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美国洛杉矶基督教与中国研究中心
美国洛杉矶基督教与中国研究中心、美国《中国基督教研究》杂志社原本与上海大学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拟于2018年11月2-4日联合举办基督教与近代中国法制精神学术研讨会,由于题目敏感而一波三折,几经更改地点和时间。现在总算尘埃落定: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出手相助,愿意和我们合作举办此次研讨会。时间定在今年12月14-15日,地点就在浸会大学内(香港九龙塘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
十九世纪初,随着西方宣教士的脚踵踏上中土之后,以基督教为核心的整个西方文明开始对古老的传统中国社会产生广泛而全面的影响,甚至冲击。在国家体制和治理方式等层面产生了极为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打开了中国的精英们的视野,使他们意识到国家的体制除了封建皇权帝制外,还可以选择共和体制;可以用法权代替皇权来治理国家;治理国家任何部门和任何官员个人无一例外必须按照宪法所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广大人民不再是皇权之下的臣民,而是法治之下彼此平等的公民;国民与国家之间不再是附属(或依附)关系,而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关系。
十九世纪中叶后,这些观念不断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社会精英,逐渐成了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自那以后的历次改革、变法、甚至革命无不以此为理想目标。100多年过去了,这个话题似乎并没有成为历史。今天我们重拾这个话题,无论是从学术上对历史的梳理、对基督教与宪政法治内在关系的探讨、还是加深对现实社会的理解都具有一定的意义。故此,我们期待在此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能拨冗前来共襄盛举!
我们初步拟定了一些主题供撰写论文时参考(但不局限于此):
万国公法研究
教会法研究
法律视角下的近代中国教案
传教士对西方法律的介绍
基督教对近代中国法制的影响
基督教契约思想研究
会议初拟议程如下:2018年12月13日(周四)报到,12月14日(周五)至15日(周六)进行会议研讨。16日(周日)离场。
敬请注意:
1、论文须契合会议主题;
2、论文需未发表,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3、论文一旦录用,会议主办方将向相关学者发出正式邀请,并承担学者至深圳的往返高铁票和深圳至会场的地铁的往返费用,以及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超过会议时间的食宿,费用请自理)。
4、论文注释采用脚注及参考文献,请参考《历史研究》注释体例;
5、寄送论文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职称、个人简历、具体联系方式。
6、参会论文将择期刊发于《中国基督教研究》(ISSN:2325-9914)(网络版)。
请愿意参加此次会议的学者在9月10日前寄送回执,10月底请递交论文大纲,11月15日前递交完整论文(最迟不得超过于12月1日,以便打印会议手册)。2019年3月论文修改完毕,同年6月出版论文集。
回执与论文,敬请发送到以下两个指定邮箱:
cae@hkbu.edu.hk,联系人:Mary Siu
2457707972@qq.com,联系人:李竹磬
查询电话: (852)34117274
邮件标题请注明“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宪政法治”会议回执或论文等字样。
若有学者已经将自己的回执或论文大纲寄到上海大学,请您再发一次到以上邮箱。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基督教与中国近代宪政法治”学术研讨会会务筹备组
2018年8月13日
回 执
姓名 | 单位 | ||
性别 | 职称 | ||
电话 | 电邮 | ||
论文主题 | |||
论文提要 | |||
住宿时间 | 12月13日入住,16日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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