平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留学教育》,第8-9页。
[79] 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第29页。
[80] 《山东巡抚吴奏设立高等农业学堂折》,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下册,第18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