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中国基督教研究》2026年第26期
网址:https://ccspub.cc/jrcc/en/article/view/533
1郭 红 https://orcid.org/0009-0007-2234-7936
2伍艳茹 https://orcid.org/0009-0006-7191-5859
1 2上海大学历史系
1 guohongg@163.com 2 18800203825@163.com
摘要:晚清来华女传教士主要工作对象是妇女,她们自身有西方与宗教背景,同时又长期受中国文化的影响,使得其对中国妇女现状与未来的认知既矛盾又不无协调。义和团运动前后,男女平等、女权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妇女的新追求,女传教士没有忽视社会的变化,在教会学校女生教材《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2版修订时以修身、爱家、爱国、爱天国为逻辑,通过律法、女权、平等、自由等的讨论,将女信徒引入时代变革中。同时受基督教家庭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双重影响,《女子须知》也有明显的贤妻良母主义特征。
关键词:《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女传教士、新女性
DOI:https://dx.doi.org/10.29635/JRCC.202612_(27).0001
投稿日期:2026年2月18日
接受日期:2026年4月21日
刊登日期:2026年6月30日
晚清来华女传教士的工作在范围上也许不如男性传教士广泛,但在纵深上却有着独特意义。中国传统的男女之防,使得男传教士无法进入中国女性的领地,社会的习惯又使中国女性无法参加公众集会,不能出来聆听福音布道,但女传教士凭着性别身份,能够邀请中国妇女去她们的住所探讨信仰和拜访中国妇女们的家庭。女传教士对中国妇女的关注度与认知更加深入细腻,她们认为妇女能够最好地理解和影响妇女,同时妇女于家庭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藉以向妇女传教从而带动更多人的皈依,成为海外差会“妇女工作为妇女”(woman’s work for woman)[1]的典型。“基督教家庭既是基督教福音的显著产物,也是扩大其影响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建立和维持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家庭是传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妇女在基督教家庭中的地位与作用为女传教士及信徒所重视,将性别与家庭宣教相结合是她们工作的主要方式。
为了配合宣教与教会教育,以女性、家庭为主题的汉语书写成为晚清基督教文字事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中编写与使用更为突出。女传教士是主要作者群体,作品以文学为主,女童是主要读者对象,也有教会女校的教材,其中指导女信徒家庭与社会生活认知的系统性创作当以义和团运动前后两版《家学集珍》最为重要。前后两版内容从女信徒家庭生活指南向强调女性对社会与国家的责任的文字转变,这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报刊上常见的女权、平等、自由、贤母良妻主义等女性性别关键词相呼应,反映了教会内部,尤其是女传教士群体对社会变革的认知。虽然从性别史探讨来华女传教士与中国女基督教徒的成果丰富,但学界对《家学集珍》一书的关注极少,只有一些目录类文献列入或论文中有简介,对于其于世纪之交教会女性教育之意义无有探讨。
一、《家学集珍》的编纂与出版
《家学集珍》是我们能够看到的唯一较为全面的从时代、思想到家庭生活细节给与女信徒全面指导的晚清基督教汉语文献。它是由女传教士与女信徒集体撰写而成,既是女传教士对于中国女性在家庭中位置的认知,也反映了在西方女性意识引领下她们的思考和在义和团运动冲击下中国女性思想的变化,即从贤妻良母向爱家治国的转向。
(一)《家学集珍》的版本与作者群体
《家学集珍》,英文名为“The Christian Home in China”,在《教务杂志》中其英文名有时简化为“The Christian Home”[3],在清末至民国出版过多次,目前笔者所知有1897、1909、1923、1935年4个版本,推测应还有其他版本。由于第1版已不可见,目前最重要的是第2版即1909版第1卷(册)《女子须知》(The Daughter in the Home)。根据此册上的序言及目录,《家学集珍》另有《妇人须知》(The Wife and Mother in The Home)《卫生辑要》(The Hearth of The Home)两卷(册),但是目前笔者所见仅有《女子须知》,1935年上海广协书局本也只是《女子须知》。因此笔者怀疑第2版及其以后诸版应是一直只有第1册出版。
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藏1909年版《女子须知》封面上盖有“Foreign Missions Library 156 Fifth Avenue, New York”印记,下贴有一张纸,上有英文书名THE CHRISTIAN HOME IN CHINA: The Daughter in the Home,其下用英文介绍该书是一套丛书中的一册,北京与潍县女传教士在庙会等场所为集聚的妇女宣读所用。[4]北京与山东潍县地理相隔,为何会有一本两地共用的汉语基督教文本呢?
