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籍耶稣会士聂仲迁神父(Adrien Greslon,1618~1696),1618年生于法国多尔多涅省(Dordogne)佩里格市(Perigueux);1635年11月5日在波尔多(Bordeaux)加入耶稣会;1655年被派往中国,并于1656年到达中国澳门后不久,因参与澳门与广东巡抚的谈判而被捕入狱,后因汤若望神父(Jean Adam Schall von Bell,1591~1660)的搭救安全出狱。此后,他先后被派到海南、南雄府和赣州府传教,并在教难(又称“康熙历狱”)之后,于1671年返回赣州府传教,直至1696年去世。
《鞑靼人统治下的中国历史》(Histoire de la chine sous la domination des Tartares)(Paris:JEAN HENAULT,1671),是其著作中影响最大者。
全书共分为三部分,以与传教士有关的事件为主线,描述了1651年至1669年间在中国发生的所见和所闻。按照时间次序划分,第一部讲述了顺治朝时期的事件;第二部讲述了康熙幼年时期的事件;第三部讲述了康熙成年初期的事件。此书随后于1672年在巴黎单独出版了一个续编,内容主要取自聂仲迁神父摘录其同仁的几封信,补充叙述了1609~1670年间,教案被平反的曲折过程,以及他们向欧洲同仁发出邀请的呼吁。
从整体来看,著作中所描述的事件经过和各位传教士的经历,除了小部分是著者本人的亲身经历之外,大部分应该是来源于著者与其他传教士之间的书信沟通,由于书中一共涉及到五十多位传教士在华期间,特别是在1665年教难期间的经历,因此,本书也经常被后世所引用,在耶稣会士的历史记述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尤其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视野。尽管可能带有一些著者个人的和宗教的观点,但依然不失其历史价值。因此,具有翻译的价值。
本次翻译,正文部分,依据由JEAN HENAULT在1671年于巴黎出版的该书第一版,《续编》为JEAN HENAULT在1672年于巴黎出版的该书第二版。
本著作与其说是讲述了中国历史的一个片段,不如说更是天主教在中国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片段。这个片段正好处于“礼仪之争”在中国爆发前的那段时期,作为其历史背景,有助于后人理解当时的社会环境、当政者的态度、天主教在中国的发展以及传教士们的想法。在清初的顺治和康熙年间,天主教在中国的发展遇到了重要的机遇,也遭受了重大的挫折,其背后的原因纷繁复杂,有社会的原因,有当政者的原因也有教会内部的原因等等,不一而足。作为当时中国最高统治者的顺治皇帝和康熙皇帝,在早期都对天主教抱有好感,这也得益于早在明朝万历年间来华的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所制定的传教策略。而汤若望作为经历了明末和清初两个朝代的耶稣会士,继承了利玛窦的传教策略,并将之发扬光大,他是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中国科技发展史和中国天主教发展史上不可忽视的重要人物。
此著作以杨光先掀起的打击天主教的事件为主要脉络,讲述了以汤若望为首,遭受严酷迫害的传教士和钦天监奉教官员们的经历。
杨光先(1597~1669),江南歙县(今安徽)人,因不满“西洋历法”以及天主教的教义,曾经多次上书攻击汤若望等人意图谋反,提出:“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康熙三年(1664年7月),康熙皇帝时年11岁,由索尼、鳌拜、苏克萨哈和遏必隆四位顾命大臣辅政,他再次向礼部呈《请诛邪教状》,反对“西洋历法”,攻击汤若望等传教士勾结澳门的葡萄牙人,图谋颠覆清朝。于是身在北京的四位传教士(汤若望、南怀仁、利类思、安文思,原文名见“表一”,译者注)以及钦天监以李祖白为首的五名奉教官员首先被捕入狱。随后,清廷又命令缉拿外省的传教土到京议奏。案件经过多次审理之后,其结果是汤若望被判处凌迟(后被赦免),钦天监的五名奉教官员被斩首,其他传教士除了原本在北京的四人以外,其余25位传教士全部流放广东加上在狱中去世的郭多敏神父,一共关押了30位传教士。
