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沪: 基督宗教与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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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宗教与中华文化

作者:何光沪 原载:《甘肃理论学刊》 2014-02

这是一个大问题,关系到中国的前途和世界的前途——基督宗教在全中国和全世界迅速而持续的发展,①由此而同中华文化必然发生的越来越广泛、深刻和密切的互动,当然会对中国和世界的前景产生重大的影响。

这是一个老问题,四百年前已经有一些杰出的中外学者开始探讨——17世纪初期的杨廷筠、王徵等儒家学者和罗明坚(M. Ruggieri)、利玛窦(M. Ricci)等耶稣会士,尽管不是很全面,但却都很深入地研究和讨论了这个问题。②

这是一个新问题,由于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形势变化而浮出水面,并日益迫切。当前中国形势的一大特征,是“民族主义—国权主义”正在逐步主导意识形态,③这种趋势同世界形势或国际社会的“全球主义——民权主义”趋势相对立,必然会造成难题,引发冲突。其中蕴含的危险不亚于“冷战”时期,在核武器时代甚至不能排除通过“热战”走向毁灭的可能。而这种正在部分知识分子和年轻人之中蔓延的危险趋势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基督宗教与中华文化关系问题上的对抗心态。④

这种对抗心态,同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学热”,至少有一种无意识的关联。

从理论上分析,这种心态则同两种重要而普遍的概念混淆有关。

一种混淆是把基督宗教等同于西方文化,由此而把基督宗教同中华文化的关系说成两种文化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又在“弘扬民族文化”和“文化冲突论”⑤造成的意识背景下,把这种关系理解为两种文化的零和关系,视为西方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冲突,甚至视为所谓“文化侵略”或“文化安全”问题。⑥另一种混淆,是把儒学等同于中华文化,同时又把儒学说成一种宗教,由此而把基督宗教同中华文化的关系,说成两种宗教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又同样在与“文化冲突论”相关联的“宗教冲突论”造成的意识状态中,把这种关系理解为两种宗教的零和关系,视为两种宗教之间的竞争,甚至视为宗教之间的挑战或对抗。⑦

关于第一种混淆,众所周知的是:第一,基督宗教是一种宗教,而不是一种文化,尽管它对许多文化都有深刻的影响,但它本身却不是任何特定的文化。

任何宗教,作为对超人间的神秘力量之信仰为核心的社会体系,其有形的一面即其活动、制度以及无形的情感体验、思想观念等等的有形表现,可以同社会文化的其他形态相并列,而被称为文化的组成部分。但是,其无形的一面尤其是其核心信仰,可以激发或推动文化的发生和发展,也可以用各种文化形式(音乐、美术、文学、建筑等)来表达自己,但其本身却不能被等同于特定的文化。作为一种宗教,基督教当然也是如此。正因为基督教不等于某种文化,所以,当年罗马人接受它,绝不意味着接受了犹太文化,后来蛮族人接受它,绝不意味着接受了罗马文化,今天任何人接受它,也不意味着接受了西方文化。

第二,基督教不但不是西方文化,而且也不是西方宗教。尽管它对西方文化有塑造性的影响,但它却是产生于东方,先是自东向西,后来自北向南传播到全球的普世性宗教。

现在,许多中国人似乎忘记了(或者不清楚),基督教并不出自西方而是出自东方。当然,所谓东西方可以是自然方位概念,但主要是人文地理和文化历史概念。从自然方位来说,基督教是从东向西,即从亚洲向欧洲传播的;从人文地理和文化历史来说,基督教也是从东向西,即从美索不达米亚文化圈向希腊罗马文化圈传播的。基督教在古典时期被百分之百地视为“东方宗教”,⑧即它不但来源于亚洲,而且它在好几百年间的四大中心(耶路撒冷、安提阿、亚历山大里亚和君士坦丁堡),有两个在亚洲,一个在非洲。后来,在它被欧洲各族人民接受,并在欧洲成为世界上的富裕或发达地区之后,它又传播到了世界上的贫穷或不发达地区,也就是在“北富南穷”意义上的南方(Global South)。现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的基督徒大大多于欧洲、北美等发达地区的基督徒,所以基督教在这种意义上已被称为“南方宗教”。总之,在急剧变化并走向全球化的当代世界上,正如自然方位的“东方西方”在这个问题上早已毫无意义(佛教不是“西方”传来的?美国不在中国的东方?),文化历史的“东方西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早已经失掉意义了,因为,基督教就其内在本质而言是普世宗教,⑨就外在史实而言也是普世宗教——现在,它存在于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地区和民族之中。