《家学集珍》第1版1897年由北京的美国公理会印书局出版,共5小卷,目前已找不到第1版,无法知晓其具体册数情况,只能从1909年第2版中英文序和所录第1版原中文序中窥得其相关信息。第1版原序后的署名为“美国女士文爱德”,即第2版封面之“大美国狄文氏”。文爱德(1851?-1936),原名Ada Haven,又被称为文姑娘,[5] 1879年被美国公理会派至北京传教,其在中国的前21年一直致力于北京女子教育,《家学集珍》第1版编辑出版时任贝满女中的校长。1898年美北长老会狄考文(Calvin Wilson Mateer, 1836-1908)原配狄就烈(Julia Brown Mateer, 1837-1898)过世,1900年狄续娶了文爱德,当时俩人都在被义和团围的北京城中,婚后文爱德英文名改为Ada Haven Mateer,中文又称狄文氏、狄文爱德。婚后她加入美北长老会,随狄来到山东潍县,参与了狄的圣经翻译与写作工作。[6]1908年9月狄病逝,她继续留在潍县,第2版中她的中英文序言及文字编辑都完成于潍县。澳图的这一本应是第2版出版后被送至美国海外宣道图书馆收藏,封面的文字正反映了《家学集珍》最初两个版本的出版与使用地。1914年文爱德返回北京继续从事针对妇女与儿童的教育工作和文字创作,1924年荣休,1936年8月1日死于北平,时年86岁,结束了她57年的中国生涯。[7]虽然她一生著述、翻译颇多,但在《教务杂志》1936年为其所写的纪念文章中,3卷本针对女信徒的《家学集珍》被强调为其发行量最大的作品。[8]
结合文爱德三篇中英文序言,可知此书为“信主之妇预备”之“妇道”,[9]均由美国公理会的女传教士和中国女信徒写作,是为学生编写的阅读图书,供课堂上师生讨论时使用,也供女信徒在家里向女性宣教时用。为了便于阅读,“是卷非同《四书》须读诵切记,故无何幽雅文理”,[10]语言使用官话,比较通俗。之所以中文书名定为“家学集珍”,文爱德在中文序言中进行了解释:“此册为耶稣教公理会中传道之数位中西国人襄助集成,故取名‘集珍’”。[11]第1版以贝满女校使用为主,最初此书影响并不大,又因义和团时期被毁殆尽,之后已难以寻觅,“所余者一二本耳” [12]。这本书在其他公理会传教之地也应有一定的收藏或使用,1908年文爱德修订时所用旧版即来自山东庞庄教会[13]。
在第1版出版时,文爱德已经提出希望此书在教学过程中能够“教学相长,提陈出新”,期待被指出纰漏,有机会再版时可以进行修订,“删繁补缺,更正错误”。[14]1900年前后,中国妇女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即统中国之世代,亦尽更变,最明显者,即女界之地位较高于前耳。妇女既求新目的,故大雅君子特著新书,论妇女就能为之事业,宜尽之本分焉”,[15]教内外对妇女问题都非常重视。教会尤重女子教育,1907年在上海召开的基督教全国大会上“女子教育”成为讨论专题之一,由贝满女校当时的校长麦美德(S. Luella Miner, 1861-1935)主持。在这次大会的带动下,1908年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委员会和上海基督教女青年会同时成立,随后长沙、南京、贵阳等地也都筹备成立女青年会。在北京,《家学集珍》的作者之一柯慕慈(S.B.Goodrich, 1855-1923)于1908年成立了女基督教节制会。新时代下各差会妇女工作快速发展,美北长老会亦是如此。[16]社会上女性在公共领域的崛起,加之第1版在义和团运动之后所存甚少,在教会学校迅速恢复并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针对女性信徒阅读教材的需求有增无减,这都促使文爱德开始修订《家学集珍》。1908年10月的《教务杂志》已言其在印刷中,[17]书中中文封面标为1908年,英文封面标为1909年,文爱德的英文序言后标为1909年3月。由此推测该书中文部分在1908年已经完成,英文封面、序言、目录乃于1909年加印,由上海的华美书局(Methodist Publishing House)出版。再版的读者群实际上并不局限于北京与潍县的信徒,而是全国发售。[18]
表1:《家学集珍》作者统计
| 1909年时仍在世 | 亡故 | 殉教 | |
| 女传教士 | Mrs.M.P.Ament梅贲氏(梅子明夫人) Miss M.E.Andrew安美瑞 Miss J.E.Chapin姜真理(博恒理夫人) Miss A.G.Chapin姜爱备 Mrs.B.G.Ewing玉明氏(玉嘉利夫人) Mrs.S.B.Goodrich富柯氏(柯慕慈,富善夫人) Miss S.F.Hinman欣素贞 Miss L.Miner麦美德 Mrs.E.L.Perkins秦恩氏(秦恒瑞夫人) Miss M.H.Porter博美瑞(博恒理妹妹) Mrs.E.W.Sheffield谢涉氏(谢卫楼夫人) Mrs. G.S.Wilder万山氏(万卓志夫人) Miss Grace Wyckoff卫恩光 Mrs.A. H. Mateer狄文爱德 | Miss J.G.Evans范坚内 Miss E.Williams马业搭 Miss A.Wyett怀亚那 | Miss A.Gould顾亚那 Miss M.Morrill莫美瑞 |
| 中国信徒 | 阿伊氏 杜孟氏 全奎氏 高李氏 刘郑氏 孟崔氏 张范氏 强张氏 宏张氏 李张氏 杨张氏 刘王氏 杨庆堂 | 任李氏 高郑氏 |
除文爱德外,共有18位女传教士、15位女信徒参与了《家学集珍》编写。所有女传教士均属美国公理会,义和团前都在北京、通州、保定、天津、临清等地进行相关工作,主要教学机构即为贝满女校和潞河书院。其中麦美德、柯慕慈、谢卫楼夫人等,在近代中国教会教育史上皆为著名人物。中国信徒大概只有杨庆堂是闺阁女子,其余均冠以夫姓,从阿伊氏与全奎氏来看,应有信徒为满族或回族,或嫁入满回家庭。这些作者中有2位传教士、2位信徒在义和团运动时殉教,3位在第2版修订前亡故。根据《女子须知》的中英文目录和正文中所标纂写者姓名,第1版应是制订好纲目后大家分工写作,由文爱德整理。在北京公理会女传教士的核心工作即是女子宣教与教育,女性话题经常是星期五常规会议的主题,有史料表明1893年时文爱德曾是这些会议的主席。[19]1908年时文爱德已属美北长老会,笔者怀疑第2版是由她承担了分卷和修订工作。
