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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15日,由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美国洛杉矶基督教与中国研究中心主办,上海大学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协办的“基督教与近代中国法律”学术研讨会在香港浸会大学顺利举办。来自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湖北大学、吉林大学、河南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三十余名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学者就本次会议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2月14日上午,由香港浸会大学的罗秉祥教授主持开幕式,罗教授和洛杉矶基督教与中国研究中心的李灵教授为开幕式致辞。他们表示,研究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的法治精神,无论是从学术上对历史的梳理、对基督教与宪政法治内在关系的探讨、还是加深对现实社会的理解都具有一定的意义。在两天的会议中,与会学者围绕这一主题,简要发言、热烈讨论。
第一场会议由刘军宁教授主持。吉林大学程波博士的“论西方现代政治思想的新教根基”论证了福音范式的新教政治神学及加尔文主义的激进政治思想一起构成了从文艺复兴的马基雅维利到启蒙哲学的霍布斯和洛克这一现代政治哲学第一次浪潮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是西方现代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根基。河南大学乔飞教授的“从《圣经》探寻西方宪政文化之源”说明研究《圣经》发现,古代以色列王国的宪政理念及实践更早,这种“宪政”理念及实践,随着基督教《圣经》的传播,给西方法律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张铮律师的“法律信仰与司法伦理”指出不应笼统谈论对法律的信仰,而应当具体地分析谁对什么样的法律的何种信仰;对法律的信仰不应是对现代国家的公民的要求,但却应是对法律的适用者法官的要求。北京朴新教育李迦勒先生以基督徒的身份发言,在“基督教自由派神学对清末民初中国宪政走向之影响”中通过分析基督教基要神学信仰与宪政秩序的关系,他认为持正统教义的基督教会在中国的发展,将对中国的政治发展有积极作用。
第二场会议由骆德恩博士主持。同济大学孙遇春教授的“论希伯来文化的自由精神及其法律维护体系”中,他就希伯来文化中的自由精神和法律维护体系,从面对大自然的自由、面对社会制度的自由以及面对罪孽过犯的自由等方面做出了具有新意的探索。同济大学李革新副教授的“从柏拉图政治哲学看基督教的上帝观”认为从柏拉图政治哲学的角度看宗教神学和宗教信仰的品质,对于认识基督教、现代性于古典哲学都是非常有意义的。武汉大学博士生韩向臣的“冲击与回应:基督教与晚清中国法权的变迁”梳理了1840年来,基督教对中国法权变迁的重大影响。四川师范大学张生老师的“清教神学与现代公民社会的基础”一文,从良心自由与盟约神学出发,论证了几个构成现代含义公民社会的要素,这一切也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基础。
第三场会议由康志杰教授主持。中国海洋大学时亮副教授的“人性论与法秩序 ——儒家与基督教传统的比较观察”立足于儒家与基督教基本思想文本,对孟子式的性善论、荀子式的性恶论及基督教的性罪论予以简要辨析,梳理这些人性论前设对不同类型的法秩序结构,在逻辑上所构成的合理化论证与内在支持。福建社会科学院张晓宇研究员的“因何涉讼?——近代领事裁判法庭中的传教士被告”以独特的视角关注传教士被告,还原案情,体会传教士在言说与实践之中的具体差异。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马光霞老师的“比较视野下的“东吴”法律人群体研究(1915-1952)”从国家、地方、教会以及时局等角度分析“东吴”法律人群体的形成,并分析不同发展阶段中不同群体的特点。香港城市大学王书成教授的“中国宗教自由的三元结构”分析了三元模型的增量、动态和弹性的特点,提出未来宗教乐观的发展方向。