当然,影响如此巨大的案件,其本身远非简单的历法优劣之争。在那个时代的中国,科学这个词是不存在的,科学的思维方式也是不存在的,传统中对于时辰、吉凶日、节气、日月食等的确定,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历法的制定历来是由朝廷所垄断的(作为对比,欧洲的历法自古罗马时代采用儒略历,至1582年采用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颁布的格里高利历,也是由皇权或教权所制定的)。另外,从传教士们的角度来说,历法的计算是他们的优势所在,更是他们到中国来传教的立足之本。对于这一点,刘松龄神父(Augustin Ferdinand von Hallerstein,1703~174)曾经于1766年明确写道:“艺术可以取悦于朝廷,是有用的,但是在此,天文学和数学是我们所必不可少的。”可见,历法的精确性对于当时的清廷和传教士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清朝的历法,承制明末的《崇祯历书》(主要编纂人员是徐光启、李之藻、李天经、汤若望),再经汤若望改编为《时宪历》。这就使得当时的西洋人在钦天监的地位举足轻重,而对于钦天监中回回科的官员们来说,这必然影响到他们的地位,因此成为被杨光先所利用的矛盾之一。然而事件的发展,并没有因为传教士们拥有更精准的计算结果而使他们免除牢狱之灾,也没有免除那5名奉教官员被砍头的命运,这也说明,虽然整个案件被冠之以“历狱”之名,然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历法之外,在于朝堂之上的计较,在于对天主教和西洋人的考量。
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皇帝时年16岁,亲政之后为汤若望平反,并启用南怀仁为钦天监监副,随后又允许被软禁在广东的传教士们各回各省。此后直到“礼仪之争”在教廷和清廷之间爆发前的这段时间,可以说康熙皇帝对传教士们礼遇有加,不仅亲自向他们学习各种知识,还于1693年任命法国传教士白晋(Joachim Bouvet,1656~1730)为特使返回欧洲招募更多人才,此为后话。但是他之所以对传教士们求贤若渴,主要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更先进的数学、几何、天文等知识。他曾训曰:“尔等惟知朕算术之精,却不知我学算之故。朕幼时钦天监汉官和西洋人不睦,相互参劾,几至大辟。杨光先、汤若望于午门外九卿前,当面赌测日影,奈九卿中无一知法者。朕思,己不知,焉能断人之是非?因自愤而学焉。”由此可见,这个案件不仅严重影响了清朝人对于来自汽的知识的接受和分辨(科学和宗教就是这么诡异地裹挟在一起),面且年幼的康熙本人也产生了长远的影响。研究这段时期的历史,尤其是与清史文献相互印证(如《清史稿》列传五十九《汤若望》(杨光先》(怀仁》),更有助于后人理解和挖掘事件的真相。
此著作在翻译过程中,对于书中所引用的传教士人名的处理,基本上是参考1932年出版的费赖之神父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日》,面对于书中只写出教名的中国人,能考证出来的列出真名,例如:孙依纳爵是孙元化,徐保禄是徐光启;而对于一时无法考证的只得照搬教名,例如伯多禄、路加等。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此著作出版于1671年,当时西方人对于中国和东方的认识尚有许多模糊之处,所描述的历史又是处于明末清初阶段,对于国名、朝代和民族等称谓难免不甚准确,例如“鞑靼利亚”(拉丁语:Tartaria)是中世纪至20世纪初欧洲人对于中亚的里海至东北亚鞑靼海峡一带的称呼,尤指蒙古帝国没落后泛突厥人和蒙古人等游牧民族散居的区域,在当时的语境下包括中亚诸汗国、天山南北麓、蒙古诸部满洲等,因此,“鞑靼利亚”是欧洲传教士、探险家等常用的地理用词再例如书中所说的“中国人”与“鞑靼人”,字里行间是将“明朝人视为“中国人”,将“满人”或“女真”视为“鞑靼人”,而实际上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分别指我们通常所使用的“汉人”和“满人”;又比如,书中所说的“鞑靼战争”,指的是满清灭明的这段战争史。翻译时,均做修改。
对于书中所引用的地名,由于是音译,个别暂时无法找到对应的地名只得直接引用原文,供研究者参考。
译者
2020年7月于北京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