第2版除收录文爱德两篇中文、1篇英文序言外,还有署名为“通州公理会张洗心”的1篇序言。张鸿文,字洗心,保定望都人,曾为廪生,为潞河书院教员,是富善(Chauncey Goodrich, 1836-1925)的译经助手,义和团之后在山东做狄考文的助手,与文爱德应多有交集,1908年病重,1909年10月初病逝。[20]他的序言文字中规中矩,且引经据典,其中言“今观圣教所著《家学集珍》一书,萃中西贤媛之论,大而伦理,小而日用,及医疾理伤之事,莫不言及”[21]。《女子须知》第1章《女界晨钟》符合“大而伦理”,笔者推测此序是第2版修订时请张所写。另第2版中有两部分内容是翻译自19世纪美国教育家齐尔帕·班尼斯特(Zilpah P. Grant Banister)的文字。
(二)第2版《女子须知》文字的修订
《家学集珍》第2版第1卷《女子须知》共有5章,分别为《女界晨钟》《修身》《女子在家中的本分》《女子于国之本分》《女子于天国》,除《女界晨钟》外,其余4 章即合“修身、爱家、爱国、爱天国”[22]的逻辑。从文爱德的序来看第2版的修改主要针对妇女地位的上升而在文字上“不无少补”[23]。由于笔者未找到第1版,目录如何由原来的5卷调整至3卷已不可知,文字的修改也只能根据第2版正文的内容加以推测。目前能够确定的是第2版新加入和改动较大的章节主要为第1章《女界晨钟》、第4章《论女子于国之本分》和第5章《女子于天国之本分》中的《妇人能为道舍命》。
《女界晨钟》是第2版增加的最重要的一章,其中提及“庚子年北京城”[24],1907年“上海百年大会”(基督教全国大会)上“女子教育”专题讨论中关于时代之下中国妇女等的相关论点[25],1908年7月《北京女报》[26],因此可确定为新入之文字。其内容相对深刻,作者是谢涉氏、麦美德和博美瑞。
第4章《论女子于国之本分》是书中篇幅较大的一篇论述,从爱国角度叙述妇女在战争中能够做后勤、红十字会等工作,居家要教育丈夫与儿子爱国,协助国家筹集战后赔款等等,从文字主旨而言符合第2版修订时强调的家国概念。在此段“近年中国的妇女也兴起这样为国克己的心,甘愿捐钱,为要帮助国家的赔款”[27]之前细言的是甲午战争过程中,日本皇太后及妇女在伤兵救治、捐助等方面所做事情,后言“近年”,似在甲午战争之后数年,笔者推测应是指义和团运动之后的庚子赔款。其中内容提及中国信徒更要爱自己的国家,入教不是反叛,不是“不再作本国人”[28],应也是针对义和团运动时的一些观点所讲。加之本章文字不再分节,未标作者,因此笔者推断这一章应也是第2版修订时文爱德所扩充的女子于爱国而言能做的工作。
依据时局进行增补的《妇人能为道舍命》是对义和团运动期间女性角色的描画,各地女传教士与女信徒的际遇成为重点。由于该书有4位作者殉教,加之文爱德自身在义和团围城时即困于北京,对殉教者的惨烈事迹印象深刻,因此第2版改以庚子年这几个作者和其他殉教的女信徒为案例,[29]还增加了被囚禁最后获救的个案。文中言及第1版案例是古罗马殉教的妇女,女传教士们对义和团运动期间教内妇女的遭遇感到震惊,由此在第2版中,改用她们的亲身经历为案例。
其他章节在第2版中也进行了小的增补。第2章《修身》中“论女子受教育之紧要”最后一段为评述性话语,提到“中国妇女常是受压制,被人轻视,岂知那一国重视妇女,用妙法煅炼出他的心才来,与男子一样,与国有益,犹如佳银满库,必至国民富足。很盼望中国醒悟的日期快到,不但男子敬谨修身,女子也都要修身,中国就大兴旺了”。[30]这段与前后文对生活细节的描述大不相同,推测此一整段即是序言里所言符合时代需求的增补。
除此之外,第2版中还有些是个别语句的增补。如第29-30页“论毕业后之课程”中“中国现在正是用那有才分的女学生”[31]、“杂问”中“男女在政界上平权吗?做工、打仗、做买卖男女都是一样吗?”和“中国女人用何法便可得自由?”[32]等问题概应是来自第2版的修订。整体来看,1909年《女子须知》的新内容主要体现在女权、爱国上。
虽然从该书前两卷《女子须知》《妇人须知》的中文目录来看,第1卷的“女子”指未出阁之女儿角色的女性,第2卷“妇人”专指妻子与母亲角色的女性,但是从《女子须知》的内容来看,部分论述针对未婚青年女性,其余对所有女性都适用。因为此书主要供教会学校女生及妇女平时阅读,整体文字通俗、朴实且生动,但是第2版增补的文字更显严肃。正文之后设有“杂问”,并有引导解答,以供女子在阅读之后进行思考。文中在讲述道理之时多与中外案例相结合,且有些案例属于刚发生不久,如讲到妇女如何帮助他人,即举美国北方人如何宣传和协助南方黑奴逃离之例,提及妇女如何爱国即以甲午战争中日本妇女为例。
二、从本分到爱家治国:《女子须知》中的新女性认知
在近代女子教育发展过程中,教会是走在前面的。世俗的女子教育发展相对较晚,但在1900年前后也逐渐兴起,开始跳出宗教视野,对女性进行教导。1904年务本女塾出版的月刊《女子世界》提出“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又将女权视为民权之基础,认为晚清中国现状皆因“自女权不昌,而民权堕落,国权沦丧”[33]。此时,一些报刊已经强调在欧风美雨浸染和国家“尚酣醉梦”[34]的特殊时代里中国女性的责任。甲午战争、维新变法、义和团运动使得更多的人重视女性与国家命运之关系。1907年,秋瑾新版的《女子世界》已经有论“女子与革命”[35]一文。这是中国新女性国家意识急剧上升的时期。专为纪念秋瑾而创刊的《神州女报》,其发刊词除言及《女子世界》、陈撷芬《女学报》和秋瑾《中国女报》外,还提及《北京女报》《天足会报》以及东京出版的《天义》《中国新女界》[36]。在这些刊物中,“女权”等词已属常见。面对女性认知的快速发展,女传教士与教会对女信徒与女学生的人生引导也在相应变化,而《女子须知》即是这种变化的真实反映。