第三,把基督教等同于西方文化,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是忘记了西方文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实际上,西方的传统文化包含着希腊、罗马和西欧、北欧、中欧、东欧以及西亚、北非等地各民族在基督教产生以前的非基督教的文化因素——从法律理论中的罗马法因素到圣诞习俗中的异教因素,从神学中的希腊哲学到文学中的异教传说,不一而足;西方的现代文化不但包含着科学技术、人文主义等世俗的、非基督教甚至非宗教的因素——从进化论到尼采哲学,从消费主义到唯物主义,而且已经大大地多元化;西方现代文化甚至在许多方面同基督教信仰背道而驰——从堕胎到克隆技术,从吸毒到同性婚姻,不胜枚举。就一些传统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和一些传统学说(如儒学、道家)也反对现代文化中的这些因素或倾向而言,基督教不是它们的敌人,而是它们的盟友。

关于第二种混淆,同样众所周知的是:第一,儒学不是一种宗教,而是一套有关人性、伦理、社会、政治等等的学说,尽管它同比它早几百年就有的“传统宗法性宗教”⑩产生了深刻复杂的联系,但它却不是那种宗教本身。(11)

儒学不是一种宗教,这在任继愈1980年重提儒学是宗教的观点并引起争论以来,一直是研究儒学、中国哲学史和中国思想史的绝大多数学者的共识。当今提出要把儒学立为国教的一些学者,在1980-1990年代关于儒学是否宗教的论战中,多半都主张儒学不是宗教。(12)这正是有些人认为儒学优于宗教或高于宗教的逻辑前提。事实上,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中,儒学一直是被作为一种哲学来对待的,学者们主要关注其中关于人性、伦理、社会、政治等等的论述,少数学者还关注到其中的宗教品格或宗教情怀,甚至其形上学论述的宗教哲学性质。(13)然而,这一切都是以“儒学不是宗教”这一论断为前提的。

第二,儒学作为哲学的发展曾得益于佛教、道教,尽管它本身有某种程度的宗教情怀,但它本质上却主要是一种人生哲学、心性哲学和社会政治哲学。

儒家在先秦时代与道家相比,其人生哲学的观点与道家不同,论述的分量却不弱于道家,然而,其本体论或形上学的分量则不如道家。至于逻辑学因素,众所周知是墨家远胜儒家。同样众所周知的是,儒家哲学在宋明时代,不论在本体论形上学还是在逻辑论证的精微方面,都达到了理论的高峰,这乃是它受到佛教和道教影响,在所谓(理论意义上的)“三教合一”思潮中吸收了后二者某些长处的结果。

第三,儒学同宗教,不论是同佛教、道教,还是同伊斯兰教、基督宗教,尽管有彼此竞争的一面,但也有相容相通的一面,还曾有和平共处的经验。

儒学不是宗教,又因为曾被汉武帝定于一尊,罢黜百家,并在帝制时代成为官方意识形态,所以它曾经排斥“传统宗法性宗教”以外的宗教,贬斥“诸典所不载者”为“淫祀”,实际上与佛、道等皆有竞争。但是,儒学中具有某种宗教品格或宗教情怀,而且还具有作为“传统宗法性宗教”之宗教哲学的形上理论和人性理论,在许多方面同各大宗教相容相通。(14)所以,它在历史上又曾与各种宗教和平共处,在保持意识形态统治地位的同时,对它们表现出宽容的态度。(15)