会议的第四场由王皓博士主持。中南神学院刘诗伯研究员的“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社会组织制度沿革的关系”从社会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探讨基督教东来对中国近代社会事业的法治化构建的影响作用和历史价值。北京大学刘继同教授的“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社会政策、社会立法百年的历史经验研究”从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一百多年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并总结阶段结构特点与时代特征,探讨、总结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百多年社会政策、社会立法互动中蕴含的普遍客观规律,并有历史评价与理论反思。吉林省宗教培训中心魏莉副研究员的“关于中国基督宗教与近现代法律制度的思论”提出要提高信徒作为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教职人员应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天主教西安备修院宋怀思老师的“罗马法与大清律:宜施教案中张之洞的斡旋”通过分析1891年开始湖北宜昌恩施一带连发教案中张之洞对闹教活动制定的管理办法,来分析其对中国法治的近代化进程。
第二天的会议第一场由刘继同教授主持。华中科技大学许淳熙教授的“近代传教士中文报刊与西法东渐”在概述传教士在华创办报刊的基础上,探析《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遐迩贯珍》《万国公报》《中西闻见录》等报刊的传播西法之活动,继而探讨传教士中文报刊在西法东渐过程中所起的历史作用。合肥工业大学殷树喜教授的“美国传教士在华对西方法律的介绍”以几个重要人物为中心,对西方法律与中国语境的关系以及它们在中国推广西方法律的策略进行了阐述。上海大学研究生杨玉娜同学的“来华传教士眼中的中国法律:以《教务杂志》(The Chinese Recorder)为中心”从《教务杂志》出发,阐述其中有关民国法律和教务法规的特点,并与当时背景结合,探究传教士的法律观。湖北大学康志杰教授的“试析晚清民国不同体系的法律法规对天主教“置产”的态度、立场及策略”选择晚清民国时期涉及天主教置产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地分析,由此揭开中国天主教置产历史的另一个侧面。
第二场会议由乔飞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王志亮教授的“明末清初倡行西法、蒙受冤狱的汤若望”通过汤若望冤案折射出了中西方文化交流中的暗流涌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赵晓辉老师的“基督教新文化运动与谢颂羔的公民观”,主要论述了谢颂羔的公民观,同时指出他在“五四”思潮及基督教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所进行的教育启蒙工作客观上促进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西南神学院康晓蓉老师的“基督信仰对吴经熊法学思想的标杆作用”阐述吴经熊的信仰,他经历的法律思想与法治实践的困局以及基督信仰对吴经熊法学思想的标杆作用。滨州学院郭建福老师的“登州文会馆契约规章初步研究”通过对狄考文等人契约精神和文会馆规章制度的分析,来探讨文会馆法制精神的培养过程。
第三场会议由张铮律师主持。安徽合肥基督教会传道人刘爱新的“近代历史背景下传教士不同传教路线的比较探讨——以李提摩太和戴德生为例”,归纳总结他们不同的传教路线和策略之特点,并挖掘其背后的神学动因和传教异象。广州医科大学生命文化研究院叶远飘副教授“权力、权利与权威:法律人类学视域下的清代“崩卡教案” ——以滇西北藏区的土地制度为中心”,运用历史档案和田野材料驳斥反帝爱国说以及宗教冲突说,描绘基督宗教传播与土地制度的内在关联。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何智坚的““人”的“成圣”与“去圣” ——自由主义勃兴与失落的理路梳理及出路探寻”,以“人”的“圣化”为切入,梳理了中西方“自由主义”发展的思想理路。政治大学宗教研究所博士生范俊铭的“早期教会法的历史视角:以宗教渊源为分析”,以宗教渊源为视野,分析出教会法在教会历史中的兴衰与存殁,作为新兴宗教发展的殷鉴。政治大学宗教研究所博士生范俊铭的“早期教会法的历史视角:以宗教渊源为分析”,以宗教渊源为视野,分析出教会法在教会历史中的兴衰与存殁,作为新兴宗教发展的殷鉴。
最后的“主题对话与讨论”由郭伟联博士主持,刘军宁教授、李灵教授与罗秉祥教授都做了精彩的对话。罗秉祥教授为我们进行了会议总结,主要运用西欧尤其是英国的例子,为我们阐述了宗教改革后政教关系的变迁。最后,李教授和罗教授再次向各位与会专家学者表示了感谢,并期待大家一道为基督教与近代中国法治精神这一主题持续发展贡献更多的智识努力。至此,会议圆满结束。(供稿:杨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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