《女子须知》主要用于教会学校的教学中,内容从以“齐家”为主旨变为强调“齐家”与“爱国”并重,这成为教会对新女性的培养目标。张洗心在序言中言“凡读是书者,果能寻其旨趣,体其教言……由近及远,则家齐而国治而天下平矣”[37],并以齐家治国来总结这一特征。1908年前后正是关于男女平等、贤妻良母主义等的思想讨论热潮,与民国初期发行的《女铎》相比较,《女子须知》更多地体现了教会在时代新旧交替初期的女性观念。张洗心认为该书的写作是因为《女诫》《女论语》《列女传》等文字难解,同时也是为了便于阅读及宣扬教义,因此“萃中西贤媛之论,大而伦理,小而日用,及医疾理伤之事,莫不言及……指谬摘瑕,悉中人生之通弊、系中华之积习,洵可为女行之正轨、家庭之宝鉴也”[38]。 然而,这样的总结反而不如文爱德序中直言“新时代”“振兴女界”等措辞,与书中新增补的文字更为匹配。
第1版主要针对妇女在家庭中之“本分”。第2版《女子须知》在《女界晨钟》中从家道出发提出家是国的基础。这一观点虽源自于中国古代齐家治国的思想,却反映了义和团运动之后,女传教士认为中国妇女之于家庭具有更高层面的意义。其著书目标修订为使中国妇女成为“修身、爱家、爱国、爱天国” [39]之人。书中写道:“盖旧稿不过论女人之本分之开端而已。女士毕业之后,不宜立即出嫁,宜思伊于教会有何等之本分当尽,于世人有何等之重债未还,而及时尽之还之,故是书特作新论,提倡其意,并讲明振兴女界之要务应如何把持、女界变迁之危险应如何提防,以及出嫁后作良母贤妻之本分应如何力行”。[40]由此可知,此版内容强调女学生于教会、女界及社会所承担的作用。《女界晨钟》中使用了“平权”“自由”“女权”等新词,颇为引人注目,与世俗社会新女性的呼声相应。这些新词的运用,还与文爱德对义和团运动前后出现的新词语的敏锐观察有关。1913年,她出版《新名词》(New Terms and New Ideas, A Study of the Chinese Newspaper)一书,搜集了报刊中所出现的新词汇。[41]当时的评论认为文爱德整理、解释新名词并将其用于教学展现了这一过渡时期的多重思潮,强调学生紧跟时代步伐的必要性。[42]这种思想在《女子须知》新修订的内容中亦有强烈的体现。
《女界晨钟》中特别提到麦美德在1907年全国基督教大会上的发言,麦美德列举了近年中国妇女“改革之事件”,除教育、迷信、西医、婚姻、家庭地位等方面的变化外,特别强调了妇女“爱国、爱人的心日见增长”。[43]其后文爱德等加以评述,在肯定出现这些变革迹象的同时,又提醒追求男女平等道路的曲折,妇女必须有更多的爱心与智慧。她在认识到“中国妇女的观念心志,如今大大改变” [44]的同时,提倡中国女性的文化自主意识,不能通过西方服饰、礼仪规矩这些表面方面来追求男女平等,“不是要叫中国女人变作西国女人”[45],“不要为女权与自由嚷闹争竞,只要健德修身,直至配得这两样好处的地步。及至德健身修了,所求的平等自由等自然也就来了”[46]。这些论述主张从自我提升角度追求目标。这些女传教士认为中国也有一些优良传统可以继承,如“中国自古世世相传的揖让进退之礼很好,乃是为西国男女所佩服、且可取以为法的”。[47]这都反映了她们来华多年之后,对中国文化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理解。
就具体文字而言,该书在解释“自由”时,最初并无性别差异,只是在举例时侧重与女子相关的内容,讲明基础理论后再针对女子进行论述。女传教士以美国独立战争、《独立宣言》和法国大革命分析义和团运动以来中国所面临的局面,并解释什么是真正的自由,认为中国与法国大革命有近似之处,“中国近要急求自由,当以法国为前车之鉴”[48]。在这一部分,该书已经由男女平权与自由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上,强调“律法”是自由的基础。关于律法的讨论,反映了当时女传教士对中国妇女认识的矛盾性:一方面她们讲解自己所理解的自由的基础,并进一步把律法引向“神法”,即坚持基督教信仰;另一方面她们又提出“伦法”,认为妇女不能抛弃“为妻子为母亲的本分”,仍要以“丈夫为我的头”,主张对待“自由要谨慎,不可求从伦理得自由”[49]。这种看似矛盾的论述,源于在19世纪西方虽然妇女地位有所上升,但基督教重视女性家庭作用的传统观念并未改变。正如有学者所言“近代大多数来华女传教士所秉持的这种受基督教影响的性别观,与传统儒家的性别观念有相似之处”。[50]女传教士在新形势下对中国妇女的定位仍受基督教和中国文化传统观念的共同影响。因此,她们对20世纪初新时代下的妇女认知,与《女子世界》等先锋女性刊物所倡导的革命女性之间存在差距。但她们在谈及宗教、言论、集会、出版自由时,也会引用《北京女报》关于妇女“自由”“平等”的言论,批评中国的缺点,强调教育的重要性。[51]
关于“平等”,该书文字的重点是放在何为男女平等。面对自身观察到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女性的歧视与苛待,女传教士持鲜明的批判态度。在论述到报纸上刊登买卖妇女一事时写道:“完完全全的一个人,被一个平等的人硬拏着当作发行货。从此以后女界中要不知挽回女权,恐怕还有比这个再惨苦的事情呢。中国男子何德何能把女子压制到这样”[52]。在《女子须知》中,女传教士首先强调女子的重要性,女子不可自轻。对于女性所求的权利,通过“竭力追求”[53],可以做到与男人平等,“男子讲究学问,女子也得讲究学问,男子得读书,女子更得读书,男子讲究历练,女人也得讲究历练”[54]。女传教士认为女子有了学问,能知书识字,有了历练,自然而然就会获得平等与自由,[55]因此女人受教育是一件十分紧要的事情,“现在略提女子应得教育的缘故。统算中国人数,妇女有一半,若仅有男子培养心志,妇女不得培养,岂不是通国有欠缺么!妇人若平时不栽培心志,连他所生的男儿的心才,也不能纯全完备……中国妇女常是受压制,被人轻视。岂知那一国重视妇女,用妙法煅炼出她的心才来,与男子一样,于国有益,犹如佳银满库,必致国富民足”[56]。