综上可见,首先,既然基督教并非西方文化亦非西方宗教,它与中华文化的关系,就不是两种文化之间的关系,当然也就不是“文化冲突”或“文化对抗”的关系,所以它现在在中国的传播更谈不上所谓“文化侵略”;其次,既然儒学并非一种宗教,它与基督教的关系,就不是两种宗教之间的关系,当然也就不是“宗教竞争”或“宗教对抗”的关系,所以它即令想代表中华文化立言时,也不一定要抱持“竞争”或“对抗”的态度。

以上所述,不但是概念的澄清,也是历史的事实。

我们再来看看基督宗教传入中国的历史事实。

许多人把基督宗教传入中国同血雨腥风的侵略战争相联系。不少人说传教士是一手拿着圣经,一手拿到洋枪洋炮打进中国。由此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总体印象是:印度的佛教是“骑着白马”进入中国,基督的宗教是“骑着炮弹”进入中国;(16)传教士则是列强的间谍,鸦片贩子的帮凶。(17)

然而,基督宗教传华史的基本事实却是:第一次传入,是唐朝贞观九年(公元635年),阿罗本主教携圣经到长安,唐太宗派宰相房玄龄到西郊“宾迎入内,翻经书殿,问道禁闱,深知正真,特令传授”;贞观十二年又下诏书,言其“随方设教,密济群生……观其元宗,生成立要,词无繁说,理有忘荃,济物利人,宜行天下”。(18)第二次传入,是元朝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孟德高维诺作为教宗使节到大都,得元成宗接见并留其在华传教,获准建造教堂,后将《新约圣经》和《旧约圣咏》译为蒙文,又教儿童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组织圣诗班,而“教士衣食费用,皆由大汗供给,至为丰足”。(19)第三次传入,是明朝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罗明坚和利玛窦等耶稣会士到肇庆、南昌、南京,后到北京获准传教;他们和后继者熊三拔(S. de Ursis)、邓玉函(J. Terrenz)、艾儒略(J. Aleni)以及汤若望(J. A. Schall)、南怀仁(F. Verbiest)、张诚(J—F. Gerbillon)、白晋(J. Bouvet)等人努力学习中国文化,翻译儒教经典介绍到西方,除了基督宗教或神学之外,更多地是向中国学者介绍数学、力学、地理、天文、医学、生理学等西学以及农业、水利、历法、兵器等技术。(20)第四次(基督新教第一次)传入,是清朝嘉庆十二年(公元1807年),马礼逊到广州,逐步创办书院、编纂词典、翻译圣经,而此时距鸦片战争还有三十三年!后来的传教士创办了更多的医院、学校、慈善机构等等,进行了更多的“西学东渐”和“中学西渐”的文化交流。

一言以蔽之,基督宗教传入中国一共四次,每一次都是和平的宗教传播,并伴之以多面的文化活动和双向的文化交流。

鸦片战争以后,的确有一些传教士赞成其本国的战争政策或参与其本国的政府活动;但是绝大部分传教士或与之保持距离,或批评其不义行为,有一些甚至积极支持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斗争。一些英国传教士为了禁止鸦片贸易,在英国教会支持下,顶着本国的政府和舆论压力,在英中两国奔走活动半个多世纪,直至两国政府均行禁烟,方才罢休。(21)显然,前一种传教士的国家主义行为,背离了基督教的精神,后一种传教士的仁爱道义行为,代表了基督教的态度。

在对于中华文化方面,历史上的确有一些传教士采取了傲慢骄横的态度;但是绝大多数传教士和广大中国基督徒,从唐朝到元朝,从明朝到今天,却采取了尊重、学习、欣赏、喜爱,同时又理性清醒、努力奉献的态度。(22)显然,不是前一种态度,而是后一种态度,才代表着基督教的精神,即耶稣基督所要求的对邻人的爱。

就前一种情况而言,我们应该对那些基督徒不分青红皂白轻蔑中华文化的行为表示谴责,同时也对在反对这类行为时将其混同于基督教本身的误会表示遗憾。(23)在知识昌明的今天,这类的行为和这样的误会不应该再度发生,但这却显然需要基督徒对中华文化有较全面的了解,同时也需要国人首先是知识分子对基督教有较全面的了解,至少需要消除对抗的心态。(24)