女传教士把男女可以平等之事分为三点,认为人人有不可夺的权力:存活、自由、求福。第一,她们强调女性有存活的权利,父母看待儿女绝不应该厚此薄彼,重男轻女以至于虐杀女婴是恶风陋习,在信主的国度里男女在这一方面是平等的;第二,自由。男人没有买卖妇女的权利,女性于丈夫以外不能另有丈夫,因此男性也不应有小妾;在中国只有男人能够休弃妻子,女人即便不喜欢丈夫、遭受丈夫的打骂也无计可施,这是不平等的,夫妇都应有离异的权利;第三,求福。求福的事如果合乎常理,男女都应平等,例如念书歇息和外出散心的机会等。[57]女传教士的宗教身份及本书的宗教性,强调男女最高贵的平等是灵魂上的平等,在主的面前,女性灵魂上与男性是一样的,甚至女人的灵魂要少受外界的试探,更加纯净,能够更加亲近主的慈悲与圣洁。[58]
女传教士从家道提出家是国的基础,此虽是从中国古代齐家治国的思想而来,但强调的还是以家为基础为社会服务,号召妇女多做“善工”,“用功在己家之外”[59],并以英美多个妇女参与医疗救助,提升监狱女囚待遇,帮扶贫人等案例证明女子可以帮助社会。她们主张成立妇女社团,纠正与家庭有关的恶习,以西方诸国“戒酒会”为例号召中国妇女通过社会工作提升“妇女之地位”[60]。更重要的是妇女除了自己爱国外,还要教育子女爱国,“不知不觉的就生一个爱国的心”[61]。有趣的是,在论述中西男女平等的表现时,对于女子参政,她们以皇太后慈禧为例;在讲到婚姻时,则以英国伊丽莎白女王为证。[62]
宗教背景决定了女传教士向中国妇女传授的思想更多在于培养基督教家庭主妇,其价值观既有超越中国传统社会对妇女压迫的一面,也有保守的一面。她们不希望皈依基督教的中国妇女过度超越家庭,而是认为培养家庭道德的捍卫者更为重要,这也使得《女子须知》的文字有新时代的影响,又有宗教与传统的约束,一张一拉之间,正与当时的中西性别观发展的阶段特征相吻合。
三、“贤妻良母主义”的窠臼
作为教会女校的教材,女传教士与女信徒在《女子须知》中对于中国妇女的地位与作用虽有基于时代前沿的思考,但又无法摆脱“贤妻良母主义”的窠臼,以至于主编文爱德提出“此版虽较前略详,然以新时代较之,则犹有遗憾,不过为升堂之初基已耳”[63],认为其中随时代可提高之处颇多。
为了应对严重的民族危机,晚清维新派把提高女性素质,兴女学看为是保国、保种的一种方法,但当时社会主流思想对妇女的要求是遵守“三从四德”。因此维新派需要对这样的性别观念进行调整,但又不能全面突破,逐渐形成了贤妻良母主义。贤妻良母主义在中国的确立,通常被归功于梁启超。1897年,梁启超在《倡设女学堂启》一文中提出女子的价值在于“上可相夫,下能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64]。他认为妇道如果昌明,那么中国的千家万户都可为良善之家,他的这篇言论被认为是中国近代贤妻良母主义的代表性言论。[65]贤妻良母主义与19世纪至20世纪初来华女传教士的性别观有相合之处。虽然那时的西方女性运动持续发展,女性地位提高,并普遍接受教育,开始走出家庭,尤其对来华的女传教士而言,她们在美国国内社会享有更多的自由,异域差传也赋予其更宽广的妇女性别空间,也更能发挥其在组织、行政等方面的特长,然而,传统的父权社会结构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根深蒂固,并未因海外传教事业而失去统治力,女传教士在中国的施展空间扔受其限制。相应地,在许多女传教士内心深处,那种认为女性重心应在家庭的传统基督教性别观念并未根本改变。正如前文所述,这一点在《女子须知》中体现得很明显。
这样的性别观念在来华女传教士的汉语文字事工中表现突出,女传教士希望中国妇女以家庭为中心,提升宗教情操,担负起对子女的道德文化教育责任。义和团运动之后,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令人惊讶,柯慕慈认为这一时期十分危险,年轻女孩十分容易受到引诱,应为了传教事业的声誉和基督徒群体的安定要求信徒保持贞洁。柯慕慈也是《女子须知》的作者之一,她的保守论点具有代表性。正如简·亨特在《优雅的福音:20世纪初的在华美国女传教士》中所言,女传教士们对中国女教徒灌输自己身体力行的家庭观念——女性在教育、文化、公共道德方面有责任,但最核心的部分应该是家庭,因此即使外部环境变化,女性都应该努力使家庭稳定。[66]《女子须知》开篇就强调家庭对于女性的重要性,“家也者,女子之世界也,其一生之大本分,多在于家。或为恶、或成善之权力,亦多显于家,是家道尤为女子所当学也”[67]。为女信徒提供明确的家庭行为规范指南是这本书的基础内容。第3章《女子在家中之本分》最为典型,其中家中人伦的文字为“孝养老亲”“姐妹相爱”,家中的规矩有“做饭”“做针线”“洗衣”“门厅为何宜洁”“看小弟小妹”“训徒要则”等,家中散心之事为“玩耍”“眼前真乐”“论过节期”“信主的人过年”“耶稣圣诞”等。这些均是妇女在家之基础责任。女传教士向中国近代妇女所传递的是一种移植于当时流行美国的“纯正妇女意识”。她们企图塑造的中国女性品质是柔顺、温和、爱家、虔诚于主。在女子个人修德上,她们认为在家庭里女性应该“每早晨起来就该思想,我准知道在今天要遇见什么与自己私心不合的事,既然知道,就当先预备一个容让的心”,“查明各人是什么性情,就照着那人的性情,酌量着与他和好”,“若遇到别人干犯我的脾气,我正是要说什么怒话,就该闭口不说,反要心里祷告主”,“无论遇见什么动气的事,应当用柔和的话回答人,因为经上说答言柔和,可息人怒”,“若遇见不如意的事,心里当想到,主待我的恩典很大,这事情和主的恩典相比,连万分之一也赶不上”[68],在这样的“容让”,并“把别人所愿意的放在前边”[69]的基础上,家庭才能得以安定。