就后一种情况而言,我们应该对那些基督徒促进中西文化交流,(25)促进中华文化发展,促进中国的现代文化教育、现代医疗卫生、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农业、现代新闻出版和现代民主法制的贡献(26)表示赞赏。出于耶稣基督“爱邻人”的教导,基督徒整体而言也必定会再作努力,为中国的社会文化发展,作出许多新的贡献。但这也显然需要基督教同中国社会有较融洽的关系,需要国人和社会精英、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基督教有较正确的认识,从而提供比较宽松或友善的环境。

基督宗教并不专属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时代和任何地区,它乃是属于所有民族、所有国家、所有时代和所有地区的普世宗教。基督宗教自诞生以来,不断地进入越来越多的民族、国家、阶级和职业群体的人们心中,并用它所接触到的所有民族、所有社会的文化来表达自身。出于它关于上帝创世的信仰,它肯定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并融入到各种不同的文化之中;出于它关于人类堕落的教义,它又同所有的文化都保持距离,并对之持有理性认识和独立批评的态度。古往今来,许许多多有生命力的文化,都曾从这种态度获益。

中华文化是世界文明史上历史最悠久、传统最深厚、内容最丰富、影响最广泛的伟大文化之一。在古代,它曾经基于宗教精神,同时又富于人文精神;它曾经以儒教文化为独尊,但又包含着道家、法家、墨家、兵家等不同的成分;它曾经排斥,后来却包容和吸纳了佛教等外来宗教和道教等本土宗教以及民间“小传统”的各种信仰成分。19世纪后期以来,中华文化除了吸收现代科学文化、工业文化和政治文化等等之外,还吸收了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等数不清的西方文化因素,已经发展为比古代远为复杂多样、远为丰富多彩的文化。我们还必须提到,如果把中国现有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文化都考虑进来,那么,中华文化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多元性,在世界各大文化中就更加突出、不可忽略了。

所以,基督宗教与中华文化的关系,既是一种普世宗教与一种民族文化的关系,更是一种启示宗教与一种极其丰富、极其复杂、极其多元的文化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简单的或单一的,而是丰富的和辩证的。这种关系,不是文化与文化的对抗(姑且不论文化之间还有互补与交融),不是宗教与宗教的竞争(也不论宗教之间还有交流与合作),而是宗教用文化表达自身的精神(任何宗教都必须如此),同时又与文化保持距离和区分(否则它就不再是宗教)。

正因为如此,同对任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一样,在基督教与中华文化的关系方面,基督徒应该对其中不同的成分有不同的态度——对古代诸学派,理性、尊重,以利当代;对传统诸宗教,友好、对话,以利共处;对当代诸潮流,慎思、明辨,以利提升。至于“理性、尊重”、“友好、对话”、“慎思、明辨”任何针对不同的具体对象得出不同的具体结论,当然不是本文所能详述的。在此,只能依据我个人的观察,初步提出代表我个人意见的粗略表述:

1.对于古代诸学派,充分尊重、认真研究、努力吸收其在两千多年之中的辉煌成就、卓识洞见和在中国人民中的深广影响。尤其是儒家的“仁爱”、墨家的“兼爱”、道家的“慈”和“寡欲”、兵家的“止戈为武”、法家的“法度平等”以及其他种种适合于现代人类生活的思想精华;理性地分析、扬弃其中的封建宗法、文化专制和政治专权等糟粕残余,力求使中国当代和后代的社会生活从传统得到滋养、得到智慧而更加幸福。

2.对于传统诸宗教,不论其起源于外国还是本土,坚持彼此友好、相互对话的态度。友好的态度,意味着和而不同,持守自己信仰的同时努力尊重对方,不强求对方改变其信仰;对话的态度,意味着求同存异,耐心听取对方的说明,虚心理解对方的说法,诚心交流各自的想法;这样才能扩大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境界,才能在一个已经变小的世界上,在一个已经多元的环境中,相安无事、和平共处。

3.对于当代诸潮流,认真、全面地思考其所包含的内容,清醒、独立地辨识其中隐含的倾向;不逐潮去,不随风倒,立足信仰,运用理性,权衡它们的利弊,明辨它们的是非,从而作出取舍、抑恶扬善。