《女子须知》认为家道要兴盛,必须各司其职,“为夫者必创立扶持于外,为妻者成全修饰于内,为父者以智慧保护治理之,为母者用爱心养育眷顾之”[70]。女传教士把夫妻对家庭的贡献比喻为商品买卖,一人在外卖货,一人在内做货。对于男女的家庭分工,女传教士认为有丈夫的妇女除了必要的家庭手艺,比如做针线、喂养家畜等,是无需学手艺自立,除非年岁已大依然没有寻找到合适的男子,或者寡妇需要抚养孩童[71]。夫妻的关系如同耶稣与教会,耶稣护佑眷顾教会无所不至,丈夫理应如此保护关爱妻子;教会欢然乐从主之圣旨,竭尽全力欲成主之圣志,妻子也应该像教会对耶稣一样敬爱自己的丈夫,全力帮助丈夫成其愿想[72]。
女传教士非常强调女性作为母亲的角色,认为女子之所以接受教育,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受过教育的母亲能更好地培养孩童,“女儿若殷勤读书尽力为善,不但与自己和当时的人有益,也与子孙有关系,不然她的后辈也要受损。不但孩童的心才在乎有好母亲,就是孩童容易受教训的时候,也得倚仗母亲……孩童受教训最要紧的时候就是在前十年,因为在此时是常在母亲的膝下,少受外边的引诱。若是为母亲的不足为法,岂能叫为儿子的学好呢”[73]。作为母亲,首先是不能溺爱孩子,天下人都视母亲为尊,都认为母亲的爱最为诚切,然而有很多母亲子女满堂独独偏爱少儿,或姑息纵养子女之恶,或重男轻女害女婴生命,或只关注孩子的身体衣食营养不思养其心灵道德[74];其次需要培养儿女孝悌、爱心等善德和规矩礼法,使孩子学习主道[75]。这些内容都是提醒教会学校女生未来的母职责任。
从《家学集珍》清末两版的差异中,可以看到女性地位已较此前有所变化。女传教士在书中总结到妇女进步的几点表现:有许多中国妇女喜好读书,不但学习本国经史,还学习西国的学问;做丈夫的比从前更敬重妻子,作弟兄的比从前更敬重姐妹;传道的妇女在乡间讲道教导人多得自由;不但教内人放脚,连教外人也有放脚的;定亲年龄过早及媒人弊病得到改善。[76]然而她们又在谆谆教诲“讲求男女平等虽非不好,只是其中也有危险”[77],认为中国女人自身的德行还无法跨越到同男性同等的地步,如同街上的烂泥没有扫尽就不能穿着干净的衣服在里面行走,住宅的高墙里面没有建立好更可靠的保障就去拆除它,“劝你们中国的妇女,求自由要谨慎,不可求从伦理得自由。若女人只要求一自立养身的法子,不过要不认丈夫为我的头,岂知那正是违背伦理”[78]。
女传教士认为女性相对于男性要处于从属的地位,以英、美两国女性作例证:“有人以为英美两国,女人和男人凡事都平等,要知不然,女人既然身力脑力都不如男人,所以身分也不能平等,就如国家的政事,责任重大,少有女人能当起这样的重任。又因女人不能为国争战,保守法权,自然就不该为国立律法,所以在大国之内,没有女人充当议院的官员”。她们论证得出“总而言之,无论多有权少有权,终不能与男人平等,因为天然丈夫是妇人的头”。[79]
《女子须知》中所体现的贤妻良母主义观念,是当时教会内部的一种共识。传教士所主办的报刊文章中也不时有类似看法。《真光日报》綦怜师母(Mrs. G.W.Greene)主编的《妇女述训》栏目中亦有人言“家庭教育之责,本妇女任之”。[80]美国传教士刘乐义(George Robert Loehr)在《中西教会报》上发表了《论女训》一文,认为为女之父母,应教训其女,使她在室为贤女,出嫁了为贤妇,久而久之就能为贤母了,孩童教育大多操持于妇女之手,为母者读书明理才能教育好子女,更能劝勉慰藉丈夫。[81]教会内类似的表述不胜枚举。
从现有记载来看,《女子须知》主要在华北及山东地区的教会学校使用,民国时期仍是华北浸会神学院女学员的必读文献。[82]再版时,尚无资料表明其内容有大的修订,笔者推测这应与该书本身的保守性有关。
四、结语
教会女校以培养“模范之基督女子”[83],“使中国女子共为基督建殿之石”[84]为目标。在世俗社会变革的背景之下,作为阅读教材的《女子须知》虽以“齐家”为基础内容,但对爱国、平等、自由等的讨论却更引人注目。虽然两种内容的结合还比较生硬,仍可以体会到时代变迁下女传教士对中国妇女发展方向的纠结。一方面,“家”始终被视为妇女的主要职责,另一方面,妇女的社会权利日渐被重视,这种矛盾又协调的存在正是20世纪初中国妇女的真实处境,也和女传教士的工作特征、西方妇女观念与中国传统女性认知的杂糅有关。与同一时期主张妇女革命的《女子世界》等刊物相比,《女子须知》的新女性形象是在基督教与中国世俗两个传统基础上根据时代需求的改良。
教会内部男女传教士的地位与工作差异一直存在,男传教士居于主导地位,而女传教士的工作范围被限制在“妇女工作”之内。在狄考文去世后不久的中英文悼念文章中,其前后两位夫人的工作基本被忽视。[85]对文爱德等女传教士而言,为教会女生所做的人生指导也蕴含着她们对自我状态与价值的认知。不止一位女传教士表达过类似“妇女工作为妇女”的观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把工作重心倾向于妇女,充分发挥自己的性别特质,换个角度来看这也是女传教士工作的独特之处。女传教士多在教会限制范围里转圜,力求发挥自己的工作意义,其汉语文字事工亦是如此。文爱德在《女子须知》中文序中称“女界进步之速率如果无降,则此版所印未待售毕,必觉其缺欠非浅,盖升者愈高,而所见者必愈广焉!故是书不过暂助其力,暂补其缺耳”,希望能以此书“引他人同登明宫”,[86]期望该书能够引领教会女性的进步。但囿于基督教传统,有如民国初期发行的刊物《女铎》一样,基督教家庭伦理一直都是教会女性文字的精神核心,这一点在晚清民国时期一直未有本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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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 Women's Perceptions of Missionary Women in Late Qing Dynasty in The Christian Home in China
1 Hong GUO https://orcid.org/0009-0007-2234-7936
2 Yanru WU https://orcid.org/0009-0006-7191-5859