例如,对民众中流行的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应该有所反思、有所抵制;对民间兴起的维权意识和爱心行动,应该积极支持、努力参与。又例如,在学术界争论的几种思潮之中,对新老“左派”,应该肯定其对贫富悬殊的不满以及追求平等的愿望,但要否定其赞美“文革”以及反对“改革”的主张;对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应该肯定其张扬民族独立原则、同情下层劳苦大众的情感,但要否定其煽动排外仇恨、剥夺合法私产的倾向;对大陆新儒家或文化保守主义,应该肯定其珍视文化传统的思想,但要否定其脱离社会现实、不能适应时代的主张;对宪政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应该肯定并追求其所坚持的自由、正义等普世价值,同时尽力避免可能歪曲前者的绝对自由倾向与可能歪曲后者的平均主义倾向,思考福利国家已经暴露的弊病。(27)

所有这些态度,我认为都符合耶稣基督关于要“爱神爱人”的律法总纲,也都符合圣经的这些教导:“要指摘你的邻人”(利19:17),“要爱人如己”(利19:18),“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罗12:9),“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4:17—18),“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等等。这些确确实实都是“仁义、公平、正直的训诲”(箴1:3),它们应该构成基督徒对待中华文化的基本态度之圣经基础。

总而言之,基督徒对待中华文化的基本态度,应是本着上帝创造万物的信仰,践行基督爱人如己的教导,努力奉献、努力提升,和睦人群、造福人群!

注释:

①仅以基督新教为例,在中国大陆,基督徒在1960至1970年代是渺无踪迹,不到三十年就已遍布城乡,现在更进入了更多年间毫无踪迹的新疆和西藏地区,其人数在近一百年间增加了至少100倍(参见何光沪主编:《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司德傅主编:《中华归主》上册的1913年统计数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金泽等主编:《中国宗教蓝皮书》,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2010年公布的调查数字,这实际上是最为保守的或最低限度的数字;最高的估计数字为增长600倍,参见《中华归主》1900年统计数字和詹金斯《下一个基督王国》第134页统计数字,台北立绪,2003年)。在非洲大陆,基督徒人数在同一时期也增加了36倍。现在全世界十个基督徒人数最多的国家中,有七个是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的基督徒人数已经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

②参见杨廷筠《代疑编》、《天释明辨》等,王徵《畏天爱人极论》、《西儒书》等(关于罗明坚、利玛窦等人的相关著作,可参阅郑安德编:《明末清初耶稣会思想文献汇编》,北京大学宗教研究所,2003年)。

③参见何光沪:《龙与鸽子—中国的民族—国权主义与天主—基督宗教》(《晋阳学刊》2010年第4期);《当代中国的国家信仰与宗教信仰》(《道风:基督教文化评论》2012年秋季号)。

④从2008年“十博士”关于抵制圣诞节的呼吁书,到2010年“十教授”关于停建曲阜教堂的意见书,从汤恩佳先生力主把“儒教”变成“国教”的演讲,到一些国内学者关于“建立儒教文化的霸权”,将中国建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儒教国”的主张,既是这种对抗心态之因,也是这种对抗心态之果。在一定的气候下,这类主张同基督教学者的缓和主张(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石衡潭博士号召基督徒读《论语》的主张)以及大量民众对基督教的好感相比,更加容易上浮、张扬、吸引眼球甚至获得关注和认可(曲阜教堂的施工在十教授意见书上网后确实被停,即其一例)。

⑤亨廷顿(S. Huntington)的“文明冲突论”刚发表时,不少中国学者群起攻之(其中不乏歪曲其意再予反驳的做法),但反驳的理由已暗含着对此说的附和,即强调中西文化之不同。“9.11”事件后,这些中国学者又照搬了亨氏的文化冲突论(或宗教冲突论)来解释国际事件,把阿以冲突、前南斯拉夫冲突、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甚至“9.11”事件本身,全都说成基督教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冲突,或两种宗教的冲突。

⑥汤恩佳把“洋教”传播说成对中华文化的危险威胁(《汤恩佳环球尊孔之旅演讲集》,香港孔教学院,2006年),杜继文把基督教传播说成“抓住了中国的脑袋和脊骨”(《科学与无神论》,2011年第6期);至于比较温和的说法不胜枚举,但多半也把这种关系说成了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的“文化对立”关系。

⑦最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十位教授《尊重中华文化圣地,停建曲阜耶教教堂——关于曲阜建造耶教大教堂的意见书》,其中把曲阜说成“东亚各国政要与民众文化朝圣之所宗”,与耶路撒冷和麦加等宗教性质的“圣地”相比拟;把“儒家文化”与各国宗教相并列,把儒教说成“中国各宗教”之一或“本土宗教”,并把受儒家影响的民众称为“信众”。(十人中一些人曾明确论证说儒学“不是宗教,也无需宗教化”,明言“儒教之教,非宗教之教”,现在却要求把不是宗教的“儒教”立为宗教。)我觉得,“意见书”是怀着维护儒学形象的民族感情,做了违背儒学精神(“和而不同”、“以和为贵”)、脱离时代精神(维护多元、倡导共处),从而有损儒家形象的事情。而汤恩佳的多次演讲,则更明确主张宗教对抗——以儒教对抗基督教。

⑧中国学者还应该读读恩格斯有关早期基督教的著作,如《论早期基督教的历史》之类。其中不但谈到基督教是“东方宗教”,更谈到基督教是“被压迫人民的宗教”。

⑨恩格斯也根据史实断言,基督教是两千年前就突破了民族界限的“世界宗教”(《论早期基督教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52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

⑩这是长期研究儒学和中国本土宗教的资深学者牟钟鉴的说法。最早的表述见其在周燮藩的《中国宗教简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中的说法。这一说法确实不是这一宗教自身的名称,但是对它的主要特征作了较好的概括。

(11)由于这种联系,我认为可以把那种宗教称为“儒教”,但是必须注意三点:1、这绝不意味着儒学就是那种宗教;2、那种宗教早于儒学而产生,直至1911年寿终正寝也没有正式的名称;3、那种宗教的政教合一之紧密(只有最高执政者即皇帝才可以祭天——“不王不禘”),使得它必然与皇权专制制度一起灭亡。(参见何光沪《论中国历史上的政教合一》等文,载任继愈主编《儒教问题争论集》,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

(12)他们在提出立儒学为“国教”时,多半把“儒学”一词换成了“儒教”,却未指出这两个词的内容有任何不同,并且回避“儒学不是宗教”、“儒教之教并非宗教之教”等自己的论断。所以,他们其实还是在把不是宗教的儒学说成宗教,并要求立为违背时代进步潮流、违背政教分立原则的“国教”。

(13)笔者所著《百川归海——走向全球宗教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即属之。

(14)参阅何光沪《百川归海——走向全球宗教哲学》。该书从认识论、本体论、神性论、宇宙论、人性论等五大方面,详尽论述了这种相容相通。

(15)关于儒与佛道二教的关系,可参阅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二册第七章(人民出版社,1965年)。

(16)这是2010年9月29日首届尼山论坛上的一个重要话题中的说法。

(17)参见“三自”宣传要求神学院学生阅读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一书。

(18)景净:《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颂并序》(见何光沪、杨熙楠编:《汉语神学读本》上册,道风书社,2009年)。

(19)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一),中华书局,1979,第252页。

(20)他们同“洋枪洋炮”发生的关系,是帮助当时的中国政府制造火炮,抵抗关外的女真族入侵。

(21)他们除在中国设立戒烟所、分发戒烟药、普及戒烟理念之外,还在英国谴责贩烟罪恶、成立反烟组织、策动全国教会反对鸦片,形成声势浩大的反鸦片运动。仅在1877年到1882年五年之中就写了770多封请愿信,收集了57000多个签名,呈交给英国国会和外交部,呼吁停止鸦片生产和贸易。在屡战屡败之后,终于在1906年获国会全票通过禁止鸦片贸易法案,导致中英两国开始禁烟[参见黄智奇:《亦有仁义:基督教传教士与反鸦片贸易的斗争》(香港宣道出版社,2004),亦见陈才俊:《英国传教士对晚清鸦片贸易的态度与行动》,载《国学与西学》,2012年6月,Helsinki, Finland]。