1 2 Department of History, Shanghai University
1 guohongg@163.com 2 18800203825@163.com
Abstract: Missionary women who came to China during the late Qing primarily focused their work on Chinese women. Coming from Western and religious backgrounds, yet also being long influenced by Chinese culture, their understanding of Chinese women’s present situation and future was both contradictory and, at times, reconciled. Around the time of the Boxer Movement, ideas of gender equality and women’s rights gradually became new aspirations for Chinese women. missionary women did not overlook these social changes. When revising the second edition of The Christian Home in China: The Daughter in The Home, a textbook for girls in missionary schools, they adopted a framework centered on moral cultivation, love for family, love for country, and love for the Kingdom of Heaven. Through discussions on law, women’s rights, equality, and freedom, they sought to guide female believers into the currents of societal transformation. At the same time, influenced by both Christian family values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The Daughter in The Home also exhibited clear characteristics of the “virtuous wife and good mother” ideology.
Keywords: The Christian Home in China: The Daughter in The Home, Missionary women, Chinese women
DOI: https://dx.doi.org/10.29635/JRCC.202612_(27).0001
Submitted Date: Feb. 18, 2026
Accepted Date: Apr. 21, 2026
Published Date: Jun. 30, 2026
[1] “Pastor and People,” Daily Inter Ocean Saturday, Vol. 22, No. 251 (Dec. 2, 1893).
[2] Francis M. Price, “The Use of Money in Missionary Work,” 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Vol. 20(March 1889), p. 9.
[3] “Bookds by Mrs. Jaben Mateer,” The Chinese Recorder, Vol. 41. No. 12(Dec. 1910), p. 9.
[4] 澳大利亚国立图书馆,参见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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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June 17, 1896 - Dec. 13, 1899 [EB/OL]. Volume 6. 美国国家档案馆藏,缩微胶卷卷号6,第271页。Gale Primary Sources. GALE数据库. Gale, Cengage Learning. Gale\Adwnrh380822671. 访问日期:20260105。
[6] “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 A. B. C. F. M. ..., 1810,” 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 Shanghai, Essay. 252, p. 1907.
[7] “In Memoriam,” The One Hundredth Annual Report of The Board of Foreign Missions of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New York, 1937, p. 197.
[8] “In Remembrance Mrs. Ada Haven Mateer,” The Chinese Recorder, Vol. 67, No. 10 (Oct. 1936), p. 647.