(22)呕心沥血翻译“四书五经”的理雅各(James. Legge)、写作《中国文明》的明恩溥(Arthur Smith)、组织“尊孔文社”的卫礼贤(Richard Wilhelm)、创办《华裔学志》的鲍润生(Franz Biallas)等人,不过是多不胜数的这类传教士中的少数代表;而写作《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吴雷川、著有《孔子的哲学》的王治心、写作《中国文化之精神》的韦卓民,著有《我的四书生活》的谢扶雅,也只是更多的中国基督徒的典型代表。

(23)义和拳事件作为无数同这类误会有关的事件之一,是最触目惊心的,甚至将其混同于铁路、电线之类西方文明成果,将其同教堂一起捣毁;在杀死几百个“洋人”(包括妇女儿童)的同时,还杀了几万个中国人。

(24)就此而言,在石衡潭博士向基督徒发出学习《论语》的呼吁之后,希望有朝一日看到儒家人士向儒生发出学习《圣经》的呼吁。一代名儒曾国藩提供了一个消除对抗心态的典范——他作为钦差大臣,在“天津教案”调查报告中,用事实批驳那些为制造对抗而故意散布的谣言:“传言教堂迷拐人口、豢养幼孩、剜眼剖心,实无其事”,建议朝廷“明降谕旨,通饬各省,俾知从前檄文揭帖所称教堂挖眼剖心、戕害民生之说,多属虚妄。布告天下,咸使闻知,一以雪洋人之冤,一以解士民之惑”!(《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七十三。)

(25)在热心钻研中国古籍并向西方各国译介,同时为中国的天文、历算、地理、军事、农业、水利、器械、建筑、艺术等等做出贡献的众多耶稣会士当中,在此可以提提堪称容闳先驱、早在雍正时期(18世纪初)就开始在欧洲培养中国学生的马国贤(Matteo Ripa),帮助中国翻译外交文件并著《大唐史纲》、《中国天文学简史》的宋君荣(Antonius Goubil),编著《汉法满蒙对照字典》并为中国向俄国索回二千多里土地的孙璋(Alexander de la Charme);在更多的领域促进了中西文化交流的新教传教士当中,在此也可以提提创办英华书院和第一份中英文月刊的米怜(William Milne),编写英汉和汉英字典的麦都思(Walter Medhurst),担任北京同文馆总教习、后又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的丁韪良(WilliamA. P. Martin),以及为山东农民引进外国品种的苹果、葡萄、梨树、李树的倪维思(John L. Nevius)等代表人物。

(26)仅在20世纪初,除了天主教会和新教教会设立了中国首批数千所现代学校、现代医院之外,还可以提到林乐知(Young Allen)创办东吴大学,狄考文(Calvin Mateer)创办齐鲁大学,马相伯等创办复旦公学(复旦大学前身)和辅仁学社(辅仁大学前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创办山西大学堂等等(教会共办了十四所大学);裨治文(Elijah C. Bridgman)等创办博济医院,石美玉等创办九江妇幼医院(著名的协和医学院、湘雅医学院、华西医科大学等也是教会所办);傅兰雅(John Fryer)等任职江南制造局、创办科普刊物、建立格致书院、翻译科技书籍等等;晏阳初等推广农业技术,韦廉臣(Alexander Williamson)等创立广学会,李提摩太等帮助维新运动,以至无数中外基督徒支持并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活动(参见陈建明:《基督徒支持孙中山发动辛亥革命的原因》,载《国学与西学》2012年第2期)等等,更不待言。

(27)读者当然知道,这里指的是希腊和一些欧洲国家出现的主权债务与社会福利的矛盾。中国现在的矛盾同他们似乎相反,但中国在选择未来模式时应该考虑上述两者同市场经济的的结合,以缓和类似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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