[9]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家学集珍》序,(上海:华美书局,1909),第2页。
[10]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家学集珍》序,第2页。
[11]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家学集珍》序,第2页。
[12]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后序,第3页。
[13]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Preface To The Second Edition,第1页。
[14]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家学集珍》序,第2页。
[15]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后序,第3页。
[16] D. Macgillivray,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S.A. (North),” A Century of Presbyterian Missions In China(1807-1907), (Shanghai: The 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p. 384.
[17] “Books in Preparation,” The Chinese Recorder, Vol. 39, No. 10 (Oct. 1908), p. 582.
[18]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后序,第3页。
[19] “Pastor and People: Woman in Missions,” Daily Inter Ocean. Vol. 22 , No. 251 (Saturday, Dec. 2, 1893), Chicago .
[20] 王玉,《á和合本ñ中国译经者张洗心生平考》,《天风》2019年第5期,第47-48页。
[21]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序(通州公理会张洗心书),第1页。
[22]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五段“论教育的目的”,第22页。
[23]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后序,第3页。
[24]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平权”第一条“自由”,第7页。
[25]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二段“中国振兴之景象”,第5页。
[26]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平权”第一条“自由”,第11页。
[27]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四章“论女子于国之本分”,第72页。
[28]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四章“论女子于国之本分”,第73页。
[29]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四章“论女子于国之本分”第二段“为道受难”,第75页。
[30]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二章“修身”第三段“练心灵才”,第29页。
[31]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二章“修身”第三段“练心灵才”第二条“毕业后之课程”,第30页。
[32]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杂问”,第95页。
[33] 《社说·á女子世界发刊ñ词》,《女子世界》1904年第1期,第1-2页。
[34] 《社说·á女子世界发刊ñ词》《女魂篇》,《女子世界》1904年第2期,第7页。
[35] 陈,《革命与女权》,《女子世界》(续办)1907年第2卷第6期,第30页。
[36] 《发刊辞》,《神州女报》1907年第1卷第1期,第1-3页。
[37]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序(通州公理会张洗心书),第1页。
[38]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序(通州公理会张洗心书),第1页。
[39]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五段“教育的目的”,第22页。
[40]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杂问”,第3页。
[41] 可参考傅永莹,《美国传教狄文爱徳á新名词ñ研究》,(硕士论文,上海师范大学,2016)。
[42] “Our Book Table,” The Chinese Recorder, Vol. 45, No. 6 (Jun. 1914), p. 54.
[43]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二段“中国振兴之景象”,第5页。
[44]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5页。
[45]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二段“中国振兴之景象”,第6页。
[46]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二段“中国振兴之景象”,第6页。
[47]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四段“改正的危险”第一条“新志的危险”,第16页。
[48]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7页。
[49]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一条“自由”,第8页。
[50] 尹翼婷,《“他者” 眼中的近代中国新女性—以英国圣公会女部传教士为个案》,《宗教学研究》2022年第1 期,第223页。
[51]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2页。
[52]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一条“自由”,第10页。
[53]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2页。
[54]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4页。
[55]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4页。
[56]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二章“修身”第三段“练心灵才”第二条“女子受教育之紧要”,第29页。
[57]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4-15页。
[58]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5页。
[59]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一段“女子于家中之位分”,第4页。
[60]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一段“女子于家中之位分”,第5页。
[61]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五章“女子于国之本分”,第72页。
[62]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4页。
[63]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后序”,第3页。
[64] 梁启超,《倡设女学堂启》,《时务报》1897年第45期,第3-4页。
[65] 关于贤妻良母主义可参考谷忠玉,《中国近代女性观的演变与女子学校教育》,(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第120-122页;尹翼婷,《近代来华女传教士的性别观与贤妻良母主义》,《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3期,第110-113页。
[66] 简·亨特著,李娟译,《优雅的福音:20世纪初的在华美国女传教士》,(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第202页。
[67]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一段“女子于家中之位分”,第2页。
[68]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三章“女子在家中的本分”第三段“家中之善德”第三条“得安要法”,第38-39页。
[69]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三章“女子在家中的本分”第三段“家中之善德”第三条“得安要法”,第38页。
[70]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一段“女子于家中之位分”,第1-2页。
[71]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仅”第一条“自由”,第9页。
[72]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一段“女子于家中之位分”,第2页。
[73]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二章“修身”第三段“练心灵才”第一条“女子受教育之紧要”,第29页。
[74]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一段“女子于家中之位分”,第2页。
[75]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三章“女子在家中的本分”,第32-43页。
[76]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二段“中国振兴之景象”,第5页。
[77]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二段“中国振兴之景象”,第5-6页。
[78]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一条“自由”,第8页。
[79]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第一章“女界晨钟”第三段“自由与平权”第二条“平权”,第14页。
[80] 杨国华,《妇女述训:家庭宜认真教育子女》,《真光月报》1904年第3卷第8期,第11-12页。
[81] 刘乐义,《论女训》,《中西教会报》1891年第1卷第2期,第18页。
[82] 赵海涛,《美国在烟台的传教事业》,(硕士论文,山东师范大学,2007),第20页。
[83] 《圣玛丽亚女学校章程》,(上海,19??),第1页。
[84] 《清心女学校章程·弁言》,(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代印,1906),第2页。
[85] 山东广文学堂,《狄考文夫子悼词》,《通问报:耶稣教家庭新闻》1908 年第322期,第1-2页;Chauncey Goodrich, “In Memoriam of Rev. Calvin W. Mateer. ,” The Chinese Recorder. Vol. 40, No. 1 (Jan. 1909), p. 37.
[86] 狄文氏(Ada Haven Mateer),《家学集珍·女子须知》“后序”,第3页。







